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用身体取暖(1/1)
在海水中与鱼群对战了一刻钟后,伏九朝身上到处挂彩,伤口在海盐的侵蚀下更加疼痛,折磨得要命。 他拼尽全力浮出了水面,看到数千米之外有一座小岛,于是瞄准方向朝那边游去。但鱼群怎么可能轻易放过他,一条条从四面八方像箭矢一样射来,似是不吃了他不罢休一般。 “奶奶的,来啊!”伏九朝打出了肝火,一边挥剑一边控制飞剑在周围游荡,防止被鱼群近身。 但他的耐力和精神力都始终有限,挥剑速度越来越慢,鱼群趁机近身,咬掉了他身上好几块肉。 如此艰难地情况下,他始终小心翼翼保护着秦霜宁,飞剑全都守在她身边,不然自己也不会那么受那么多伤。这个过程中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他的手始终抓在那抹柔软上,似是能刺激神经,不至于因失血过多而失去意识。 一切都是为了你啊! 秦霜宁慢慢也发现了身上的异样,但是眼见伏九朝浑身受伤也不好说什么,只能任由他抓着。 从小到大,还没有男孩子拉过她的手,这一次亏大了。 “嘶!”伏九朝又被几条鱼咬到了腿,这些鱼的牙齿极为锋利,只要咬到便能撕下一块肉,非常疼痛。 “放下我吧。” 伏九朝默不作声,但手上抓的却是越来越紧了。 这一战是他所经历的最为惨淡的一战,没有帮手,没有援军,只有自己。而这一战也是对意志力的考验,那座小岛看似很近,实则很远,因为他现在的状态每前进一米都很艰难。 但也不是没有收获,随着战斗的持续,他的精神力和修为都在稳步提升,战斗果然是提高实力的最佳途径。 “不要管我了。”秦霜宁泪眼婆娑,她从小对外人就缺乏信任感,那些臭男人,无一不是垂涎她的美色,少有肯付出的。而眼前这个比自己小的少年郎,不过是初次见面,却不顾生命危险也要保护她,心中是既感动又愧疚,如果她会打架就好了,就可以反过来保护他了。 “闭嘴!” 秦霜宁胡思乱想之时,伏九朝忍着痛楚挤出了两个字,虽然语气不好,但没有一点放下她不管的意思。 “老子堂堂人皇,还能败给一群鱼吗?”伏九朝取出凿齿的铠甲,以其当船驮住了秦霜宁,他则是扶在一侧开始专心对付怪鱼,虽然少了温柔的触感,但战斗方便多了。 在海水中挥剑远比在陆地上要艰难许多,但也能更好地磨砺剑法,伏九朝像一条鱼在盔甲下到处窜动,不断斩杀逼近的鱼群,周围血染一片,分不清是他的还是鱼的。 一千米,八百米,五百米,小岛越来越近,他身上的伤也越来越多,几乎是体无完肤,屁股都被咬开花了,衣服破破烂烂近乎于无。 秦霜宁泣不成声,多少次都想鼓起勇气出手,但还是没办法战胜心中的恐惧。 伏九朝咬紧牙关,守着精神之海保持清醒,努力让自己忘却疼痛,只保留战斗本能。 凭借着惊人的意志力,他逼退了鱼群一波又一波进攻,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是拖着秦霜宁上了岸。 “对不起,对不起,都怪我……”秦霜宁自始至终只是衣服破了些,露出了部分春光,没受一点伤。 “别哭了,先找个安全地方。” 伏九朝已经差不多油尽灯枯,昏昏欲睡,好几次差点跌倒,但他不敢沉睡,因为这座岛也不一定就安全。 秦霜宁扶着他一步一步往前挪,身后的血渍流了一地。 