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贫民区的小酒馆(1/1)
叶丰去了哪里? 他其实哪里都没去,一直都在外城待着。 皇都外城不乏令人惊叹的好地方,如仙临湖,如天魁花海。 而那样的地方,大多都建有内城权贵之家的别墅,如皇家别苑。 风景秀丽仙临湖,金碧辉煌大别墅,当然没有普通百姓的事儿,普通百姓便是靠近这些也可以是犯罪。 可这样的地方毕竟只是少数,外城大部分地方居住的还是普通百姓,或者比普通百姓还要贫穷些的穷苦百姓。 有条件的谁不想搬去治安更好、机会更多的内城?能“坚守”外城的可不都是没办法吗? 玉临风将莺歌的尸体带走,叶丰盘坐柳树下发了很久的呆,这才漫无目的的在外城四处的游荡。 他游荡到了权贵之家的别墅区,刚刚靠近,就被几个巡夜的发现了。 此时的叶丰光着膀子,身上还沾着血,看着就不像善茬,可巡夜的比他还要恶,几句喝骂之后便是棍棒伺候。 叶丰没有还手,他心情不好,实在懒得打人。 于是他跑了,那些人把他追到荒郊野地,见实在追不上了才放弃。 这就明白他们为什么被称为“狗腿子”了。 当着狗的面跑和当着他们的面跑,他们的反应与狗出奇的一致。 都费腿。 叶丰继续走着,越走越荒凉,他想找到大路,可大半夜的,外城也不像内城灯火辉煌,想看到大路在何方也不容易。 好在他走了没多久,就遇到了一堵围墙——不是城墙是围墙,看这墙的高度和长度,想来应该是某个大户人家的院墙吧。 沿着院墙,找到正门,或许就能找到大路了。 叶丰这么想着,便沿着围墙前行,正门没见到,倒是看到了一个豁口。 不是倒塌的豁口,而是刻意留下的豁口,那豁口比一辆马车稍宽,叶丰走到豁口处,探头看里面,见到的却是破旧的房子和脏乱的路面。 原来墙里面是穷人聚居的地方,也就是皇都的贫民区。 贫民区当然是脏乱差的,风景肯定也不能好看,于是便有了这面墙。 这面墙的作用只是挡住眼睛,眼不见为净嘛。 叶丰看到了一点亮光,想了想,便走了过去。 那是一个小酒馆。 酒馆很小,一间门面,三张桌子,一条长长的柜台,柜台后有一个老人。 此时正有三个光膀子的精瘦男人围坐一张小桌子。 桌上一盘花生米,一盘蚕豆花,三大碗老酒,精瘦男人们则唾沫星子乱飞的喝大酒、吹大牛。 叶丰走进小酒馆,瞬间吸引了四个人的注意,他也不看那些人,只往空桌子上一坐,道:“给我酒。” 那三个闲汉笑道:“生面孔哎。” “老张头,他要喝酒,你可注意了,看他身上可不像有钱的样儿。” 柜台后的老人道:“你们仨小子看着也不像有钱的样儿。” 听到老人姓张,叶丰不由得抬头看了他一眼,自然而然的想起了张天元。 “张哥死了,祝哥也死了,不知道他俩的家人现在怎么样,等这边的事情办完,我得去他们的家里看看了。” 叶丰心里想着张天元的时候,老张头把一大碗酒送了过来,叶丰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这酒很辣,很烈,比叶丰最近喝的酒差了不知道多少层次,叶丰却觉得很过瘾,比最好酒楼白两纹银的酒更过瘾。 他吁了口气,道:“再来!” 闲汉笑夸道:“这小子酒量可以啊!老张头的酒出了名的辣,他这样喝很快就得醉喽。” “醉喽好啊,醉喽就耍酒疯,不给钱了。” 叶丰听得不舒服,当即拍桌子道:“老子像不给钱的人吗?” 这话一出口,多少找到了一点在边军时候的感觉。 闲汉嘲笑道:“像,你看你身上哪儿能装钱?” “别说,他的靴子要是藏钱的话,还真能藏几个。” “你不说我都没注意,那靴子真好,是有钱人家穿的,听说一双得几十两银子呢。” “几十两银子?咱一年也吃不了几十两银子,你说醉话呢吧?” 那人马上道:“我给城里大户人家干过活,见过那样的靴子,他们说是用什么什么皮做的,冬天穿保暖,夏天穿不热,老贵了。” “什么靴子又保暖又不热,你就吹吧你。” 三人围绕靴子讨论起来,倒是给叶丰提了醒,他脱掉靴子放到老张头面前问道:“看看,这双鞋能换多少酒?” 老张头拿起靴子看了看,道:“鞋底有点磨损,你能喝多少?” “多少都行,先给我拿吧。” 老张头拿来一个密封的大坛,少说得有十几斤,还赠了一盘盐水煮豆荚。 闲汉见了满眼羡慕,又忍不住提醒老张头:“你也不怕亏喽。” 叶丰拍开泥封,指着三个人道:“三位大哥,一个人喝没意思,一起?” 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二话不说,端着酒碗、花生米、蚕豆花就过来了。 “那怎么好意思呢?” “你看这事闹得,小兄弟仁义啊。” “啥也不说了,咱哥几个先敬小兄弟。” 