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陪读(1/1)
齐立昂醒来时已是黄昏时分,他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随后走出自己的房间。在走廊里,恰巧碰到了正要去餐厅的哈罗德。哈罗德边走边邀请他:“来,一起用餐吧!我们正在等你。” 餐厅里,汤普森已经落座,但史密斯教授却未见踪影。哈罗德解释道:“教授今晚有个重要的聚会,就不和我们一起用餐了。”边说边引导齐立昂在餐桌旁坐下。 齐立昂向旁边的汤普森点头致意,而汤普森只是微微点头作为回应。由于上午的不愉快,两人之间的气氛略显尴尬。 餐厅与厨房紧密相连,靠近窗户的一侧是洗漱和烹饪的区域。让齐立昂大吃一惊的是,哈罗德竟是他们的厨师。这位魁梧的汉子正在灶台前忙碌着,很快将装满美食的盘子一一端到了他们面前。显然,在齐立昂到来之前,哈罗德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此刻,他只是将食物装盘,最后还在每个人的餐盘旁边放了一碗热气腾腾的忌廉汤。 哈罗德在汤普森的对面坐了下来。两个人默契地双手放在颌下,做餐前祷告。齐立昂不信教,只能低头默默注视着面前的食物。哈罗德的手艺确实非凡,今晚的主菜是一块香煎牛排,上面撒着黑胡椒和香草,旁边配有煎蛋和嫩蔬菜叶。此外,还有土豆泥、烤香肠和少许荷兰豆作为配菜。一天没进食的齐立昂已经饥肠辘辘,扑面而来的食物香气促使他吞咽了好几次口水,但是出于礼貌他忍住了马上开吃的冲动。 用餐时,齐立昂的吃相依然优雅,并没有因饥饿而失态。他一直保持着多年养成的良好习惯,既不狼吞虎咽,也不发出粗鄙的响声。他始终认为,吃东西不仅是为了充饥,更是一种享受,不能把好东西糟蹋了。 上午与汤普森的争执让齐立昂有些后悔,想趁着晚餐的时间弥补一下,于是有意无意的对汤普森说道:“这些食物真的很美味,你觉得呢,汤普森?” 汤普森似乎还未从上午的不快中解脱出来,轻蔑地瞥了齐立昂一眼,“这些垃圾食物有什么好吃的?才刚刚解决温饱问题,对你来说这些已经是奢侈的食物了吧?” 汤普森这种咄咄逼人的态度激怒了齐立昂,正要反驳,却发现汤普森的脸色突然大变。他站起身,结结巴巴地对哈罗德说:“我…我…尊敬的哈罗德先生,我…不是那个意思,我不是说你做的食物不好吃,是很好吃,是的,非常好吃。” 齐立昂对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感到惊讶,但很快就明白了其中的原因。汤普森刚才的话不仅攻击了自己,还得罪了做饭的哈罗德。不过,汤普森这种过于紧张的表现让他感到困惑。汤普森说话结巴,对哈罗德表现出极度的尊敬。这种恭敬的态度不像是对待一个身份低微的守卫,更像是对待掌握他生杀大权的上司。 哈罗德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从厨房忙碌到坐下用餐,都没有说过一句话,一直专注于自己的工作或默默地吃着自己餐盘里的食物。这时,见到汤普森站起身向他道歉,仿佛什么都不知道似的反问:“你与齐先生谈论了什么?难道是在说我做的食物吗?” 汤普森赶忙回答:“没有、没有,我们只是随便聊聊。” 哈罗德淡淡地说道:“哦!那么,咱们就继续享受美食带来的快乐吧!” “好的、好的,继续享受美食,继续享受美食。”汤普森重复了两遍这句话才坐回椅子,恭恭敬敬地拿起刀叉认真地吃起来。刚才还被他称为垃圾的食品,此刻在他嘴里已经变成了品味绝佳的美食。 对于汤普森刚才的言行举止,齐立昂既感到惊讶又觉得好笑。本想再调侃几句,但看到汤普森认真用餐的样子,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心里暗想:“这个刺头也有害怕的时候啊!