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运走财宝(1/1)

“今日……王爷带了林汐去承福寺,上次我们也去过的,你还记得吗。”芭歌一口一口喂着我,说道。 我记得,我当然记得,当时苏凌答应过我要和我一同前去,我还做了衣服,觉得自己做的丑,就去祈福,只可惜他一心忙着接他的佳人,哪有功夫管我。 我给他做的衣袍,他也是嫌弃随手一扔罢了。 “寺庙里有一颗树,是系红绳的,王爷和林汐公主系了红绳,王爷还替她挂到了最上面。听主持说,越往上面,神明看到的可能就会越大。” 我写的那一根红绳是挂在最下面的,被层层叠叠的树叶遮掩着,我觉得神明是看不到了吧。那样也好,免得他越长越丑,日后还要来怪我。 “我先走了,明日再来看你。” “今日王爷带林汐公主去了花圃,林汐公主说醉生梦死里那株梨花树很好看,于是王爷问她想不想种,公主就和王爷去花圃了,公主选了很多兰花和丁香,纵使现在不是这些花盛开的季节,公主还是执意把它们种在醉生梦死的院子里,王爷很呵护,找了很多能干的花匠,用了很好的办法,精心照顾,那些花朵儿倒是开的热烈。”芭歌笑着说:“你今日的伤口没昨天的深,估计是皮越来越厚了,以后就都不疼了。” 我知道,死了自然都不会疼了。我记得我给苏凌种的梨花树,他一直都不屑一顾,出门浇个水都是奢侈,不过还好,有我在。可是我走了之后,谁又能照顾它呢。 “我先走了,明日再来看你。” “今日王爷亲自下厨给公主做了饭菜,公主来到大晋好些日子了,突然说自己想家,王爷就找了越国的厨子学了几招,亲自为公主做了饭菜,虽然是第一次,但是王爷的手艺还是很不错的,我带了一些来,你尝尝看。”芭歌把食物放进我的嘴里,期待地问:“是不是很甜?林汐公主爱吃甜,我也尝过,都快甜掉牙了。” 我嚼着口中的食物,苦的我泪水都流了出来,哪里甜了,明明就是苦,苦的要死。 “今日林汐公主搬到醉生梦死和王爷一同住了,本来王爷是不肯的,女儿家还是名誉重要,奈何林汐公主十分坚定,王爷就随她去了。”芭歌今日来,没有再跟我说其他的事情,只是说她自己的看法:“王爷对林汐公主非常的好,芭歌跟了王爷十年,芭歌知道王爷从未对哪个女子这样上心,林汐公主是越国的嫡女,秀外慧中,大方端正,于王爷又有救命之恩,小隅,你该明白吧。” 我知道芭歌的意思,她劝我放弃,她是为了我好。我知道我根本没办法和林汐争,我是个第三者。 我始终没有点头,芭歌站起身,道:“我忘了你一直很傻。” 我其实还是有些相信苏凌的,我相信他会来救我,是因为女主角光环还是因为我对他还有用,他寒毒未解是不可能杀我的,又或者是他有那么一点点,哪怕是一点点的喜欢我? 他会来的吧。 直到第十日,我再也没能看见芭歌了。因为我又看到了罗郴。 彼时是夜,罗郴带着一群人来到天牢,那些人都穿着夜行衣,我知道没什么好事,我奄奄一息地趴在地上,罗郴看着我,道:“赶快把她搬走。” 我死死瞪着他。 罗郴啐我一口:“瞪什么瞪。把她眼睛给我蒙上,对了,把她头盖上。” 我的头被麻布盖上,被直接扛起来从牢房里带了出去。 把我扔进一辆马车里,罗郴将我脸上的麻布摘下来。我被扔在马车的最里面,罗郴坐在我的身边,笑着说:“你想知道为什么把你从牢房里带出来?” 我撇过头。 “本来抓住你,此事算是完结,苏凌只需要上报给陛下说此事结案,那么我直接偷梁换柱带着金银离开便是,可惜那厮居然拒不上报,说是这些还有疑点,我看他就是不相信本官。”罗郴阴险地笑着:“这次,我放出消息,你从天牢里逃出来,和楚国余孽一起偷走金银逃离,我派了两队人马,一队带着假金银,其实装的是石头,这队人马我放出消息,让苏凌派人去追,然后坠落悬崖,金银和人两辆不见,一队则是我和真的金银,从另一路离开,装作来往商人离开大晋,这样,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让苏凌相信是你偷走了金银,又可以把金银运回大楚。” 我抓住他的袖子,咬牙切齿,却无力与他对抗。 “哈哈哈,你跟着我,就算苏凌聪明,派了两队人马,追上了我,那么我就把你推出去,届时就算是拿不到金银,还是可以坐实你的罪名,只要结了案,你死后,我还不是可以找机会把金银运走?” 我抓起他的手,一口咬下去,罗郴疼得一巴掌打在我的脸上,我被扇到一边。 罗郴骂道:“老子给你脸了。我们走!” 罗郴离开了马车,我感到路途颠簸,,知道他们已经开始行动了。我坐在马车里,路途颠簸,恍惚间好像回到了很多年之前,那时也是这般场景,那也是个无月的夜晚,林雨也是坐在马车里,然后一路磕磕碰碰,马车停下,苏凌出现,对她说的那些话,然后一剑刺死了她。 她告诉他,她不会恨他。 我当时笑,笑林雨怎么会这样傻,为什么不会恨一个杀了自己的人?结果是,现在的自己,不也是林雨的翻版? 马车里静得可怕,等待死亡的路程是漫长的,我只有有些可惜,我年纪轻轻就这么死了,我甚至还没有谈过恋爱,一心追的苏凌还被倒打一耙,罢了,本就是上天多给的一条,又活得了多久? “离南门还有多远?” “禀大人,泰明寺离南门本来距离就不短,现在才刚刚起身,估计快马加鞭也要有半个时辰,我们拖着这么多箱金银,还有一个半时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