杀死兔子(4)(传奇女巫(二更))(1/2)

舌钉男叫红专, 意思取自披头士的红色专辑,很多人以为不是真名,实际这名字自他出生开始就伴随至今, 因为他父亲是披头士乐队第一张红色专辑的忠实粉, 所以给他取名红专。

红专调戏完电梯里遇到的亚洲小美人, 心情愉悦, 看来本次高卢之行不会无聊。

一边吹着口哨一边脱衣进浴室, 红专摘下一串骨头项链,随手放在浴室外面的花岗岩, 拧开水龙头放热水,水蒸气很快覆满浴室玻璃。

红专照着镜子, 头顶灯光惨白,突然外面发出‘嘭’地巨响, 吓了他一跳。

他朝外面看了眼,大声询问是不是队友恶作剧,没有听到回应,想想还是出浴室查看。

前脚刚走, 后脚满是水雾的浴室玻璃就突然出现一双手印, 下一瞬覆盖密密麻麻无数手印, 令人头皮发麻。

红专发现窗户被风吹开, 对面大楼的房间亮着灯,窗户边站着一个黑影。

他没太在意,把窗户关上,刚走向浴室,身后又是轰然巨响, 狂烈的晚风呼呼刮进来,窗帘被卷进自动杆发出咔咔的难听声音。

“妈的!”红专暴躁, 过去又将窗户关上,把窗帘扯下来,结果力气太大,全部扯下来了。“艹!”

烦躁地甩开窗帘,红专不想管了,刚准备转身就走的时候发现对面窗户的黑影一动不动,好像盯着他这边,顿觉头皮发麻,怀疑是什么狂热粉,飞快扯下沙发布随便套住窗户。

刚套好,身后又是嘭一声响,红专一惊一乍被搞得精神高度紧绷,怒气冲冲地回头就看到电视墙的画砸落地。

他过去将画捡起,随手摆在旁边,一抬头立刻愣住,却见洁白的墙面满是诡异的涂鸦,统一采取深色的颜料,线条扭曲,画风恐怖。

一共七只黑色兔子像人一样站立,一字排开,前面则是一个被肢解得乱七八糟的人类,大量红色颜料充当鲜血,看得心里非常不舒服。

红专仔细看,发现被肢解的人类少了一条胳膊、一条腿。

他登时疑惑胳膊和腿丢哪去了,画者不该犯这种低级错误才对。

有点强迫症的红专死死盯着画,忽然恐惧地睁大眼睛,连退两大步,瞪着左边两只兔子的嘴,跑去翻出放大镜查看,果然在左边两只兔子的嘴里发现疑似嚼剩的手指头和脚指头。

“这谁画的?故意恐吓人吗?酒店安排这种房间给我住是不是故意的?”红专将脑中同步闪过的问题呢喃着念出来。

因为过于恐惧墙上的画,他将掉落的画框放回墙上,惊恐地发现墙壁上的画和画框里的画重叠,变成长着黑色兔子头的人类,一身黑西装围绕在餐桌旁,数量从七只变成六只,餐盘上的人类变成兔头人。

红专脸色一变,转身朝浴室方向跑,一把抓起骨头项链攥在手心,耳边却听到哗哗水声,顿时愕然不已。

脖子嚓嚓扭动,他看到水从浴缸里漫出来,眨眼间淹到脚踝。

磨砂玻璃密集的手印被新的水汽覆盖,忽然肉色身影一闪而过,红专小心靠近,贴着玻璃试图看里面什么情况。

突然‘砰!’地巨响,一张遍布伤痕、极其干瘪的脸突然贴在磨砂玻璃后,冷冷盯视红专。

红专心跳漏拍,屏住呼吸,头皮发麻。

仅隔一层玻璃、近在咫尺的脸让他心脏注满恐惧,而恐惧束缚着手脚,无法动弹,眼睁睁看着水雾后面那张脸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扭曲。

嘴巴张大、向两边裂开,露出白色的牙齿和猩红色的牙床,猛然发出咆哮:“跑啊——!”

