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8章 第二女奴(1/1)

“我,我,我不愿意。”菲丽丝连忙将双臂交叉抱在胸前,两条大长腿也参与进来,整个人瞬间缩成了一团。显然是她想歪了,下意识以为李晴天觊觎她的美色。 “唉!那你就只能去死了。”李晴天本不想辣手摧花,奈何佳人一心求死!巨阙剑绽放璀璨剑芒,径直向着菲丽丝的脖子上斩去。这一剑既坚决又狠辣,完全不留一丝收手的余地。 “饶命。”菲丽丝连忙缩头俯身,迅速避让剑芒。即便是这样,她脑后的一蓬银发还是被剑芒斩落,再被剑芒轻轻一搅,立即湮灭成虚无。 李晴天面无表情,目光冷漠,收剑以待。只要双方一言不合,他便不再留手。他从不轻视女人,也从不对女人心存妇人之仁。 “大人,我愿意臣服,只求大人能够放我回去。我不想父母在有生之年再遭受虐待。”死到临头之际,菲丽丝是真的怕了,趴在地上大声哭泣求饶。 “生死印出决生死,生死印下生死奴。”李晴天体内诸天生死印蓦然运转,一枚黑光粲然的生奴印赫然浮现在左手掌心中。第一个被他种下生奴印的倒霉鬼正是吸血鬼亨利。 菲丽丝敏锐地察觉到,那个铁石心肠的年轻人仿佛在一刹那间化身为万界主宰,冷漠得不携带一丝人类情感,世间万灵的生死皆在他一念之间,而她自己则是匍匐在万界主宰脚下最卑微的一条爬虫。一念及此,菲丽丝不由得噤若寒蝉,甚至连颤抖都不敢。 李晴天左掌轻轻一拍,生奴印悄然没入菲丽丝的头颅内。尽管菲丽丝一直在聚精会神地等待李晴天的审判,但她仍旧一无所觉。 生之印自行分解为无数道细微的黑光,以菲丽丝的脑神经系统为,脊神经为主要扩散通道,迅速融入到她的身体中。随着细微黑光布满菲丽丝体内,李晴天识海中顿时出现一幅女性人体结构图。那些黑光便等同于他的眼睛,一步一步却又在极短时间内,彻底洞悉了菲丽丝所有的秘密。原来菲丽丝能够成为空间异能者的秘密,也被藏在了她的识海位置。那里悬浮着一颗光华黯淡,看起来死气沉沉的银色圆珠,一缕缕微弱的空间之力不断涌入圆珠内。这颗异能圆珠内的空间之力早已被菲丽丝耗尽,所以她才是现在这般惨淡模样。 你妹的,原来异能者脑中也生有异能圆珠。李晴天心中忍不住大骂不已。不用多说,阿尔弗雷德脑中的火属性异能圆珠肯定是被血狱魔刀吞噬了,令他误以为只有野兽脑中才生有异能圆珠。当时他还暗自庆幸自己不用吃人来着。现在嘛,这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再次涌入心间,让他忍不住要抓狂。 李晴天压下心中的烦躁情绪,慢慢检索菲丽丝的记忆。菲丽丝所言基本上都是事实。她的父母确实生活在雪人部落中,而且生活条件还十分优渥。当然,菲丽丝的父母之所以能够享受那些优渥待遇,都是因为她是空间异能者的缘故。还有许多人类也生活在那里,掌握一技之长的,生活还算富足。但身无长技的,就只能充当最下贱的仆役,做着最低劣的工作,勉强温饱度日。菲丽丝认为雪族并不是一个只知一味杀戮的蛮夷种族,也懂得利用、剥削其他种族。当然,这并不是说雪人都是好人。再说了,哪个种族没有坏人? “菲丽丝,你可以走了!”言罢,李晴天转身径直离去,但他的背影并不轻松,反而带着几许沉重。菲丽丝的记忆带给了他很大的心灵冲击,让他不确定杀了这么多轻骑兵到底对不对。 菲丽丝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个杀神就这么轻易地放过了她。