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章 周小燕:不是她要进去了?(2/2)

最典型的是《我有一个朋友》都来了。

无中生友?

张瑶也说道:“不管周小燕请假之后做了什么事情,请假的时候,都是得到了公司的批准的,周小燕请假之后做的事情,都是她的私事,公司无权干涉。”

“而公司无故辞退周小燕一名孕妇,的确要给予补偿。”

张瑶还是站出来帮忙辩护了。

她是一名金牌律师啊,打这种官司还是很少输的。

可是对面是顾晨,张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和顾晨打官司,总感觉心里压力很大。

顾晨开口了。

顾晨同样站了起来。

“审判长,我要进行最后陈述。”

“公司辞退了周小燕的原因我问了,并不是因为周小燕是一名孕妇。”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而周小燕在入职两个月内,只工作了五天,工作五天时间,并没有解决了公司安排她的工作,相反,周小燕在工位上摸鱼,聊微信,打王者荣耀,这里都有视频监控。”

“公司辞退她的原因,就是因为周小燕不符合录用条件,未通过试用期,所以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公司两个月发给周小燕两万元,我在经过查实之后,发现这其中有问题,周小燕请假的56天,没有一天能拿出来医院的检查报告,所以周小燕的工资只能按基本工资算,周小燕应当返还工资差额,共计15000元。”

“另外,周小燕在网上多次发布了抹黑,造谣公司的言论。”

“这是抖音视频,点赞量超过十万,全网的播放量超过了两百万。”

“而在评论区里,也有一部分用户在抹黑公司。”

“这些舆论,对公司的影响很大。”

“周小雅私自造谣,抹黑公司,导致公司损失巨大。”

“所以,周小燕应当对公司进行赔偿,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83213元。”

“周小燕涉及造谣,污蔑,诽谤,已经侵犯了我的名誉权,影响了公司,网络上播放量巨大,后果非常严重,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所以我的诉讼请求是:

请求法院判处周小燕有期徒刑三年!并且全网发布声明,对我和公司进行道歉,澄清各种不当言论,周小燕因为侵犯了我和公司的名誉权,情节严重,应当赔偿183213元。”

“我的陈述完毕。”

顾晨说完了。

他这么一说就要送周小燕进去了!

直播间的网友们也高潮了。

【啊???】

【这就是法外狂徒吗?】

【哈哈哈哈,竟然真的有小仙女敢起诉公司,敢在网上嘲讽法外狂徒,看,现在要进去了吧?】

【废话,我就看个直播,我都要被法外狂徒送进去了,真有人敢告法外狂徒啊,这不把自己送进去了吗?】

【漂亮!法外狂徒干的漂亮!就要把小仙女送进去!!】

【卧槽,这次法外狂徒打官司,一点都不拖泥带水,直接把小仙女送进去坐牢!!】

周小燕听到顾晨的诉讼请求,人都傻眼了。

她不是孕妇吗?

她就是想问公司要点钱

现在怎么自己要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