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生育观念(2/2)

古人们认为女子迟早是要嫁人的,无法在家中久留作为重要劳动力。</p>

在这样的观念影响下,一些贫困家庭将女儿被视为家庭的负担,于是让年轻女孩尽早出嫁并生育。</p>

一方面可以减少家庭的抚养压力,另一方面,通过婚姻,家庭可能会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如彩礼等。</p>

男方家庭也会期望媳妇尽早生育更多的子女,尤其是生育男性劳动力,来为家庭经济发展提供助力。</p>

在国家层面,政府为了增加人口、扩充劳动力和兵源,也会推行鼓励生育的政策。</p>

比如鼓励早婚早育,对生育多的家庭给予奖励。</p>

对于晚生晚育甚至出台惩罚政策,比如春秋时期越国规定女子十七岁不嫁,其父母有罪。</p>

汉朝吕雉也规定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将收取五倍的人头税,出嫁后如果两年之内没有生育孩子,仍要多收五倍的赋税。</p>

而如果生下来一个孩子,则可以减免两年的赋税。</p>

在这样的环境、观念,乃至政策压力下,女子不得不早早地嫁人生育。</p>

以至于古代相当一部分女子成婚年龄都不满十五岁。</p>

就连独孤伽罗这样的贵族女子,成婚时也只有十四岁。</p>

而古代难产的原因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孕妇发育不成熟,骨盆狭窄,婴儿无法通过骨盆降生。</p>

十三四岁的女子,自己的身体都尚未完全发育成熟,生殖系统和骨盆等尚未达到适合生育的最佳状态,产道撕裂造成大出血、产力不足等问题频发。</p>

而面对骨盆狭窄难产时,古人的处理办法是折断婴儿的锁骨将其拉出来。</p>

面对胎位不正时,古人可能会将手伸进产道将婴儿位置调正到头朝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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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操作对胎儿和孕妇都有极大伤害。</p>

可能导致婴儿骨折处感染、愈合不良、神经损伤等一系列问题。</p>

对于产妇而言,这些粗暴的操作也可能进一步损伤产道,引发大出血等严重并发症,增加产妇死亡的风险。</p>

同时,实施这种操作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但古代的接生婆往往仅凭自身经验行事,成功率很低。</p>

抛开这些问题,古代对细菌感染的认识也不足,导致产道伤口感染而死也时有发生。</p>

诸多致死原因,就导致了古代妇女平均单次生育的死亡率约为15左右,初次生育死亡率更高。</p>

由于古代没有避孕措施,妇女一生往往生育十次八次,将平均单次死亡率累积起来,就提高到了12到15左右,也就意味着妇女一生有八分之一,甚至更高的概率因生育而死亡。</p>

这便有了常说的生孩子就是半只脚踏入鬼门关的俗语。</p>

除了产妇的死亡风险,产妇年龄太小生育的孩子本身的死亡率也很高。</p>

产力不足、婴儿在产道停留时间过长导致缺氧、婴儿发育不健全,营养不良等等问题。</p>

古代新生儿在一些时期有高达三分之一甚至二分之一的孩子会夭折。</p>

如此下来,过早生育反而没有起到快速增加人口的目的,反而增加了人口的损失概率。</p>

古代的人们想要健康地成长到十三四岁并不容易。</p>

相比较让妇女们能够早几年生产带来的巨大死亡风险,倒不如给予女子更多的发育时间,降低生育带来的心理恐慌和更有效的人口增长。</p>

这要从社会观念、卫生观念,以及利用消炎药物避免感染死亡等多方面入手,才能更有效地让人口高速增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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