走廊陡然响起从容的脚步声,电梯缓缓降落,叮一声停下、打开,没人进出,几秒后,电梯门合上的瞬间,门口突然出现一道全身黑色系服装的男人。

垂直长发中分,梳在脑后,耳朵挂着松子大的黑宝石,缀着黑色锥形金属类饰品,露出耳朵、五官和优越的肩颈线,皮肤苍白,嘴唇没什么血色。

眼睛没画眼线,因为独特的眼球已经足够出彩。

阴森诡谲,华丽漂亮到极致。

身上穿着颇为精致的哥特式裙装,搭一条紧身裤和厚底铆钉长靴,戴黑手套的手握着一把合起来的黑色大雨伞,食指是一颗鸽子蛋大的红宝石。

这是他身上除了黑色之外,唯一的一抹亮色。

黑色大雨伞尖端戳在地面发出嗒嗒的声音,形似脚步声,而他本人走路却悄无声息。

此时走廊的灯熄灭、监控失灵,而当他走过去,灯光和监控才恢复正常。

他停下来,敲门,过了一会,门打开,里面的黄毛看一眼立刻关门,可惜慢了一步,黑色大雨伞挡在门缝里,手腕一抖就将门顶开,男人大踏步走进来。

“两个月没见,很是想念,我还特意赶最后一班飞机跑来看你。你倒好,一见我就关门,不知道很伤人心?”

岑今搓着胳膊:“丁燳青,你正常点说话,我害怕。”

丁燳青睨着他,随手把黑伞挂在玄关处,凑过来捧起岑今的长发搓了搓,有点嫌弃:“假的。”然后两手捧起他脑袋左右上下地观看,啧啧称奇:“妆容不好看,长发也不好看,粉色的裙装也难看。”

岑今一把拍开丁燳青的手,迅速后跳,后腰搁住鞋柜说道:“别说你千里迢迢跑来见我就为了打击我长得丑。”

“我没说你长得丑。”丁燳青笑眯眯地看他。

岑今:“说我这不好看那不好看的话是被狗吃了吗?”

“我说的是妆容长发和裙装难看,但是你好看。”丁燳青漂亮的脸蛋搭配认真的表情,堪称绝命蛊,尤其他还温柔地、认真地看他,强调道:“我指的是你本来的样子很好看。”

岑今过了很久才记得眨眼睛,呼吸乱了一瞬,随即撇开视线,转移到丁燳青身上,呼吸更乱了。

“丁燳青,你穿女装?”岑今的声音诡异地平静。

丁燳青对此的回应比他更平静:“男式哥特风格的衣服太丑了。”

就这?

岑今的表情差点裂开,想过很多个理由比如避免雇主尴尬所以特地穿裙装来见他等等,总之都比男装太丑这理由靠谱。

“不好看吗?”

丁燳青还转了个身让岑今看清楚身上特意定制的华丽哥特裙装。

不是好看难看的问题,而是丁燳青为什么可以顶着那么坦然的表情穿着女装出现?他当真没有一点神明的包袱?还是说喜欢他的话都只是哄雇主高兴的谎言?

否则他很难相信哪个距离告白不到两个月的人,他会自如地穿着小裙子出现在告白对象面前转圈圈,平静地疑问好不好看。

……虽然的确过分好看。

但这不是理由。

“你明明可以穿西装。”

丁燳青:“这不是为了配合你?”

岑今拒绝共沉沦:“关我屁事。”

丁燳青:“你们出发前没看人设吧?”

“?”

“你们这支摇滚乐队有个分类,叫哥特重金属摇滚乐。严格来说,你们都需要哥特风格的妆容和衣服,然而你们小队里有四人是爱豆风格装扮。”

“所以?”

“我是你们这次的带队老师。”

岑今转身翻找手机,群里王灵仙询问收没收到带队老师信息,大概两秒后,王灵仙回复他【带队老师:丁燳青。】,很快群里刷屏。

六个人的群愣是营造出几百人的热闹气氛,热烈要求王灵仙邀请大佬进群。

王灵仙一句话堵死:【大佬不玩群。】

岑今想了想就扔掉手机,继续刚才酒店送来的晚餐,一只波士顿龙虾和一只两斤重的帝王蟹,旁边醒酒的酒器里倒了三分之一的红酒。

既然事情已成定局,那就躺平接受,这是岑今的人生格言,不因贫贱贵富而动摇。

丁燳青:“楼上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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