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肉干没带够?(1/1)

三万人分走了一万五千人,还剩下一半。 李元幽见大帐内空的差不多了,才幽幽开口道:“未到前线便分兵多路,怕是纵观古史,渝之是头一人。” 元十三不敢发表意见,见李元幽开口了,只能小鸡啄米似的不断点头,极度认同李元幽的言论。 王渝之注视着视何玉郎离开了行军大帐,笑着揉了揉曹多宝的小脑袋,指了指面前,笑道: “曹多宝,你愿意做我的徒弟吗?” 曹多宝一愣,下意识挣脱开王渝之的怀抱,走到王渝之的面前跪下,表情一副认真的模样。 “爹爹说师傅是天下最厉害的大侠,多宝愿意拜师。” 曹多宝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王渝之,声音奶声奶气的,无比严肃的给王渝之磕了三个头,道:“师傅在上,请受多宝三拜~” 王渝之受了曹多宝三拜,对着他一招手,后者乖乖来到王渝之的身边站定,萌态十足。 “元十三,知道为什么我只把你留下吗?” 将曹多宝抱在怀中,王渝之望向左侧坐着的元十三,后者眨了眨眼,一脸古怪的瞥着曹多宝,无语道: “主上,你怕不是见十三年岁最小,替你照顾小豆丁吧” “主上,十三是杀手,是死士,你让我带孩子,这” 元十三的额头见汗,下意识将求助的目光望向李元幽,却见李元幽笑着开口: “渝之将所有人都派出去了,唯独把你留下来照顾他新收的弟子,足见对你的信任。” “多宝年幼,十三也比多宝大不了多少,如今这军中最适合陪他玩耍的,十三当仁不让。” “呃,好吧,主上,十三领命。” 元十三嘴角都能挂酱油瓶了,他今年也就十五岁而已,平时出行任务,还要几位兄长照顾呢。 这下可好,他也要照顾人了,还是比他还要小十几岁的小豆丁。 “多宝不是小豆丁,多宝有名字的,我叫曹多宝。” “师傅让先生来照看我,是因为我年少,在军中行动多有不便。” “先生放心,多宝很听话的,绝对不会给先生惹麻烦。” 曹多宝一双眼睛中满是灵动之意,对着王渝之拜了拜,来到元十三面前行礼,令元十三眉头微挑。 “主上从未收徒,难怪会收你做徒弟,果然古灵精怪。” 他对着王渝之和李元幽抱了抱拳,带着曹多宝离开了营帐。 营帐内的其他人,见将军没什么吩咐了,便也陆续离开,只剩下王渝之与李元幽。 李元幽见帐内彻底没人了,便再次幽幽开口:“如今既已分兵妥当,大军何时开拔?” 王渝之取出地图打量着,沉声道:“此行北上,我们会陆续经过晋阳(太原),朔州,云州,灵州,凉州,甘州,肃州,最后才会到达丰州。” “我既是王氏直系子弟,岂有路过太原不回家的道理。” “大军先去太原,到了老王家的地盘,好歹也让我那父亲母亲,看看元幽和樱桃!” 李元幽眼神中浮现出思索之色,在她的印象中,王渝之除了偶尔扯大旗,可从没在乎过自己太原王氏的身份,这去太原 嘴角勾起玩味的弧度,李元幽猜出了王渝之的小心思,直接点破。 “你是想趁机扶植王氏子弟?” “太原王氏虽是世家,却以商贾闻名,带走一些家人帮你开拓商路,确是不错的选择。” “嗯,咳咳~自家人嘛,不用白不用。” “要么怎么说知我者为元幽也呢,我这点小心思,你是一看就明白。” 对于李元幽一语点破自己的小心思,王渝之略显尴尬,他就是打得这个主意。 之前在洛阳,长公主接二连番的暗示他,要接受自己的人设,把自己当成唐朝人, 最初王渝之只认为长公主,让他既来之则安之,反正也回不去了,不如试着接受。 直到在宁州,王渝之见到了长公主给他准备的亲信和装备,才知道所谓的接受人设,其实另有玄机。 宁湖距离晋阳只有三百里,他王渝之是太原王氏直系长孙,岂有路过家门而不入的道理,又不是忙着去治水。 太原王氏啊,五姓七家,有钱,有人,有名望! 还有什么亲信,能比自家人更妥帖的?! 别的不说,自家孙子北上讨伐突厥,多光宗耀祖的事啊,家主不送点川资路费,送点人才,那说得过去嘛! 王渝之的身边有褶樱桃,长公主便笃定王渝之就算北上,也一定会以宁州为,因为赭萧声在! 长公主也算准了任性的王渝之,绝对不会按照她的要求,按部就班的去通关什么唐诡案子,肯定会有自己的小心思! 于是,长公主在一个月前,就开始默默将自己研究的新玩意,从长安转移,全都挪到了宁州, 她之所以亲自到洛阳,也并不是怕王渝之真的斩杀了李约,事实上李约的死活,对于长公主来说无关痛痒! 一个异族留守而已,折了就再培养一个,很困难吗?! 长公主到洛阳,就是亲自来任命王渝之北上的, 也在暗示王渝之,路过晋阳时别忘记去趟王家,那句你未来注定是世家之首,就是最好的暗示。 长公主的良苦用心,王渝之是见到了三万金吾卫,见到了他们背后的燧发枪,还有提前准备好的武尊炮,才算是彻底明白。 从始至终,长公主早就准备好了一切,有了灭掉突厥的念头,也早就把王渝之囊括在计划之内。 但曹多宝这个小豆丁,任凭王渝之怎么琢磨,都不知道长公主为啥会把他送到自己的身边,真的只是为了卖萌吗?! 眼下,听着李元幽的问询,王渝之嘴角满是无奈的笑意。 是啊,如果拿下了突厥,再掌控了王家,怕是他这个未来的大唐长寿王,才算是真正的崛起了吧! 起身来到营帐外,李元幽缓步跟随。 营地内,军士们早已经吃过了午饭,在清理附近污秽之物,见王渝之出现,纷纷行礼。 当他们看到了宛如谪仙般的李元幽时,都下意识咽了咽口水, 这些金吾卫早就听说了,自家将军有两个红颜知己,都是绝顶的大美人,那杀伐的手段也是狠辣至极。 王渝之望着一处正要收拾的篝火,示意士兵给他盛一碗锅内部的食物。 炒米混合肉干碎,闻着有米酒和肉干的香味,抓了一点放进嘴里咀嚼,味道并不是难以下咽。 在唐朝,炒米和肉干都是行军打仗时,士兵常备的食物, 例如炒米,行军前,士兵会将糙米炒黄包裹,用香油作媒、蒸熟后再用烧酒浸、晒干等处理, 这样制作的炒米干燥耐保存,便于携带,更能满足行军作战时的基本主食需求。 但通常,边军为对抗西北游牧民族,所建立的游骑兵部队,就携带烧饼等干粮,因为利于长途奔袭。 烧饼制作相对简单,且易于保存和携带, 也有士兵另辟蹊径,将圆饼以炭火烤炙,酥脆咸香,中戳小孔,以绳串之,方便食用, 样子嘛,跟未来的压缩饼干差不多,有异曲同工之妙。 但那些特殊的烧饼只在丰州的前线才有售卖和烤制,长安是绝对见不到的! 按理说从长安出来的金吾卫,随军不该带糙米,应该齐备肉干才对,这对世家兵来说,多少有些掉价。 将碗中糙米吃光,将碗还给了士兵,王渝之问道:“为何吃糙米,肉干没带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