看来,在这个大汉手下应该吃过不少苦头吧!” 哈罗德身材魁梧,是个真正的大块头。古铜色的皮肤下,青筋时隐时现,将隆起的肌肉塑造的更加粗壮结实。他的面色刚毅,眼睛虽然不大但一直微微眯着,给人一种深不可测的神秘感!最引人注目的是他脸上那条蜈蚣型的刀疤,更是让他不怒自威,活脱脱就是一尊阎罗殿里走出来的大煞神。 打量着哈罗德的样子,齐立昂突然想起了《水浒传》里的一个诨号——“飞天蜈蚣”。他觉得这个诨号非常适合哈罗德,不禁在心里偷偷笑了起来。因为在他看来,“飞天蜈蚣”在《水浒传》里只不过是个软脚虾。对于强者,齐立昂并不畏惧,但是却看不起那些只是外表凶狠的江湖骗子,这些显露在外表的强悍,只是唬人的外衣。不过,这个哈罗德应该不是外强中干的人,齐立昂已经生出了试试哈罗德身手的想法。 重新开始用餐的汤普森对刚才的事情非常懊恼。上午在达莲娜面前就丢了脸,晚餐时想找机会给齐立昂一个下马威,没成想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还险些得罪了哈罗德先生。他心里对齐立昂的怨恨更深了。 齐立昂有些想不通,自己刚来到研究所,是第一次见到汤普森,为何这哥们像是吃了枪药,处处刁难他呢? 汤普森对齐立昂的敌意并非没来由,这还要从头说起。他刚加入研究所时就痛恨这里的一切。作为信息通信领域的尖端人才,阴差阳错地成了史密斯教授的考古学生。他总觉得这间研究所像座巨大的坟墓,将他活埋在这里。每次走进研究所大门,都感觉像进入了一座埋藏千年的坟墓,走廊就像长长的墓道,办公室则是他的墓室。躺在房间的床上,感觉自己就像停放在棺椁里的尸体。虽没有炼狱的折磨,但这里的寂静让他害怕。这里没有明媚的阳光,只有灰暗摇曳的孤烛;没有清新的空气,只有糜烂的腐臭。这一切让他肠胃翻涌,痛苦不堪。 唯一让他坚持下来的理由是美丽的达莲娜小姐。她就像一缕阳光、一股清新的空气,让他感觉就像在水中窒息时抓住了救命稻草。他近乎贪婪地争取与达莲娜共处的机会,被她的美貌所折服,被她青春的气息所吸引,被她曼妙的身材所诱惑。他深深地爱上了达莲娜。爱情是自私的,他怎能容忍美丽的达莲娜为这个中国穷小子的居所奔走忙碌,其细心程度不亚于布置自己的闺房。他嫉妒、憎恨这个从未谋面的中国人,这就是他对齐立昂敌视的根源。齐立昂,哦不,就算达莲娜也蒙在鼓里,这是汤普森的秘密,他一个人的秘密。对齐立昂来说,这算是场无妄之灾吧! 风波之后,三人都没再说话,晚餐吃得很顺利。用过甜点,晚餐就结束了。哈罗德开始收拾餐具,齐立昂想帮忙却被拒绝,于是礼貌地道了谢,准备回自己的房间。 走出餐厅,对面的双扇门却一下吸引住了齐立昂。这门是胡桃木质地,古朴而庄重,门面的中间是框架镶板结构,上面用浮雕的方式雕刻了都铎王朝的蔷薇花饰,门面四周距离门边五公分左右使用了黄铜嵌条,嵌条上腐蚀出的哑光花纹异常的精美。这些饰条精致奢华、美妙绝伦,透露出一股英国贵族的气息。 今早急于安顿,齐立昂匆匆路过,竟未察觉这扇门的独特之美。此刻,他情不自禁地伸手触摸,手指所及滑熟可喜,幽光沉静,这可是上百年的岁月才能留下的那份凝重感,让他心生向往。 齐立昂下意识地轻轻一推,门并未上锁,应声而开。屋内一片漆黑,一时无法看清里面的情形,然而扑面而来的气息,却让他感受到了一股带有清淡的香味钻入身体里,沁人心脾。 “齐先生,您想参观一下吗?”身后突然传来哈罗德的声音,让齐立昂一惊。急忙松开手,转身回应:“对不起,哈罗德先生,这扇门太吸引人了,我只是想看仔细些,没想到就推开了。” “你不能进去!”汤普森突然插话,满脸愤慨地指着齐立昂,仿佛抓住了入侵者,“这是禁地,闲人免进!” 哈罗德却平和地说:“不,汤普森,齐先生不是外人。史密斯教授说过,作为团队的一员,这里的一切都对齐先生开放,没有隐瞒。”汤普森听后,虽心有不甘,却也只能耸耸肩,不再多言。 “一切开放,没有隐瞒?