直到她看到那道背影越走越远后,才相信她真的自由了。 “你叫什么名字?”愣了几秒钟,菲丽丝才想到问那名年轻人的名字。但李晴天怎么可能再理睬她。 火神之城真不愧名字之中带了一个火字,竟然连城墙也是火红之色。 李晴天拒绝了赖斯和班杰明的陪同,选择自己一个人进入城内。s级超凡强者无论在哪里都会受到优待,所以他并未受到任何盘查,在守城士兵崇敬的目光中施施然跨过城门。城内的布置与神使之城都是大同小异,但数量最多的还是武器铺子与酒吧。据说,第一任火神赫菲斯托斯和酒神狄俄尼索斯交情莫逆,最后更是将火神之位送给了酒神狄俄尼索斯。这使得火神之城的武器与美酒同时享誉整个世界。 李晴天也是好酒之人,来到盛产美酒之地,怎么也要先体验一把当地的美酒与酒文化。随手叫停一辆taxi,很快便来到城中最着名的酒吧门前。酒吧的名字就叫狄俄尼索斯,想必就是酒神本人的产业啦。 李晴天迈步跨过酒吧大门,迎宾小姐理都未理他。既因为他身上的衣服有些褶皱,显然是好些天未曾更换,又因为他孤身一人乘坐taxi而来。这些细节落在阅人无数的迎宾小姐眼中,就是大大写在身上的穷鬼二字。 其实,人家迎宾小姐并未看错,他现在就是穷鬼一个。储物空间内有多少资产暂且不论,至少个人账户中的神金币数量为零。他想要翻身,还得等雪狼兽皮拍卖完毕,以及阿尔弗雷德盗匪团伙的资产转到他的账户上。 吧台前,三三两两一簇簇坐着几十位销酒妹,一个个姿容出众,穿衣打扮更是十分火辣。 李晴天刚一踏过酒吧大门,他那英俊的容貌,乌黑的头发,出尘的气质,便吸引了所有销酒妹的目光。 “先生一个人吗?”距离最近的销酒妹近水楼台先得月,第一个来到李晴天面前。“介不介意姐姐请你喝一杯?” “一个人,而且还是外地人,可以说对火神之城一无所知。姐姐肯照拂一二,小弟受宠若惊。”李晴天微微一笑,简单介绍了自己。他财大气粗,注意是气粗而不是器粗,且艺高人胆大,才不怕被女人当凯子骗。 “弟弟可真会说话,平日里没少哄女孩子们开心吧?”销酒妹十分自然地挽住李晴天的胳膊,在他耳边巧笑嫣然。 “只可惜那些女孩子全加起来都没有姐姐一半漂亮。”要论口花花,李晴天根本没怕过谁。 “咯咯……”销酒妹马上被李晴天哄得咯咯娇笑不止,整个人几乎都钻到了他的怀中。 “姐姐也是一个人?”李晴天毫不客气地搂住销酒妹的纤腰。 “姐姐一个人孤苦伶仃地生活了这么多年,真是太苦了。不过,现在有了弟弟,以后我们姐弟二人就能相依为命了。”销酒妹马上伏在李晴天怀中,给李晴天上演了一场苦情戏码。 “承蒙姐姐看得起,小弟定然不离不弃。如果小弟违背誓言,定然叫小弟不得好死!”李晴天立即赌咒发誓。 “好弟弟!”销酒妹感动得眼泪婆娑。 “仙女姐姐!”李晴天与销酒妹深情相拥。 通过闲聊,李晴天知晓了销酒妹的名字叫做阿曼达,今年二十八岁,比他略长了几岁。当然,大家都是萍水相逢,殢酒销愁,逢场作戏,何曾计较酒伴言语真假。 “弟弟的酒量怎么样?”阿曼达巧笑嫣然,开始不着痕迹地试探李晴天的老底。 李晴天神色傲然,伸出一根食指作答。 “一瓶,还是十瓶?”阿曼达一把将李晴天的食指攥在掌心中,俏脸依旧巧笑嫣然。 “no,no,no,是一直喝。”李晴天笑着以食指勾了勾阿曼达的掌心。“姐姐的酒量,又怎么说?” 阿曼达顿觉有趣,思索片刻后伸出左掌在李晴天面前一晃。 “四瓶?”李晴天有留意到阿曼达纤纤玉手的中指不曾伸直过。 “不,不,不,是无终止喝。”阿曼达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