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兔子的葬礼(1/1)
极致大帝。 更是肉身成道之最难,对死亡与魔道之法则的深刻参悟,使其实战之能堪比红尘仙。 正与邪,神与魔,只在一念之间。 修行难以寸进之际,磨砺心境、始终坚守人性,方为最佳悟道之法。恰似杀人之毒可化为救人之药,唯有保持自我不癫狂,方能使魔道邪功如臂指使。 然绝灭天功无孔不入,稍有不慎便会沉沦怒海。虽李牧仙从不认为自己会被魔念操纵,但不可否认其行事风格夹杂大量恶意,尤其杀心更重。 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则致人灰飞烟灭! 与其说是杀伐果断,不如称之为杀人如麻更为恰当。 若善则成佛,若恶则成魔。然李牧仙选择中立,亦正亦邪,亦佛亦魔。他杀人不眨眼,却实实在在阻止了一场浩劫;他翻脸不认人,却杜绝了魔癌文明这一巨大隐患。 他是神,也是魔。 “走吧。” 荒凉陡峭的山坡上,疯狗,死猫,乌鸦,狼灭四者神色凝重地站在一座石堆墓前。昔日的桀骜不驯与暴戾尽消,死猫软绵绵地跪在地上,眼神痴痴地望着石堆,直至被乌鸦和狼灭拉起,他才口中喃喃道。 “一定要报仇,一定要报仇……一定要报仇!” 乌鸦与狼灭对视一眼,神色凝重且懊悔。尽管他们也想为好友复仇,但隐匿的耶斯莫拉早已不见踪迹,或许已经离开了这颗星球,复仇注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兔子死于耶斯莫拉之手,他和死猫都低估了蛇人族的危险性。耶斯莫拉有三种变身形态,第一种是普通蛇人形态,第二种是完全的蛇形,而第三种则是龙蛇形态! 每一种形态都能使其实力大增,而一旦进入龙蛇形态,耶斯莫拉的力量、速度和攻击力,都完全超越了普通生物的范畴。那是来自某些文明传说中的神灵血脉,不仅可以操控敌人的神志,还能在关键时刻施展幻术。 “金蛇公司已经解散,传闻蛇人族回到了龙之国度,那是他们的地盘,光凭我们几个,恐怕还不够。” “难道就这样让他逍遥法外?而兔子却只能长眠于这冰冷的山坡之上!?” 死猫彻底怒了,乌鸦的过分冷静、狼灭的犹豫不决都让他悲愤交加。尤其是疯狗的冷眼旁观,更是如一根刺深深刺痛了他的心。 如今他们每个人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身边美女如云,追随者众多,谁会为了一个死去的人,跑到遥远的星系去招惹实力深不可测的家伙? 然而死猫必定会如此,毕竟他本就命薄,其性格也决定了他此生不会有几个知心朋友,而此刻恰好就有一个躺在石堆里。 “兔子因我而死,即便没有你们,老子也定会将耶斯莫拉那只臭爬虫捉到此处,将其碎尸万段!”死猫紧咬着牙关,撂下狠话后转身离去。待其离开后,疯狂终于开口道。 “继续加紧追查耶斯莫拉的下落,蛇人族在翡翠之星虽数量不多,但也根深蒂固,不可能撤退得无影无踪,总会留下些许蛛丝马迹。” 乌鸦点点头,沉凝道。 “蛇人族建立的金蛇公司与福睿斯关系匪浅,自从福睿斯杀害教皇之后,他就成为了东部共和体的头号通缉犯。只是此人消失得过于干净,目前那些疯狂的光明骑士已将周边星系翻了个底朝天,也未能将他找出。” 狼灭眼睛微亮,推测道。 “他们皆消失得无影无踪,是否有可能一同潜逃了?找到福睿斯,也许就能找到耶斯莫拉。” “极有可能。福睿斯不具备战斗力,如今成为头号通缉犯,身边除了部分忠诚的家仆外,也就只有耶斯莫拉会为他提供庇护。” “福睿斯是否会偷渡回铁蹄国呢?按照当下的局势来看,东部共和体的下一个目标将会是对那些反叛国家进行大清洗,首当其冲的便是铁蹄帝国。而福睿斯勾结虚空一族,铁蹄帝国与其两面受敌,八成会一不做二不休,直接与混沌军团深度结盟。如此一来,福睿斯就算返回铁蹄国也未必会被问罪,甚至很可能得到重用。” 不同于性格暴躁的死猫,疯狗三人冷静沉稳,思维清晰,只要认真讨论就能很快形成最正确的思路。 “如果耶斯莫拉真的随福睿斯去了铁蹄帝国,以我们浴血帮目前的实力,如何与庞大的帝国军团抗衡?耶斯莫拉实力不俗,且精通袭杀之术,想要潜入进去无声无息地将其迅速斩杀,难,很难。” 乌鸦的一番话犹如一盆冷水泼下,疯狗眉头紧皱,凝重道。 “也许只有老大才有这个能力。但我们要如何请他老人家出手?” 李牧仙曾经立下规矩,任何人死于他人之手,他不会主动去报仇。赐予他们尸妖变已是天大的造化,能走多远全凭各自的命运,李牧仙不在乎抹杀他人的命运,但没有义务为技不如人者伸张正义。 在享受力量带来的杀戮快感之时,就要做好被更强者残杀的准备,这就是现实。 正当陷入僵局之时,三人短暂对视后,立刻就达成了某种心照不宣的共识。乌鸦眉头一挑,显然有了头绪,他率先提出自己的顾虑。 “疯狗最近一直在那个圆木镇的城堡当保安,里面的“大嫂”已有数位,现在随便找些高级妓女恐怕入不了他老人家的眼。” 长期为老大提供特殊服务的狼灭深受其害,咬牙切齿道。 “老大对女人的喜好,已经达到了深不可测的境界,稍有不慎我们就要吃不了兜着走。有一次我找了个风情万种的家教老师送去,老大一开始还挺感兴趣,让她写一套试卷,结果不及格……害我拖着沉重的行李箱被警察当场抓获,跑了九条街,挨了八颗子弹才成功逃脱。” 疯狗稍作思考,抬头看向二人说道。 “身为一个无欲无求之人,唯一的癖好便是玩弄女人,口味刁钻也在所难免。我去奴隶市场看看,老大或许会喜欢那种可怜的低贱女人。” 疯狗的想法得到了狼灭的认同,按照这样的思路,他立刻笑道。 “我去青苹果大街最深处的黑窑逛逛,那里的女人要么是逃跑的女奴,要么是背负高利贷,走投无路的残花败柳。悲惨的身世,无数次经历背叛与抛弃,一天一夜都说不完。” 乌鸦若有所思的总结道。 “我明白了,老大喜欢有故事,有韵味的女人。而且越是可怜无助,就越要趁人之危;越是哀伤痛苦,就越要她强颜欢笑来取悦自己。越是高贵,就越要让她卑贱……” 说到这里,三人不约而同地打了个冷颤,心中涌起一股深深的恶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