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火龙与神话(1/1)
灰烬火龙! 有关名为灰烬火龙的双翼龙类资料,科考,参考文献与综述,均取自《利尼维亚洛扎贡法术进修学院》第五学年论文期刊。 第五至第十页中的相关内容及写实素描。 发布日期,距今约三至五年。 论文选题:灰烬火龙—生物学特征与神话传承的交叉研究。 灰烬火龙,一种自火与硫磺中诞生的元素生命。 龙的优雅壮丽,同熔岩的天作之合。 他们的体表便是一座座整齐排列的黑暗山谷。 扇动翅翼,袭来的暖风也要提携沙漠尽头的干燥,降临人世。 根据精灵公国学术档案馆中“生物学长廊”所收录的资料,有关灰烬火龙首次现身于其他物种面前的资料,是五军之战时期(距今七千八百三十五年)。 暮光精灵们的通灵师,将腾跃高空的墨色龙影视作不祥之兆。 敢这么说的家伙,当年都被判作扰乱军心的反贼,处以枭首祭旗。 有关人类同他们的首次会面,距今约三千五百至三千七百年。 名为罗杰·米迪欧的爵士受封领命,前往利尼维亚东南边塞的热带丛林,调查火山疑似爆发迹象的异常活动。 丛林中的本土居民,马科瓦尔可人。 他们对自然现象、超出理解的自然生物存有传统且原始的宗教崇拜。 例如火山,例如蜥蜴和鳄鱼。 他们甚至为鳄鱼修建神庙,将鳄鱼头石雕挂上神殿大门,每月中旬由祭司或酋长组织参拜,献出篝火、蔬果与肥美的鲜肉作为祭品。 对于火山,对于这另一位易怒的神明,身披草裙、佩戴木制面具的马科瓦尔可土着有截然不同的祭品选择。 一些年轻漂亮的女孩,会被他们选为祭品。 下次祭祀开始前的六到八个月中,被选中的孩子无需从事狩猎、纺织等体力活动,这是为了保证其献身时的纯洁。 她们的愿望会得到满足,为保证其献身时的快乐,由火焰吞没时的纯粹。 不带有丝毫欲望,不会对凡人的尘世有所留恋。 没有留恋,才能专心致志,去侍奉火山下的神。 她们会不会感到害怕?答案是否定的。 自幼便在长老与家族的影响下耳濡目染,对神的信仰,对部落的服从已被时间刻入脊梁。 她们会将成为祭品当做归宿,当成一种荣耀看待。 至高无上的荣耀。 火山爆发,罗杰·米迪欧爵士驾马逃离。 他永远也无法搞清楚,这帮对着穷山恶水跪拜喊叫的吃人生番,面对熔岩时竟会不为所动,坚持仪式与低语。 天空在烟雾的浸染下,化为暴雨将至般的纯灰。 它亮出双翼,飞向天空。 在沉睡千年的它看来,人类,一种并非同族的浮尘蝼蚁,他们靠近火山边缘安营扎寨的行为,是对其领地意识的挑衅。 火龙不会知道,自己沉睡千年的岁月里被当成神明崇拜过多少次,又成为多少人口中世代相传的故事。 布满熔金色獠牙的巨口涌出火焰,滚烫的血浆烹煮着所到之处的人类皮囊。 罗杰·米迪欧死里逃生,自这之后却患上近乎不可治愈的恐怖症。 医生们手足无措,教会则草草宣判曾经的罗杰爵士不复存在,遭受惊吓的他已被一只恶魔占据凡躯,这个疯子留不得。 罗杰·马克·米迪欧爵士的结局,是同教会指认的女巫殊途同归。 疯癫的他被绑上十字木架,扒去盔甲,浇上驱邪所需的重油引燃。 没人会在乎他是真正看到过“魔鬼”,还是发疯后的胡言乱语。 他口中的魔鬼,正是寄身于硫磺石下的黑色巨龙。 第二节:灰烬火龙的领地意识,集体意识与阶级意识科考。 同大部分肉眼可见的肉食、杂食类生物一样,龙的族群维系就像郊狼与吼狮。 他们会以武力决斗的方式,选出一支部落的首领。 一次首领战争结束后,每五年老首领便要接受挑战。 接受上次战争中的失败者,接受在这五年间成长起来的后辈。 胜者为王,败者沦为尸骨。 首领之下,不再有奴隶或士兵等具体划分。 按照首领实力,火龙族群主要构成者年龄比、数量比,可确定的火龙族群数量范围由五条龙构成的小团体,到三十头龙所构成的大型群落不等。 尽管龙类的起源,依旧是无源可解的谜团。 可大部分人选择相信他们是德鲁伊、树人,荒野石魔这类元素生命中的进化分支。他们的出现,更像是超自然意志在幕后推动的结果。 可出乎意料的是,后世研究者经过追踪观察等方法,不止一次发现…灰烬火龙们并非诞生于火山。 他们只是习惯将炎热隐蔽的区域,当做栖息地首选。 他们也需要异性交配,也需要由母体孕育后代。 龙的语言文字体系中,在精灵同其进行沟通解读后,便不难发现“年仅千岁”一词绝非为肆意调侃所创设的俚语。 而是龙族间默认不谈的事实。 幼龙是以龙蛋的形式,同母体脱离的。 龙的生命,由数千岁至上万年不等。 