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这年轻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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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普和阿里坐在两边扶手上,像是哼哈二将。

林克微微摇头,他也想亲自完成说的部分,但那些词太多了,一首歌只有三四分钟,要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熟练且有节奏地将歌词说完,他做不到。

他也尝试过几次,说到最后舌头会打结。

“我最初准备找埃米纳姆合作,因为我和坎耶有矛盾,阿姆推辞了,布鲁诺,你有什么合适的人选吗?”林克问道。

马尔斯也听说过林克和坎耶几人的矛盾,不过他不在意,他不是黑人,当初被摩城唱片解约后,他留着黑人的发型,试图混到那群说唱歌手中去,可惜没有成功。

他擅长的音乐类型是节奏布鲁斯、放克、灵魂乐、流行乐,说唱也会一些,但不精通。

马尔斯挠着头发想了想,“贝克先生,你知道bob吗?去年他发行过一支单曲《i'llbethesky》,在公告牌说唱单曲榜排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