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难真的太难了(?ω? )(1/1)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司马迁 哪怕对他和二妈的感情持怀疑态度,但沈括对宋瑾的能力还是十分肯定的。 “我大妈妈被上面调去出差一个月,就在找了你没多久之后。这在平时没什么,但在这种时候,一点风吹草动都有可能藏着巨大的阴谋。” 对于沈括的话宋瑾很是赞同,将倒好的水递给他:“需要我做什么?” 沈括接过那杯水喝了一口后,说道:“我在那些人的眼里就是一个手无寸铁的小屁孩,所以大妈妈出差很有可能是那些人调虎离山。” “现在二妈妈那里还没有传来消息,我不能确定她是否安全,所以我不能落入那些人的手里,这只会给二妈妈带去麻烦。” “所以我需要借你的手,去给他们发送一个,我是个定时炸弹,他们不能下手的信号。” 宋瑾将沈括的话总结了一下:“那我就是个工具呗,用来提醒那些盯梢的人。你现在在警察的范围内,不能无故消失,对吧?” “yes,you are sart” 沈括赞同的点了点头。 商谈完接下来的行动计划之后,宋瑾就下了逐客令。 “有点晚了,你可是翘了晚自修出来的,该回去好好学习了。但愿你缺少的课程不会让你学起来那么吃力。” 对于宋瑾的这句话沈括不是很喜欢,毕竟没有哪个高中生疯了,会觉得上学是一件很高兴的事。 “我可是用正当理由请假的,好吧。” 沈括否定了宋瑾说他翘课的事,但是想到书包里那厚厚一沓的试卷,也有点归家心切了,毕竟他可不想第二天起个大早在那里疯狂的补卷子。 一个晚上都写不完,更别说用一个早读的时间来补,这简直不切实际。 看着沈括愤恨的背影,宋瑾抬手叫住了他。 “鞋柜上有一把钥匙,你拿走吧,下次来的时候光明正大的。” “还有就是我这锁挺贵的,坏了得赔钱。” 这让原本愤恨的沈括更加愤恨了,怒气冲冲的夺门而出。 但他没有忘记把鞋柜上的钥匙拿走,毕竟宋瑾说的也不无道理。 送走沈括后,宋瑾打了个电话给罗局,说是自己身体不舒服,明天得去看一下医生,上午没办法准点到,想把之前没休的假拿来用用。 罗局批的很干脆,挂断前还关心了宋瑾两三句。 为了行动没有破绽,宋瑾放了整整浴缸的冷水,还在里面丢了两三个冰包,就这样泡了半个小时左右。 怕没有效果,宋瑾睡觉的时候只穿了一条裤衩子,还把空调打开调到十六度,身上也没有盖一件被子,底下垫的还是竹席。 在他这样的操作下,想要没效果都是不可能的。 第二天等宋瑾醒来之后,如他所愿发烧了。 洗漱之后,宋瑾并没有选择吃药,下楼随便买了点早餐吃过就出门去医院了。 他并不打算先去找沈括,这样做他的目的性太明显了,只要别人一查就能查到他想要干什么。 没想到这是有意造成的感冒来势汹汹,宋瑾被医生要求挂瓶。 这有点超出他的计划。 宋瑾本想拿了药之后,就驾车回去,只不过在路上看到了翘课的沈括,在和别人打架。 出于他的本职,宋瑾下车阻拦,将人带回了警局。 在审问的过程中,他知道了沈括和易菱安的关系,所以借着沈括打架斗殴的由头,将他扣了下来询问关于易菱安的事情。 可惜他一个小孩子什么都不知道,宋瑾最后无功而归。 但他并不打算放弃,所以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他会时不时的去偶遇沈括,有空的时候还会接送沈括。 突如其来的变故,宋瑾只能先通知沈括停手,另寻他日。 沈括收到消息的时候,已经在收拾书包准备逃课逃学了,看到手机的信息,有焉不拉几的倒回桌子上。 沈括同桌见原本神采奕奕的人转瞬间就没了生气,好奇的问道:“你怎么回事,被妖精吸干了精气?” 沈括听着“哒哒哒”的高跟鞋落地声,脑子一瞬间想到了一个合理的理由,耷拉着眼皮,有气无力的回道:“要是妖精就好了,一会两节老巫婆的课。” 沈括的话头一落,教室的门口就走进来一位穿着精致的中年女人,她手里抱着一打崭新的卷子。 “课代表,发卷子,”说着把保温杯啪的一声放在讲台上,“老规矩,一节做一节讲。自评自改,下课之后课代表记得收上来。” 教室里静的出奇,只有传卷子的哗啦声。 沈括同桌也焉了,小声的和沈括吐槽道:“我第一次见老巫婆以为是什么知心大姐姐,结果大错特错。你看看她这雷霆手段,但愿卷子不会很难。” “嗤,痴人说梦,老巫婆发的卷子哪次好写。” 沈括直起身接过卷子漫不经心的回道。 沈括同桌看到题目后,人已经崩溃了,但想到老巫婆还在上面看着,只好含泪写卷子。 沈括同桌:难,真的太难了(?w? ) 上天好似有意阻挠他们的行动般,自此以后,沈括和宋瑾就再也没见过面了。 沈括忙于竞赛和考试,宋瑾则是投入到了工作的海洋当中。 … “啪” 玻璃碎了一地。 “你和她之间必须死一个,不是她就是你。” “很显然,她现在活的很好,所以该你了。” 声音妩媚极了,可是说出来的话却让人不寒而栗。 话里的那个你跪在地上,身体止不住的打颤。 为了不那么早面对死亡,他无视了地面的玻璃,直直的跪爬过去。 他哀求着面前的女人,希望她能手下留情,可结果就是他连女人的裤脚都没有摸到。 看着女人冷漠的神情,他似乎接受了自己的命运,瘫软在地,任由别人将他拖下去。 这时,屏风的后面走出一个男人。一米八出头的身高,精壮的身材,齐肩的长发,立挺的五官,墨绿色的西装,和一条浅色的领带。 有一种近现代时期的英国盛世的感觉。 那男人手里拿着两杯装着酒的高脚杯。他将其中一杯递给女人,而自己则拿着剩下的一杯一口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