难得有人请客,闲汉也高兴,陪着叶丰喝的那叫一个痛快,可惜他们的酒量着实有限,不多时就一个个都溜了桌,躺地上呼呼大睡。 灌倒三人令叶丰很有成就感,他哈哈笑着,一碗接一碗的喝,毫不意外的也醉了,也溜了桌。 这种事儿在老张头这里好像一点都不稀奇,现在天已经热了,让这几个家伙在地上睡一晚也不至于得病,老张头干脆就没有管他们。 叶丰一觉睡到大天亮,是闲汉叫醒的他。 “小兄弟,天亮了,该走了。” “走?”叶丰脸上有些茫然,“去哪儿?” “小兄弟你还没醒酒呢?哪来的去哪儿呗,我们也得走了,得干活了。” 叶丰顿时来了兴趣:“干啥活?” 闲汉道:“不干活吃啥?今天不干活,明天别说喝酒了,连水都喝不上。” 叶丰道:“我说有啥活我也能干,我有膀子力气,啥重活儿都行。” “这体格还真是个干活的料,你要不嫌累,咱一起干也成。” “等一下,先给他找个褂子,鞋也卖了,草鞋能穿不?” 叶丰忙道:“能,在家都是穿草鞋的。” “穿草鞋的家也能穿值几十两银子的靴子?偷的吧?” 此言一出,另外两个闲汉急忙眼神示意,那人轻轻打了嘴巴一下。 “你看我这张嘴,小兄弟一看就是一脸正气,怎么会偷东西呢?” 叶丰倒是没有在意,笑道:“朋友送的,贵是贵,就是跟咱不衬,穿着我硌得慌,还没光脚舒服呢。” 三闲汉陪着哈哈大笑。 那个说叶丰偷靴子的笑道:“今天东边的周老板要装粮食,小兄弟你先跟着,要是有干不了的你就帮个忙,到时候给你分钱。” 他回家给叶丰拿了一件粗布无袖小褂,一双半新的草鞋,叶丰穿好就跟着他们去了粮仓。 总共只去了六个人,加上叶丰是六个,人家五个是刚好的,好在叶丰对钱多钱少不放在心上,另外两个人也没有说什么。 干活的时候他们才喜欢上叶丰,小伙子有力气还不惜力,不计较干得多了少了的,和这样的人一起干活,最是痛快。 很快他们便把叶丰当成了自己人了。 叶丰也有些恍惚,老实说粮包很重,他们都是普通人,一个人一次也就只能扛一包两包,装车赶得紧,一上午时间得装二十辆,他们必须要马不停蹄的干才有可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这活很累,很苦,可他们都已经习惯了,便是累的很了,也能开个玩笑嘻嘻哈哈,好像这样就会轻松些一样。 五人如此,便让叶丰不由自主的想起了他的边军兄弟。 边军面对生死时也能谈笑自若,而这些人面对苦累时,也能笑着面对。 叶丰知道,不管是边军的笑,还是他们的笑,多少都有些无奈——不管是不是无奈,只要还能笑得出来,便是值得敬佩的。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五人质朴的笑容,叶丰就打从心底觉得踏实…… 他是踏实了,却不知内城有人要急疯了。 不是子初,子初虽然着急,却也知道叶丰的实力,并不为他担心,她相信叶丰心情好了,一定会回来的。 真正快要急疯了的,其实是与叶丰合作赚钱的掌柜的。 他和叶丰也没有签任何协议,一切都只是口头约定,原本打算先干几天看看情况再说,没想到第一天就如此精彩,后续不知道有多少人都在追着想看叶丰擂台再战。 可叶丰失踪了,连魁家人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掌柜的只能对外宣说叶丰被百城先生打伤,须得养伤数日,这理由倒是十分充分,人们也能有个谅解。 可掌柜的比谁都清楚,这都是托词,如果不能尽快找到叶丰,不能尽快安排一场擂台战,接下来他就惨了。 都不用那些想看战斗的观众出手,就那些想和叶丰打的人,也能把掌柜的活活撕了。 ——眼下想要和叶丰决战擂台的,已经有几十个了,全是先天武者和炼气士,有的还是大老远从外地来的,要是让他们失望,掌柜的会怎样? 后果不敢想象啊! 掌柜的着急上火,店里的伙计也遭了罪,成天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动辄就得挨两句骂。 一小伙计跑到楼上,看着掌柜的就结结巴巴的道:“掌掌掌……” 不等小伙计说话,掌柜的便训斥道:“我说过多少次了?在店里不要乱跑,要保持淡定!你这样火急火燎被客人看到成什么样子?我看你这小子就是不想干了!” 见店里的客人往这边看,掌柜的忍住了更多难听的话,一副平静淡定的模样问道:“说,什么事?” 小伙计忙道:“外面有人找您,他说他叫叶丰。” “卧槽!” 掌柜的淡定不起了,当即以比小伙计更快的速度跑到了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