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公堂(1/1)
绪晚思及此,觉得自己的卑鄙,在对方温和的目光下,无所遁形,几乎要融化了。 她的心情,从见面时的激动与欢喜,渐渐消散,变成五味杂陈。 对方是个谦谦君子,而她是个卑劣的重利重私欲的商女。 她唯一感谢恶毒继母和李父的地方,就是他们为了吞并绪家而将她卖入青楼,让她遇见十三郎君,计谋败露后,又将她送给十三郎君当侍婢。若非如此,她如此低贱的身份,又如何去结识郎君呢? 恐怕此生都要挣扎在泥潭里,永远接触不到这抹阳光,只能闻见腐朽恶臭的世界,生于淤泥,死于淤泥。 她为自己商女的身份感到无比自卑,连自己的理想和抱负都是她自卑的源泉,她只能用最负面最低级的形容词,去描述自己和自己的所作所为。 每当她发现自己连喜欢里都掺杂切身利益,她就又矮一分。 绪晚的心境变得可悲起来,对方是她可望而不可及的高山,她竟贪婪得妄图从对方汲取温暖。 黄定洲自动剔除对方言语中的恭维词汇,只提炼出有用的消息,她不仅将李酒商扭送官府,还献上了李酒商的犯罪证据。 在黄定洲看来,绪晚的行为算是锦上添花,他才查到李酒商与【窃税案】有关,她就将人送到他面前,还附赠了李酒商参与山匪走私的证据,他只想说,干得漂亮。 可惜,对方提供的只是李酒商和山匪走私的证据,没有与【窃税案】相关的证据,他一直猜测,这些参与窃税的商人,有两套账,一套用来应付官府的;另一套真正的账,是记录真正的交易、营收。 黄定洲原本还想着如何找到突破口,去调查这个案子,没想到,突破口自己送上门来了。 他温和微笑着看向绪晚,“自古以来,巾帼不让须眉,绪小娘子亦是,令本官佩服,既然绪小娘子决定大义灭亲,不如,做得更彻底一些,据本官所知,李酒商不仅参与走私案,还做了假账窃税。” 绪晚听到最后那段话,瞬间从对方赞美的美梦中醒来,她的理智战胜了情感,沉思道,“原来如此,怪不得绪家的生意,到了他的手里年年走下坡路,请郎君给绪晚一些时日,绪晚必定彻查清楚,将证据交到郎君手中,不负郎君所托。” 黄定洲听到对方一直喊自己郎君,有点不习惯,‘郎君’的称谓,一般是家人、亲近友人之类的才会称呼的,他不信对方会在这方面如此疏忽。 按照他们现在的关系,她应该称呼他为‘黄县令’才对。 他不喜欢这种没有关系,硬要套近乎的行为。 黄定洲没纠结多久,就放开了这个小问题,他和绪晚深入探讨了关于【窃税案】的细节。 在梁主簿上任之前,云县有个姓张的主簿,李酒商的走私案,一开始就是由这个张主簿牵头的,后面张主簿被揭发贪污受贿,秋后问斩,由梁主簿接手了他的工作。 比起张主簿做事小心谨慎,不敢开源,梁主簿就胆大得多了,但凡是李酒商介绍过来的要走私的商人,他全都收,只管数量,不管质量。 正是因为有这几个商人的开拓市场,才让山匪和幕后之人的有了更好的主意,他们不想将这部分利益分给别人,想要独吞。开始培养自己的商贩接手,但是李酒商这些人行商多年,他们也不敢一下子断了,所以只是慢慢减少了给李酒商他们的走私生意。 从绪晚呈交上来的走私账目就看得出来,从一开始的单笔就高达数十万两,到后面减少到一年总计都不到一万两,而他们之间往来的书信内容,也看得出来,他们因为这个走私生意的利益分配不均,关系越来越差。 书信的内容从一开始的相互恭维,到后面,几乎都是相互嘲讽,就差明面上干起来了。 黄定洲决定趁热打铁,先开公堂审理李酒商。 