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3章 《情非得已》卖原主(2/2)

想到这些事情,陈文婉拒道:“庾先生,过去一个月我写了6首歌,有好几次,我连续几天几夜没睡,差点被送进医院抢救。最近我脑子感觉有点不够用,实在是缺乏灵感和动力啊!”</p>

庾成庆想了想,换了个思路提建议:“既然这样,我们能不能换个方式谈谈合作?”</p>

陈文做了个请讲的手势。</p>

庾成庆继续说道:“我就不请陈先生专门为我写歌了,我想提个请求,陈先生能不能把你已经创作出来的一首歌卖给我呢?”</p>

陈文好奇道:“庾先生你看上了哪首歌呢?”</p>

庾成庆一脸期待地说道:“我非常喜欢《情非得已》这首歌,感觉它很适合我的风格,我所在的唱片公司对歌词和曲子也很满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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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心里大乐,这首歌原本就是唱片公司在2001年给庾成庆量身定做的。</p>

陈文心里一百个愿意,这首歌压在他自己手里其实已经没什么大用,盗版磁带生意他已经撤退了,真不如物归原主卖给庾成庆。</p>

虽然心里乐意,但陈文已经是重生的老狐狸了,脸上没有露出惊喜的表情。</p>

陈文淡淡地问道:“你们公司打算出多少钱呢?”</p>

庾成庆笑道:“我们唱片公司的规矩呢,各种歌曲有复杂的分级体系,一般来说,普通歌曲几百、几千块差不多的了;一首优秀的歌曲,拿给一线歌手演唱呢,公司支付给词曲作者5到8万块。我已经和公司谈到了最高待遇,《情非得已》我们公司愿意出15万。”</p>

陈文问道:“15万是湾湾货币吗?”</p>

庾成庆大声说道:“当然不是了!15万是人民币!”</p>

陈文看了看欢哥,对方一脸笑容,没有任何表态。</p>

他又看了眼唐瑾,美人大眼睛闪闪地看着他,也没有表示任何意愿。</p>

陈文对庾成庆说道:“行!我同意了!咱们什么时候签约?”</p>

庾成庆开心道:“太好啦!合同和钱我已经带来了,现在就可以签。”</p>

说完,庾成庆从包里拿出15捆百元大钞,码放在长桌上,又拿出两份合同文件交给陈文。</p>

陈文仔细阅读。</p>

上次他与欢哥、振姐、宋姐签的歌曲授权协议都是简体字版的,今天庾成庆拿来的合同文本是繁体字的。</p>

合同内容方面,庾成庆的这份文件其实与陈文之前签的那几份很相似。</p>

与欢哥他们签约时,陈文把金额那一栏全都用笔划掉了,免费授权给他们去演唱、发行和编曲。</p>

今天这份合同,金额栏已经被庾成庆所在的唱片公司填好了,人民币15万元。</p>

审阅合同无误,陈文在两份文件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p>

庾成庆作为唱片公司的授权代表,也在两份文件上签名。</p>

两份合同,陈文和庾成庆所在的唱片公司各自保管一份。</p>

庾成庆说歌词和曲谱用不着陈文提供,歌曲的拷贝带他们早就已经获得了,唱片公司会对这首歌重新进行编曲和包装。</p>

庾成庆还提出了一个请求:“我们公司还有很多歌手,公司的意思是也想请陈先生为他们写一些歌。”</p>

陈文想了想,这真是一件麻烦事。</p>

前世21世纪,湾湾的艺人当中有不少人发表过对大陆不友好的言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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