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事情发生变故(1/2)

”想要过上更好的生活,这是每个普通人都有的普通愿望,并不存在过分与否的问题。那么能否说你的离开是一种明智的选择,是弃暗投明呢?"</p>

庞凤刚皱起眉头,若有所思地回答道:“其实这也是无奈之举,当时我内心非常纠结,但最终我还是勇敢地迈出了人生中最果敢的一步。尽管我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但仍有一种隐隐作痛的遗憾感。毕竟,我的离开意味着我选择了逃避与妥协,没有尽到作为一名员工应尽的责任。说实话,我真的不忍心看着曾经工作过的单位陷入迷途啊!"</p>

莫盈可轻柔地说,似在安慰:“好啦,别再感慨了。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我们现在需要好好休息一下。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会有更多美好的事情等着我们去发现。”</p>

来到卧室后,庞凤刚仍滔滔不绝地说着:“北站项目换了负责人,按理说事情应该有了新的开始。新人上任往往热情高涨,迅速组织施工,挖土方、打桩,场面十分热闹。然而,做事要有规矩,就像打桩施工,怎能不做降水就直接干呢?因为担心工程车会陷入泥土里,所以采取加垫渣石来弥补,但却取消了降水环节。这种做法按照超流态混凝土灌注桩的施工工艺来说似乎可行,但我还是非常担心。带水作业真的没问题吗?根据现场人员的反馈,很多人对这种做法表示怀疑,就连监理也不赞成。但指定的负责人坚持这样做,直到完成了 2、3、4、5 栋号楼所有的桩位。天气渐冷,做好冻期防护后便停止施工。一切只能等到明年开工时再做静载试验才能确定。如果承载能力不足,这些桩就全废了,损失将无法估量!”</p>

“就看是谁让做的呗?”</p>

“如果是项目负责人呢?”</p>

“那就自己承担责任,可能包赔一定损失,有钱的话,否则最终还是由单位担着呗!”</p>

“毕竟是代表公司的行为,而不是栋号的行为,”庞凤刚说。</p>

“的确他的身份决定了他的行为的性质,延伸的话,可以引申为用人不当,决策失误了。”</p>

“那就和领导有关了。”</p>

“职务追究不过是企业内部的一项机制,构不成犯罪,处罚也是有限度的。”庞凤刚遗憾地摇了摇头,又继续说道:“何况他是赔不起的。记得当年我们建机关总部的时候,基础桩因为降水没做好,导致打的桩全都报废了,那个时候就损失了三十多万,只希望上天保佑吧!”</p>

“是啊,但毕竟他是领导决定用的,这个黑锅也有领导一半呀,他不背也得背。但如果因此给领导的名誉抹黑了,那才是大事呢。”</p>

“嗯,有道理。”庞凤刚加重了语气,认真地说:“作为领导,要做好两件事,一是决策,二是用人。这两样做不好就不行,否则就不是一个合格的领导。”</p>

“你说得对,可惜很多领导都做不到这两点,这不仅会误事,还可能会酿成大错,而且极容易把好事变成坏事。”</p>

“能遇到一个贤明的领导是其下属的福分,可惜呀!”庞凤刚叹息地说。</p>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