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危机公关(1/1)

跳楼事件的舆论竟然发酵得如此激烈,这着实令所有人都始料未及。自然而然地,上级领导对此也是格外的重视。 他们责令我市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务必要妥善处理好这次的舆情,要以谨慎且认真的态度去应对,全力以赴地处理好这次的危机公关。 这无疑给我们不动产登记中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我们必须要在这艰难的时刻,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以不辜负上级领导的期望和要求,同时也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其实我们不动产登记中心在这个事件之中所处的位置,真的是相当尴尬呀。明明我们或许并非事件的核心关键所在,却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上。 要知道,我们不动产登记中心最为主要的工作就是承担起不动产的登记事宜,其中就包括了房屋所有权的登记、土地使用权的登记等等一系列的内容。 我们所肩负的职责核心点就在于对不动产的权利实施有效的确认以及详实的记载,而绝对不是对开发商进行那种直接的管理。 通常情况下,对于开发商的管理其实是由住建局等一系列相关部门负责的。 我们不动产登记中心仅仅只是在碰到涉及开发商的不动产登记相关违规行为这种特定情况的时候,才能够在属于自己的职责范围之内去提供相关的信息,或者是协助进行相应的处理工作。 我们在自己的职责领域内努力做到最好,但也必须明确与其他部门的职责界限,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和应对各种情况。 然而,也许那位选择跳楼自杀的母亲,并不知晓这里面我们不动产登记与住建委之间存在着业务分工上的不同。 与此同时,她其实同样也并不了解,之前开发商为了达到不让她能够顺利去办理入住的目的,从而故意拖延去办理的那些手续,实际上这些几乎都与我们不动产登记中心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关联。要知道,我们的主要工作是进行不动产的登记,对于开发商那些拖延办理手续的行为,并非我们的职责范畴。 仅仅只是因为我们不动产登记中心是那个帮助她去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手续的机构,她就片面地以为之前的那些所有相关手续也都是由我们来负责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我们的职责有着明确的界定和范围,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手续确实是我们的工作之一,但这并不意味着开发商在前期的一系列操作以及其他相关手续也都该由我们来承担责任。 所以,她就将那些诸如不担当、不作为之类的帽子一股脑儿地都扣在了我们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头顶之上。这实在是让我们感到无比的委屈和无奈呀,毕竟我们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一直都是兢兢业业地工作着,可却无端承受了这样的误解和指责。 就像是在一场暴风雨中,被无端卷入其中的一叶扁舟,摇摆不定,难以找到一个安稳的立足点。 我们努力想要摆脱这种尴尬的境地,想要为自己正名,可那汹涌澎湃的舆论浪潮却一次次将我们拍打回来,让我们深陷其中,难以自拔。 这种无奈与尴尬,真的是旁人难以理解和体会的呀。 然而,尽管事情的实际情况是这样,但毕竟出了问题总归是需要去解决的呀。我们肯定不能直接就把所有的责任都一股脑儿地推到我市住建委那边去呀! 要是真的就这样去处理的话,那也实在是太没有大局观了。我们需要从整体的角度去思考和权衡,不能只考虑自己的利益和方便,而不顾及整个事件的妥善解决以及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 毕竟,大家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民众,共同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不是互相推诿和指责。所以,我们必须以更负责任的态度来面对这些问题,积极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做好这次危机公关。 而负责处理这次危机公关的,自然而然不会是我这种处于登记窗口负责收件的工作人员,也不会是我们登记中心主管登记的科长,而是我们那位从省厅调到我市国土资源局担任职务的,之前一直负责我省不动产登记相关地方性规定制定工作的那位局长。 由他来负责这件事,可以说是恰如其分,确实也再没有比他更为合适的人选了。毕竟他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能够更好地应对这种复杂的局面和挑战,以妥善地解决这次危机公关事件,让事情能够得到一个圆满的处理和结果。 具体局长对于这件事究竟是怎样思考的,我们并不知晓。只知道他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就向社会上关注此事件的各界人士发出了一封公开信。 信里先是直言不讳地承认我们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而向那位跳楼的女士以及各界所有群众诚恳地表达了歉意。 接着又表示要和其他机关单位增进在工作中的沟通与交流,防止此类悲剧再度上演。在这里,他还简要地阐释了在这一事件中,各类问题分别对应由哪个机关单位负责。 最后他还表示我市必定会向省厅呈报这个问题,探寻是否有途径能够将这类问题妥善解决。并且避免再次出现类似的问题。这封公开信写得洋洋洒洒、缜密周全,可谓滴水不漏。 当然了,这封公开信,显然也不是能够让所有人都感到满意的。有许多人依然保持着观望的态度,想要看看我们是否会有后续的具体措施,要不然的话,那就只不过是说了一些官场的套话罢了,只是嘴上说些好听的,而实际上却没有什么实际的行动。 所以,大家都在拭目以待,想看看后面还有什么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