十分钟后,他们终于找到了一个小山洞,正好可以容纳两个人,于是便躲了进去。 秦霜宁看着伏九朝血迹斑斑的身体不知所措,问道:“你怎么样?” “没事,帮我涂点药。”从临广走的时候,他找杨广天要了些治疗外伤内伤的药,全塞进了骨齿之中。 “好。”秦霜宁接过药瓶,强行克服对鲜血和伤口的恐惧,给伏九朝上了一圈药,结果伏九朝还没被疼的怎么样,她先出了一身汗。 杨广天的药效果非常好,涂上后伤口立马结痂,伏九朝的伤势终于是稳定了,只是因为失血过多,身体极为虚弱。 秦霜宁惊叹之余放下心来,见伏九朝久久没动,才发现他已经睡着了。连续的战斗让他筋疲力尽,这会终于是撑不住了。 “好好休息吧。”秦霜宁不会生火,只能依偎在伏九朝身旁帮他保温,但因为衣服都是湿的,反倒是越来越冷。 发现伏九朝身体颤抖忽然开始打摆子,秦霜宁情急之下脱下了衣服,肉贴着肉用体温取暖,后者沉睡之中做了一场春风化雨的梦,非常美妙。 三个小时后,伏九朝缓缓睁开了眼,发现脖子有些沉重,抬头一看,一条藕臂搭在上面,顺着藕臂看去,一个赤身裸体的美人正依偎在自己身上,肤如凝脂,光滑如丝,没有一点瑕疵,两个挤压在自己胸口的饱满更是浑圆剔透,透着粉色的光。 一阵热流涌来,伏九朝流出了鼻血。而这时秦霜宁也醒了,四目相对后一声尖叫捂住了胸口,然后慌忙拿起衣服遮掩起来。 “我……我……”秦霜宁语无伦次,“我看你不停发抖,又没有柴火,只能……只能这样让你暖点……” 伏九朝一阵感动,一个大姑娘能如此做得下多大决心,更何况还是个内向胆小的姑娘。 想到什么他赶忙从骨齿空间中取出几件衣服递给了秦霜宁:“之前受伤太重,都忘了还带了衣服,你换上吧,可能有点不太合身,先将就将就。” 说完伏九朝很自觉的转过了身,秦霜宁红着脸换好了衣服,气氛甚为尴尬。 伏九朝自己也换了身干净衣服,然后取出毯子什么的铺在了地上,他在凿齿空间中准备了许多野外生存的东西,算是派上了用场。 一阵沉默后,伏九朝问道:“霜宁,你到底为什么不敢打架呀?”伏九朝问出了心中的疑问。 “我……”秦霜宁犹豫了许久,才说出了自己的小秘密。 原来她是个孤儿,从小无依无靠,所以性格非常内向,甚至可以说是懦弱,不太擅长交际。 从小到大,她唯一的朋友就是小蚂蚁、小蟋蟀、小蝴蝶什么的,跟它们玩,跟它们倾诉,跟它们交心,虽然它们听不懂,但也不会欺负她。 所以慢慢的秦霜宁就养成了不愿伤害,不愿见血的性格,怕跟人打交道,更怕打架,即便稀里糊涂觉醒了秦良玉的佑力,境界飞速上涨,但还是无法实战,且一有想法就会腿软。 伏九朝听完五味杂陈,异类横行的年代,孤儿越来越多,他和子离也是,相同的经历很多事自然能感同身受,比如孤独、落寞、缺乏安全感等等。 “也不怪你。” “真的吗?” “是啊,我也是孤儿,小时候总会被别人欺负,所以不愿意跟外界接触。你知道吗?那时候我也会经常跟小猫小狗什么的聊天……” 谈起曾经的经历,两人多了许多话题,聊着聊着便不自觉依偎在了一起,有了之前的铺垫,这点反倒不算什么了。 “嘶!”半个小时后,一道奇异的声响打破了宁静,伏九朝立马拿起剑,警惕地看向洞外,这一看差点吓尿,不知何时,他们已经被一条条水桶粗的赤红色蟒蛇包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