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不是媳妇儿做的不好吃是他的口味有问题【今日更完~】(1/1)

离婚? 陆珩脸都黑了。 乔卿卿也十分意外。 不过很快,她就对陆珩说:“陆珩同志,那你要加油了。” 未来一年,还是有很多立功机会的。 如果有她的帮助,陆珩还不能立功复职的话,这婚也不是不能离…… 见妻子都这么说了,陆珩深吸一口气。 “我会努力。” 必须努力! 事实上,他也清楚,自己只有升上去,才能更好地保护卿卿。 何况,假如他一辈子被打压得无法往上升,那他……确实不该耽误卿卿! 想到这里,陆珩只得暗暗压下心底涌动的情潮。 “卿卿,就算你们离婚了,你也还是妈妈的孩子,如果你不嫌弃,我想认你当干女儿……” “妈!!!” 陆珩忍无可忍,一年之期还没开始,他妈就想把他媳妇儿变成他妹妹,这还是亲妈!? 施美筠知道儿子生气了,撇撇嘴。 不过心里,她是高兴的,因为儿子和卿卿本是盲婚哑嫁,婚后又没什么时间在一起联络感情,她本来还以为儿子对卿卿没什么感情,可现在看来,她儿子也栽了。 想想也是,卿卿那么好,阿珩喜欢上她不是很正常吗? 如果儿子真能为了卿卿改掉从前的坏毛病,变得更加沉稳可靠,以她儿子的能力,等这场风波过去,定是前途无量的。 ——老爷子可是说了,这场风波肯定会过去的,只是时间长短无法断定。 她相信老爷子的判断。 黑夜再漫长,可只要天会亮,那就值得等待。 到时候阿珩厚积薄发,未必不会走到比老爷子更高的位置。 如此一来,卿卿跟着他便能享福了。 这一晚,乔卿卿和陆家人聊了许多。 经此一夜,她似乎真正接纳了陆家人…… 虽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可两辈子和陆家人接触的记忆,都不带任何负面影响和情绪,尤其是施美筠,前世给她的印象也很不错,这一世更不用说了! 是以,乔卿卿鼓起勇气,偷偷将心门打开了一道缝,将陆家人塞了进去。 对如今的她而言,纵然只是让陆家人挤进心里一点点的位置,也是一个难得的突破。 陆家人若是知道她所有的经历,那么这时候,他们一定会受宠若惊…… 当晚,陆珩是在大队部借宿的。 没办法,知青点满了,他又不可能去牛棚住。 只好在大队部打地铺。 天一亮,陆珩就去知青点,挑水、砍柴,任劳任怨。 知青们都知道,他这么做,都是为了乔卿卿。 毕竟这是陆珩自己说的,他的假期到今天就结束了,回部队后,乔卿卿这状况需要知青们多多关照。 对此,老知青们自然是欣然答应。 陆珩拿着媳妇儿给的钱,去大队长家换了一只鸡回来,炖了请所有老知青吃。 用乔卿卿的话说,这几次老知青尤其是姚小曼和周兰芳,对她帮助很多,自己想要表达一下谢意。 陆珩认为她的话很有道理,自然毫不迟疑地执行。 可他不知道,那只鸡到乔卿卿手里,就被调了包。 调换成空间那只可怜的替死鸡…… 在空间吃了一段时间的灵泉水,老母鸡长得水灵,肉质都变得更好。 这锅鸡汤鲜得舌头都掉了! “大队长家的鸡是吃什么长的,味道也太好了吧!” “是啊,我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鸡肉,姐夫,你买这只鸡花了多少钱?” 陆珩如实说了一个数字。 “秀梅婶子真是良心啊!她喂的鸡比外面好吃,卖得却比外面还便宜二角钱。” 听着知青们对秀梅婶子的称赞,乔卿卿微微一笑,深藏功与名。 由于乔卿卿需要静养,吃过饭陆珩就继续在知青点干活,守着屋内的乔卿卿。 其他知青则是要去大队部上工。 玉米种子和花生种子已经拉回来了,最近大家都去大队部剥花生,剥玉米。 一部分人则被安排去地里施肥。 其中,就包括了新知青。 等种子剥好,便可以下地播种。 由于何莉莉和时旺被供出,两人都被记了大过,以后不能回城! 何莉莉感到天塌了,这几天都病恹恹的,可惜大队长丝毫不同情她,放下话来,不干活就滚去别的大队! 想不到何莉莉倒是聪明,趁机提出调换大队的申请! 但仔细一想,就能猜到她为何这么做。 是她提供了信息,才让周泓俊掌握到乔卿卿的行踪,间接推动了这件案子的发生。 尽管她和时旺只负次要责任,可是等到周泓俊等人被处罚,那些已经不敢再去招惹乔卿卿的家属,势必会把这份仇恨和怒气发泄在两人身上! 所以,离开红升大队才是明智之举。 乔卿卿自己都想不到,这三个家伙会自己作死到这地步。 她本来还计划着等时机一到,让三人来一出二男争一女的戏码,再一次性送三人上路。 结果他们自己送死…… 算了,这样更好,保险。 毕竟就像陆珩说的,任何计划都有失败的风险。 虽说这回让时旺逃过一劫,可转念一想,这么快就能光明正大弄死一个仇人,尤其周泓俊还被她扎了个对穿,乔卿卿心情便是无比的畅快。 心情一好,乔卿卿这顿晚饭就做的很用心。 这几天老知青们早上去赶海了,尽管收获不多,但也让乔卿卿有了“浑水摸鱼”的机会。 做饭的时候,陆珩负责烧火,打下手。 主打一个让乔卿卿尽可能地光动嘴不动手。 最后,熬出了一大锅香气扑鼻的蛤蜊芥菜粥,炒了一个香辣鸡杂,一个爆炒蛏子。 陆珩是京市人,从前没吃过蛤蜊芥菜粥,尝了一口后,也不习惯这个味道,但他还是对媳妇儿说:“好吃。” 乔卿卿也不在意他喜不喜欢,反正我做的就这些,你吃不惯就饿着肚子回部队吃呗。 知青们都是南方人,倒是都很爱这个粥,鲜美中带着一丝丝芥菜的清苦,真是令人回味的味觉搭配! 再加上香辣的鸡杂、咸鲜的蛏子,基本上每个人都要吃上两到三大海碗。 最后,所有盘子都清光了,知青们摸摸撑得鼓鼓的肚子,一脸满足! 陆珩见状,不由得有了危机感。 他们都这么爱吃媳妇儿做的饭,说明不是媳妇儿做的不好吃,是他的口味有问题! 这很危险! 口味不一样的夫妻,怎么能够长久? 从今天起,他也要习惯并爱上南方的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