酒商李子远用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收购那五个窃税的粮马商人的粮食,用于酿酒,但明面上的成本记录的却是高于市场价三倍,通过虚增成本,进行偷税漏税。 粮马商的粮食本应该是要上交给官府的,质量都是精挑细选过的,与民间的普通粮食不一样,只要是有心人就会发现问题,所以李酒商第一次交易的时候,就发现了猫腻,并且主动提出帮忙销赃,虽然交易书上的收购价格低于市场价,但是,他们私底下另外有协商,但凡用这些粮食所酿造的酒,卖出后的利润,都要分三成给那五个粮马商。 李酒商为了减少分成给五个粮马商,通过虚增费用和成本的方式,营造销量效益差,伪造原料其他供应商的采购入库、虚增生产损耗,降低生产入库、伪造销售入库等数据,从一开始的暴利,慢慢调整成负利润。 整个造假的过程都做得非常逼真,就算到现场去勘察,都看不出来问题。 李酒商原本入赘到绪家,熬死了原配妻子,占据了绪家的家业,改门换姓。 他转移绪家的财产的方式很传统,拿绪家的钱,搞自己的创业,标上李姓,亏归绪家,盈利算李家,吃相很难看,但是,吸血效果很好,绪家很快就被吸干了。 但是,为了不分利润给那五个粮马商,他不得不再次故技重施,不过,这次是将李家的财产,慢慢挪入绪家的地盘。 虽然他娶了贵女当继室,但,不代表他就信任枕边人,在他看来,已经死掉的原配,更值得信任,因为死人是不会跳出来跟他争财产的。 所以,当他的继妻要发卖了原配生的女儿,他当然举双手赞成,他恨不得这个流着绪家血脉的女儿,立刻消失在这个世界上,虽然他心里这么想,但是他要脸,不会在明面上做得那么难看。 李酒商原本死不承认,但是,当黄定洲将他近十年间与那五个粮马商的交易,都罗列出来,细致到斤两、金额、交易地点,不过这只是戳中他了他的痛点,还远不足以让他立刻招供。 主要是,他得知那五个粮马商意图谋反,他瞬间吓萎了,立刻就倒戈了。 权衡利弊是他惯有的做法,他只想赚钱,得到权势,但是不代表他愿意搅进谋反这个深渊里。 为了明哲保身,李酒商毫不犹豫将他所知道的都吐露干净,为了证明自己是清白的,他表示自己保留了证据。 在晋朝,对窃税漏税的处罚很严重,一旦被查实,不仅会被罚款,还会受到杖刑、流放等重刑,但是,罪不至死! 特别是他是属于交易税,而不是去偷官粮,他的罪比那五个知法犯法的粮马商轻多了。 “县令老爷饶命啊,草民万万不敢做下这等诛九族的谋逆之事,草民只是被钱迷了眼睛,一时糊涂,贪图小便宜,犯下了错事,那那走私、私贩官粮一事,草民也并不知情,虽然有所猜测来源不干净,但草民以为他们就是偷主家的东西出来卖,草民冤枉啊,草民敢对天发誓,草民绝对没有犯谋反之罪,否则就让天打雷劈,劈死草民!!” 李酒商跪在公堂地板上,老泪纵横,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卖可怜很有一手,他将自己摘得一干二净,摆出一副老实可欺,知错认错的态度,让人挑不出他的毛病。 为了取信黄定洲,李酒商还主动将自己藏证据的地方说出来。 绪晚作为本案的证人之一,也在公堂内,当她听着李酒商如何将绪家的财产掏空时,她的愤怒达到了顶端,如果这不是在公堂之上,她大概会当成发疯发飙,她虽然想过李酒商是故意败光绪家家业的,但是没想到对方玩的好一手移山填海,白手起家的好游戏。 如果不是这个人今日在这里承认,她恐怕就算等她彻底重掌绪家,也无法发现这样的真相,不得不说,李酒商在做假账方面非常有一手。 绪晚怎么可能会甘心让李酒商交了罚款,受点杖刑,坐几年牢就出来,他做下这么多恶心的恶事,她的痛苦,谁懂?