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2)
“成立的”
罗大翔点点头说道:“学过刑法的都知道,有一个叫条件因果关系的原则。”
“在某些复杂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的条件说来判断因果关系。
那么我们就可以反过来推,三人胁迫王乐乐进行入室抢劫这种更高一级的犯罪情况都成立,那么可以推测更小一级的威胁王乐乐进行自伤也是成立的。”
说完,罗大翔看向了林默,这个律师水平很高啊。
为什么之前打的两场官司那么烂呢?
听罗大翔这么说,网友们更加的兴奋了!
“原来是这样,那是不是可以数罪并罚,判处田英光三人死刑了。”
罗大翔认真的解释道:“这个要看法官如何判了,我想说的是这里是高级法院,如果真是抢劫罪,最高法院可以授权其核准死刑的权利。”
“这样啊!那岂不是!”
网友们已经迫不及待要看这三个小畜生的最终结果了。
法庭上。
黄轩已经彻底麻了。
好好好,你布局搞出入室抢劫就算了,又反过来证明故意伤害罪成立是吧。
嫌我方三个黄毛死的不够快是吧。
法庭上。
旁听的所有人都震惊了。
没想到有这样的惊天大逆转,纷纷的讨论。
咚!
王正华冷静的敲响了法槌:“肃静!”
“控告方律师,你还有什么想说的吗?”王正华看向林默。
林默点点头:
“审判长,此事件极其恶劣,田英光三人已经涉及入室抢劫,故意伤害罪,侮辱诽谤罪,已经引起了社会公愤,我想请审判长以及各位审判员认真考虑我的诉求。”
“我的陈诉完毕。”
咚!
王正华敲响法槌看向了黄轩:“被告方律师,你还有什么想要说的吗?”
黄轩此刻已经彻底破防了,站起来指着林默就怒道:
“审判长,这明显是对方律师布的局,这还有天理吗!”
咚!
王正华有些生气的说道:“被告方律师,请你拿出事实依据来证明这是原告分律师布的局。”
黄轩看了身旁三个已经懵逼的黄毛绿毛蓝毛:“你们快说出实情,是不是王乐乐引诱你们去他家的?”
田英光没有那么嚣张了,似乎已经意识到了什么,之前那股嚣张的气焰消失了,老老实实的说道:
“是的,当时王乐乐说身上没钱,让我们去他家里去保护费。”
林默举手:“我申请询问我方当事人一个问题。”
“申请通过。”
林默看向王乐乐:“乐乐,当时你是否说了这句话?”
王乐乐摇了摇头:“我当时说的是我身上没钱,我家里有钱,他们就胁迫我去了家里,抢了我的钱。”
“审判长,我问完了。”
黄轩听完绷不住了,直接怒喷。
“放屁!林默,绝对是你指示的!你个无良律师,只会下三滥的手段!”
咚!
王正华敲响法槌:“被告方律师,这里是法庭!再有一次,我会请你离席!”
“现在,出事你的证据依据,证明你方是被引诱进行抢劫的。”
“我!”黄轩彻底熄火。
这证明个蛋蛋!
他知道,这三个屁还已经完蛋了,绝对是重罪,他已经输了!
输麻了!
“我还能说什么?”黄轩瘫在了椅子上,眼神无光。
王正华瞪了一眼黄轩,头站了起来,扫视了一眼法庭:
“原告,被告双方,对于对方提交的事实依据和论据是否还有异议?”
林默:“审判长,没有异议。”
而黄轩则是没说话,他害怕自己在论证下去,又被这林默坑一手,只能说道:
“我没有异议。”
咚!
“双方都无异议,现在进入休庭!一个小时后,双方进行完最后的法庭陈述,我会当庭宣布本次庭审的结果。”
咚!
王正华眉头紧皱的敲下法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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