这里有什么要隐瞒外人的吗?齐立昂心中琢磨着哈罗德的话,隐约觉得有些不妥,却又说不清哪里不对。他找了个借口,“里面太黑了,我还是不进去了。以后有机会再参观吧,我还要整理行李,就不打扰了。”说完,他向两人打了招呼,就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哈罗德望着齐立昂的背影,喃喃自语:“是啊!时间还长着呢,总有机会的。” 还未走回房间,齐立昂就听到屋内自己的手机在响个不停。急忙开门,拿起手机接听。电话那头传来连珠炮式的发问:“昂哥,你一到英国就‘俾昼作夜’扎娘们堆里了吧?你练的是那套架势啊?老汉推车还是丹凤朝阳?打半天电话了你也不接,是不是嘴里忙着,手也忙着啊?” 齐立昂皱了皱眉,“熊赳赳,你能不能正经点?能离你远点真是我的福气。我这耳朵根子刚清净了两天,你的电话怎么又追过来了。” “哈哈哈!”熊赳赳大笑,“昂哥,别看你先走一步,还是甩不掉我。我的签证下来了,过几天就去和你会合。” 齐立昂调侃道:“是那个签证官瞎了眼,居然放过了你小子?” “签证官可不是个瞎子,是个大美妞,面签的时候我给她说,我男朋友去英国读书了,我是日日想、夜夜念,熬瘦了身子,哭红了双眼,再见不到他,我就活不下去了。你猜怎么着?她特同情我,咣的一下就给我盖了戳。我给你说,我出柜了哈!你就是我在英国的男朋友,要不去找你,那个大美妞还不把我再遣送回来呀!” 齐立昂听到这话,一下子瘫坐在沙发上,“我上辈子欠了你什么啊?” 熊赳赳继续开玩笑,“不多不多,也就是三头牛、五间房、八个老婆、十亩地。” “滚!”齐立昂颓然的挂上了电话。 电话那头是齐立昂的大学同学熊赳赳,是他们那里出了名的阔少、浪荡公子。他们的友情可谓是不打不相识。大学刚入学时,熊赳赳曾因齐立昂来自山区而欺负他,甚至领着一帮小混混处处为难他,扬言要让齐立昂不得安宁。然而,齐立昂却始终保持着不卑不亢的态度,很少与他们计较。 终于有一次,熊赳赳他们的行为实在太过分,激怒了齐立昂。他果断出手,将熊赳赳和那帮混混全部打倒在地。令人意外的是,鼻青脸肿的熊赳赳不怒反喜,拉着齐立昂要结拜为兄弟。齐立昂不搭理他,熊赳赳就天天跟在他身后死缠烂打、软磨硬泡,搞得他不厌其烦。 随着时间的推移,齐立昂发现熊赳赳并非阴险狡诈之人。他除了有些跋扈,喜欢虚张声势地欺负新同学、追求漂亮女生之外,并没有太多的坏心眼。他性格直率,用俗话说就是“心里藏不住事”,因此齐立昂虽然一直没有同意结拜,但也没有拒绝和他成为朋友。 不过,熊赳赳那张能说会道的嘴却让齐立昂深恶痛绝。这小子天生就是个话痨,只要有他在场,齐立昂就感觉仿佛有无数的苍蝇在耳边嗡嗡作响,挥之不去。 熊赳赳家里算是世传的朱门绣户、富比陶卫,虽然也经过各时期的洗礼,但是这个家族凭借祖上遗传的商业敏感度和头脑,几十年的时间就满血复活,再次成为当代的巨商富贾。 然而,熊赳赳的内心却充满了对更自由、更狂野生活的渴望。他不愿在父辈的庇护下过着安逸的生活,那种平静无波的日子让他感到无聊透顶。他热爱刺激、向往冒险,憧憬着一切充满挑战的生活。只要能体验到无法预知的刺激感,他愿意随时踏上崎岖的山路或奔赴暗礁密布的海滩。 齐立昂这次到英国读书,可羡煞了熊赳赳。他并非没有出过国,实际上他的足迹已经遍布大半个地球,但每次旅行都只是在旅游景点留下几张与名胜古迹的合影而已,除此之外别无乐趣可言。如今他渴望挣脱家庭的束缚,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有了齐立昂作为他的“背书人”,他居然轻而易举地说服了父母同意他去英国给齐立昂当“陪读”。是的,就是“陪读”,一个可笑而且荒诞的理由,也正是因为这个理由,他已经被拒签了两次,而这一次他如愿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