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1/2)

虽然林默之前也经常这么干,法官还不发火是因为:

“一,林默补充的证据一般会绝杀比赛,不会影响法官的正常判罚。”

“二,林默经常在第二轮甚至第三轮才补充新的证据,看上去是迫不得已才拿出来的,给了法官面子。”

但如果现在这一场官司,第一个辩论环节就把藏的证据拿出来,岂不是告诉法官:

“审判长,我就是藏了证据不给你看,不想让你提前有准备,我就是要打对手一个出其不意”

如果确实打了对手一个出其不意,法官也认同那还好。

要是打乱了法官的思维,打了法官一个出其不意那完了,轻的会再次组织开庭举证、质证。

重的直接就不采纳了。

所以林默还是决定给审判长留一个好印象,保证自己的补充证据不会被不采纳,同时也是用来秒杀熊飞的。

唯一的缺点就是,还让熊飞这家伙说了一轮话。

不过没事,照样秒!

第一轮的论证,林默就是根据提前提交的证据进行论证的。

而提前提交的证据多是一些美术外观专利,用来混淆视听的。

所以对林默来说,第一轮就是随便说说。

“”

"所以我认为,企鹅万梦之星的跑车模式,在美术资源上抄袭了天成事迹的泡泡卡丁车,具体到连人物驾驶的车辆都是一样的,游戏内的顺位排名ui,地图箭头ui,地图ui等等全部照搬了泡泡卡丁车。

而这些外观专利,全在天成世纪手里,所以万梦之星的跑车模式构成了抄袭侵权。”

“”

基本上这一轮,林默论证的都是关于万梦之星这款游戏在五大模式上,对五家公司的游戏进行美术资源抄袭。

“审判长,我的论证陈述结束了。”

林默的论证时长13分钟。

结束后,众多法律大v也在直播间内纷纷评论了起来。

这一轮林默的论证没有给予大家任何的惊喜。

罗大翔直播间内。

“罗老师,林律师的发挥如何?”

罗大翔也很直白的说道:

“很普通,任何一个知识产权类的律师都会这么说,然而据我的了解,按照这个方向打的话,基本上不是输,就是陷入持久战,最后被企鹅拖死。”

“为什么啊?”观众一听有些急了,不解的问道。

罗大翔:“因为林律师这一轮着重论证的是万梦之星这款游戏在美术资源上的侵权,而根据我所知。

这些美术资源,企鹅在游戏新出后的一个星期就已经更新掉了,现在已经完全异化。

就算赢了官司,也只能对企鹅在这一个星期内利用抄袭的美术资源获取了多少利润这个方面来进行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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