绪家差点就断送在这个人手中,谁来弥补? 她忍不住自己的杀意,恶狠狠地瞪向李酒商。 “启禀黄县令老爷,万万不可被他迷惑!!此人不仅擅长伪造文书,伪造账簿,伪造交易,伪造现场,更擅长伪装出一副人畜无害的善良面具,实际上是一个冷血无情,善于阿谀奉承,遇事就甩锅、利欲熏心的人,他今日为了脱罪,将罪责全部甩给合作的粮马商,足以证明此人毫无良心、毫无底线、毫无道德。” 李酒商忍受不了她的指责,脸上的表情几乎要维持不住,连眼角都在抽搐,他恨不得回到对方当出生的时候,就将她摔死! 要不是这个吃里扒外的白眼狼,他怎么会沦落到这个地步,他苦心经营这么多年,眼看着就要毁于一旦,只要他再忍忍,只要他熬过这一劫,他就要她生不如死,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以前是他小看了这个黄毛丫头了。 在李酒商看来,他这个长女敢跟他作对,无非是堂上的黄县令在背后指使,否则就她连被卖入青楼也不敢吭声的性子,能干出什么大事。 李酒商当即就摆出痛心疾首的神情,向绪晚诉苦,说他的不容易,说当上门女婿的不容易…… 黄定洲及时打断了对方的感情炮,“肃静,在公堂上不得喧哗。” 然后黄定洲就李酒商的造假细节,一一深入审问,从交易时间、地点、数量、金额、人物等等方面着手,每个细节都不放过。 原本李酒商还对答如流,后面越问越细,他开始冒冷汗,后背都汗湿了。 唯恐说错一个数字,就混淆了真账与假账。 黄定洲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没有人能够真的做出完美的假账,他边问边演算,很容易就能推敲出其中的漏洞。 账目与账目之间,都是彼此相互关联,具有严谨的逻辑结构关系。 当黄定洲问到客商和供应商户的交易条目时,李酒商回答得更加慎重了,几乎是字斟句酌。 李酒商的神色已经从委屈痛苦,慢慢变成了警惕、紧张、小心翼翼,他开始全神贯注地注意堂上黄定洲问话时的神色,想要从他那张温和微笑的表情上读出自己想要的情报,但是,很可惜,对方仿佛是将这温和笑容表情钉在脸上,他什么也得不到。 李酒商现在才恍惚发现,这个被他轻视的少年县令,情绪非常稳定,从升堂到现在,从来没有情绪起伏,他想到这里,心下一沉,恐怕这次遇到对手了。 原本还能腾出思绪去思考如何脱身,现在他不敢大意了,每个回答越发的谨慎。 县主簿谢玉砚和县录事冯柯星刚回到县衙,连口水都没有喝,就又接到新的任务。 黄定洲安排他们两人去李酒商所说的农庄,带回李酒商藏的证据。 为了效率,他们两个人不得不快马加鞭,一路狂奔。 谢玉砚:“冯录事,云县的案子未免太多了吧!!本官才上任,就没有停歇过!” 冯柯星:“呵,这才哪到哪。” 要是谢玉砚早来几天,赶上挖坟的好日子,那才叫忙得不舍昼夜,呕心沥血! 当然,这里的呕心沥血主要是尸体腐烂太厉害,多看一眼就肝疼,味道太恐怖,多呼吸一次,就要猝死。 干!谁懂啊! 冯柯星幽幽地看了谢玉砚一眼,默默吐槽谢主簿此人身在福中不知福。 他们二人来到农庄时,发现这个农庄其实荒无人烟,看起来像个鬼宅,守门的是个聋哑老大爷。 这个聋哑老大爷竟然有拳脚功夫在身,见他们要进去,没有出示腰牌,即使他们两人都身着官服,也不管不顾,出手要制服他们。 连守门奴仆的都敢翅膀这么硬,做主人的,能是什么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