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新钱制与悲伤的蜀王(1/1)

崇祯十五年(1642年)正月,赵安趁着新年之际,组织赵家以及赵家在商业上的诸多合作伙伴开了一个大会。 大会上,赵安将赵家的所有产业进行了整理,从今以后,赵家商行更名为保华集团,再根据不同的业务范围细分为各个子公司。 如保华建筑、保华酒业、保华食品、保华运输、保华钢铁…… 保华集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股东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全体股东大会选举出一名董事长负责集团战略发展。 同时选举一名总经理负责集团的日常工作,一名财务总监负责财务以及审计工作。 董事长必须是两年期满,或者是有重大的刑事问题才能撤换,但是当总经理或是财务总监出现严重工作失误时。 董事长可以临时对总经理或是财务总监撤职,等待调查。 若是最终证明是董事长诬告,董事长不仅仅需要引咎辞职,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追责。 总经理有权对下属的如生产、技术、销售等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 但同时,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几人也需要完成股东大会给他们定下的工作任务。 …… 保华集团的成立,给大明其余的商业机构提供了一个模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模仿保华集团。 在这个时代本就已经开始萌芽的大明资产阶级,在赵安的推动下,开始快速的发展起来。 也正是这个时候,赵安坚定了自己的选择,社会的发展是需要一个过程的,此时的大明根本没有社会主义的发展土壤。 但是资产阶级不一样,此时正是资产阶级快速发展的时间,先将大明从封建社会带入资本主义,至于之后,就看发展吧!。 但是照搬西方的资本主义也不行,华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强调集体主义的国家,所以结合华夏的具体情况,对二者进行一些融合。 与保华集团的成立相比,更重要的一件事是西南地区新的钱币终于准备发行了。 银币与铜币的大小一样分为两种,只是厚度略有差异。 其中大的银币正面是一元的汉字,字下面是铸钱的时间,背面是赵安的头像,银元的侧边有一些小的凸起。 小的银币样式与大银币差不多,只不过正面的字是一角,大铜币是一分,小铜币是一厘。 今年开始,西南政府所有的工作人员、安国军、以及各个企事业单位,所有的公务机构统一发放新钱币。 而除了官方之外,以保华集团为首的一些民间财团,也开始对员工进行使用新钱币。 在这个过程中,赵家为了将积累的银子全都换成银币,足足交了三成的火耗,共计二百万两银子,就这还是看在赵家积极配合的份上。 否则按照袁政龙制定的政策,凡是一百万两银子家产以上者,交百分之五十。 五十万——一百万两银子的家产者,交百分之四十。 十万——五十万两银子家产者,交百分之三十。 一万——十万两银子家产者,交百分之二十。 一千——一万两银子家产者,交百分之十。 一百两——一千两银子家产者,交百分之五。 一百两银子家产以下者,不用交钱,可以免费进行兑换。 随着赵家的主动交钱,许多的大户也都跟着交钱了,说白了大家都明白,这就是给新政府的保护费。 你交了,你家里的财产就有人保护,但是你不交,除非你真的是干干净净,经得起查,不然总能查出点事来。 到时候损失的,可能就不止那么一点的银子了。 当然,这其中也有许多不信邪的人,例如蜀王府。 虽然赵安没收了蜀王的土地、王府以及大量的庄园,遣散了蜀王府大量的奴仆,但是赵安并没对蜀王赶尽杀绝。 还是给蜀王一家留下了一座豪华的院子,允许他们带着自己的一些私人物品住在里面。 蜀王府这么多年积累的财富无疑是惊人的,不提各种各样的奇珍异宝,仅仅是金子 ,蜀王就带了几大箱,足足十几万两。 至于银子,蜀王都懒得拿。 在赵安新的政策之下,私人除了黄金饰品,是不允许大量的囤积黄金的,凡是有人私底下大量囤积黄金。 不仅会被没收黄金。还会被处以等同私自囤积黄金价值三倍的罚款。 而凡是举报他人私底下囤积黄金,一经查证,给予举报者百分之二十的奖励。 蜀王搬家后,留下的都是一些他认为的“忠心耿耿的仆人”,因此他以为他私藏黄金的事神不知鬼不觉,并没有去将黄金兑换成银元。 但是他没想到的是,就是他认为的这些忠仆中,有人偷偷的去成都市政府举报了他。 在那位“忠仆”的接应下,蜀王私藏的黄金很快就被搜了出来。 经过清点,蜀王私藏的黄金达十二万两,合银元一百二十万。 成都市政府在清点无误后,当即给那位“忠仆”下发了二十四万个银元,经过缴税后,他实际得到了十六万八千枚银元。 这也意味着,只要他不乱花钱,这笔钱够他们家族舒舒服服的过上十辈子都花不完。 而且他的这一笔钱是干干净净的,是见得光的,在得到这一笔钱之后,他先是花了一万银元在成都市,保华集团最新开发的高档住房项目,购买了了一套豪华院子。 单从院子来说,他买的这套院子,并不比蜀王现在的院子差。 随后,他就在蜀王府众人或是羡慕、或是仇恨、或是后悔的的目光中,带着全家搬走了。 这时也不知道是不是真情流露,蜀王府的另一个仆人给了自己一耳光,骂道,“妈的,失算了,让老六那小子抢先了!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