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2章 记忆犹新(1/1)

远舟楼里此时人头攒动,因为多加了几张桌子,能第一批吃上饭的客人也多了些,倒是让熟客们开心得不行。 毕竟能早点吃上,对于大家来说那就是好事。 所以此时,餐桌前的食客们都陆陆续续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份餐食。 方万喜跟金安坐在角落里,对着刚刚端上来的蒜香排骨一个劲儿流口水。 “这排骨看着就好吃。” 许久,金安终于开口,这蒜香排骨看起来真的是太漂亮了,无论是颜色还是造型,那一堆堆的蒜米看上去就像是点缀在上面的黄金一般,油花映着光,一闪一闪的,让人十分欣喜。 “太像了。” “是啊,太香了。” 金安应和着方万喜的话,不过似乎他听错了音调。 “我是说,太像了,太像以前九珍街上那个‘海琴百芳居’做的蒜香排骨了!” 眼睛瞪得大大的方万喜不自觉地扶了扶自己的眼镜,这是只有在他情绪有起伏的时候才会有的动作。 “海琴百芳居?咱小时候的那家?” 显然对于从小就在海琴长大的金安来说,“海琴百芳居”的名号还是很响亮的,小时候能在那里吃上一顿饭,那绝对是要逢年过节或者是家里有什么值得庆祝的事情才行。 “是啊,你仔细看看,这色泽,这排骨的火候,看着是真像。” 方万喜再次扶了扶自己的眼镜,儿时的记忆突然涌上心头。 逢年过节,家里总归是要聚餐,虽然他不习惯七大姑八大姨,每次不是问学习成绩就是问将来准备考什么大学,烦得很。 可回头一想,他们总是喜欢去“海琴百芳居”,想想那里的美食,自然也就觉得没有那么抵触了,只要埋头苦吃装成“哑巴”,大人们最多来一句“小孩子不懂事”,也就糊弄过去了。 那海琴百芳居里面有不少的招牌菜,什么香酥鸡,什么海鲜大杂烩,什么把子肉,虽然不至于说个个惊为天人,却也是当时真真正正经过吃货们考验的菜色。 而年纪尚小的方万喜记得最清楚的,就是那蒜香排骨。 当年的排骨看起来就跟眼前这盘十分相似,颜色金黄璀璨,带着些许的渐变色彩,却无论怎么看都是香酥可口的模样。 但是显然,这盘蒜香排骨比当年的水平可还是要高上不少。 刚出锅的热气还相当明显,而就算离得不是特别近,蒜香味儿还是能一阵阵地往鼻子里飘,那种时隐时现后又能闻到更香味道的感觉,就像是有什么魔力一般,让人根本无法把注意力转移开。 方万喜上一次有这种感觉,那还是在周五的舟小铺。 那种明明只是一道菜却能给人震撼的感觉,没想到竟然能在短时间内感受到两次。 “快别愣着了啊,吃吧!” 坐在对面的金安哪里有工夫跟方万喜一样只顾得震惊,他今天早晨起得可是比平常开店都早,要知道九珍街的各种店铺,除了卖点早餐的之外,其他的那起码要十点之后才开门,若是跟平常一样的点起床,恐怕连远舟楼队尾都摸不到。 金安嘴一筷子夹起自己那份里面看着最大的排骨段,虽然说是最大的,其实可能也就是裹得面浆稍微多了一点点,让整个排骨段看着稍微长一些。 “怎么能做到都差不多大的?” 嘀咕了句,倒也没耽误金安继续吃,甚至在送进嘴之前还特意吹了吹,生怕烫着自己。 不过这牙齿刚刚咬下去,“咔嚓”的声音就让人相当在意,好脆。 牙齿继续用力,没想到那层脆壳竟然并不厚,薄薄的脆壳下面就是鲜嫩的排骨肉,那种明显的肉感绝对是来自于鲜嫩的排骨。 等细细品尝下来,多层次的口感让味蕾一下子就牢牢地被其所吸引,外壳跟炸蒜米的酥脆,排骨肉质的软嫩,还有两者中间那似有若无的糯感,共同组成了这蒜香排骨的绝佳口感。 而味道自不用说,除了蒜香浓郁之外,内里的排骨肉吃起来丝毫没有其他不好的味道,仔细回味下来,甚至有一种应该属于蔬菜的清甜,似有若无,令舌头总是在不经意间感受到惊喜。 跟以往见过的各种蒜香排骨不同,眼前这份远舟楼制作的简直可以称之为杰作。 无论是酥脆外壳还是排骨肉,里里外外都彻彻底底地入了味儿,吃下去的时候,脸上洋溢的幸福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装得出来的样子。 最突出的蒜香完全不会令人失望,丝毫没有通常炸蒜米里的苦涩,反而只有香气萦绕齿尖。 “这口感好好吃啊!怪不得昨天那小子跑来炫耀!” 吃下一块排骨后的金安眼睛里似乎都在放着光,就像是看到了猎物一样,那股子的兴奋劲儿是实打实的,此时的他恨不得手舞足蹈起来,若是在自己店里,怕是早就站起来跟周边的人好好炫耀一番了。 当然,现在这种情况也没拦得住他,筷子夹起来排骨就往嘴里塞,排骨上面的肉吃完了就开始嗦骨头,嗦完了再用牙齿咬上几口,没想到还真的能咬动大半,而且吃起来还挺好吃。 “真的太像了……” 跟金安的反应不同,方万喜还在细嚼慢咽着第一块排骨,那种令人怀念的味道在嘴巴里久久无法散去,儿时的记忆开始在脑海中慢慢浮现。 小孩子因为手小,嘴巴也不大,看普通的排骨块都觉得很大块,吃半天可能还仅仅只吃了一小部分。 虽然这排骨的做法跟平常那些酸辣排骨或者糖醋排骨不同,味道既不酸也不辣,却有着迷人的蒜香,对于小朋友来说也是绝对可以入口的美食。 那时候的方万喜总是盼着桌子上能来这么一盘美味的排骨,大部分时候都很难如愿,因为大人们总是会选一些没吃过的新菜色来尝尝鲜,但也有几次这蒜香排骨也还是端上了桌。 至今都记得,用筷子还不太熟练的小手到最后干脆直接就直接抓起了排骨到嘴里,一口咬下去能吃到好多肉,还是嘎嘣脆的那种。 等大家都吃完了,方万喜还会特意去把碗底的炸蒜全都刮到自己的盘子里,就像吃花生米一样,用小勺子一勺一勺挖着吃,那香味儿到现在都记忆犹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