很少有人知道,这数千年至上万年的古老岁月中,前一千年都必须待在龙蛋中,被其生母忍痛推入熔岩。 这是为了令其生命力同元素产生共鸣。 有学者调侃过,会不会出现龙蛋被煮熟的情况。 这种调侃在一名学者取得龙蛋内部的结构切片后,便销声匿迹。 龙蛋的壳质结构,同其他卵生动物完全不同。 表壳中层呈现坑洼不齐的凹陷结构,在外力作用与内外温差下,极易形成气泡。 且龙蛋中的蛋清液,又是沸点极高的特殊液质。 身居卵壳的火龙幼崽,在形成胚胎时便学会忍受寒冷。 随后,伴随熔岩对龙蛋的加热侵蚀,他们有一千年的时间学会面对炎热。 以及,要如何掌控这炎热的源头。 如何与火焰共舞。 届时,破壳而出的日子不会太远。 按照人类所能掌握的科技与法术水平,做出一张全熟的油煎龙蛋,需要至少五千年—不是在开玩笑,只是没人试过。 约八世纪前,魔法师兼美食评论家大流士·丹,他终于找出能够在七天内加热做熟龙蛋的办法。 没人知道,他是怎么用矮人国的核子反应堆把它做熟的。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 我知道,我是在为自己论文字数的达标指南啰哩啰嗦。 好了,我还是直说吧:由于大流士带起的试吃风潮,龙蛋成为继大流士发明鸡肉卷后的第二种贵族食品。 经过约五百年的猎捕,灰烬火龙在最后一位品尝煎蛋卷的人口中,宣告族群的灭绝… 早已成年的火龙,他们当然可以考虑去要第二甚至第三颗龙蛋。 可人类当时对龙的猎捕,丝毫不亚于同时期号召沙漠开拓的淘金热。 心灰意冷的火龙们,可能早就在不知名的地方自我了断。 当然,那只是我的猜测。 …… …… 阿斯拉的阅读课,是被书摊老板的响指打断的。 他要收工了。 阿斯拉没有多说什么,她本就只付了一小时的钱。 老板能为她宽限十五分钟,让她把火龙的故事读完,本就算是种包容。 将书本塞回书柜摊车的空位后,阿斯拉转身离开。 同邪魁的战斗,已经过一个礼拜。 同队长他们暂作告别后,阿斯拉试着放松片刻。 读书时刻都是最佳选择。 可惜,利尼维亚主城中的公共图书馆不欢迎浪客或是赏金猎人。 书摊便在此刻成为阿斯拉的淘金点。 “小偷,回来!” 阿斯拉讨厌有人在集市大喊大叫。 推销小吃和杂货的人除外。 阿斯拉讨厌被人从背后撞倒。 阿斯拉更讨厌看到,腰携布袋的窃贼连句道歉也不愿说。 她抓住盗贼的衣领,借助对方感到意外时的落差间隙,绊倒对方的左膝。 盗贼想要抓握短刀的左手,也被游侠踩住。 抱歉,但她不能给他机会。 布袋中滚出一堆拳头大小的灰色岩石。 不同于以往,这些岩石的表面平滑圆润,像是被打磨好的工艺品。 可能是用于铺路的石料。 可问题在于,怎会有盗贼放着更值钱的东西不要,手脑并用只为偷一包石头? “因为那不是石料,而是晶球。” 这次说话的家伙,应该是这袋石料原本的主人。 阿斯拉是从他脚上的灰泥与手中的铁镐推断出来的。 能弄到石料的人,矿工算是其中之一。 晶球,石如其名。 在高压环境中形成,以一个点为中心汇聚沙尘。 最终,被地下河与压力冲刷成球体外貌。 有些人就喜欢收购这个,用铁镐和铁锤击碎它们,看看里面有没有宝石一类。不过通常情况下,开它过程比结果要快乐。 大部分人都只能开出煤球或碎石。 “嘿嘿,为了感谢你,这块就算在我账上。” 石料商人为阿斯拉挑出一颗金色外壳的晶球。 他将晶球放上地面,又通过手势暗示阿斯拉把耳朵凑近些。 环顾四周,大部分摊贩都准备收货离开。 嗯…那他可要开始说咯。 阿斯拉可别让第三个人听到。 接下来,他会向她传授些不轻易外传的小技巧:第一,把这颗球带到集市上去,第二便要找个有钱人,第三,成交出售。 “可是,怎么会有人花大价钱买…”阿斯拉压低声音,注意四周是否出现商人口中的第三位偷听者。 “有钱人的世界,我也不懂。还有人高价买河边的石头,放在客厅里,”石料商人拿出一卷烟叶,擦亮一根火柴后将其点燃,“他们把随处可见的石头视若珍宝,很奇怪不是?但能赚到钱,我就不会抱怨什么。” 还有一件事,石料商人看到,阿斯拉的发财机会溜走了。 趁着他们在地上聊天的时候,窃贼抓起石料商留给阿斯拉的金色晶球,瞄准人群密集的狭巷跑去。 就连窃贼自己,都认为今天的他时运不济,评得上本世纪最大号的倒霉蛋。 他才刚从前任老大的团队脱离不久。 脱离原因,则是“老大”先生在一次粮库搬运中的完美失手。 他没有直接动手帮忙搬运,提前一周便被放出号子。 很显然,他还没能掌握偷窃的诀窍。 不是越大越沉的布袋里,就注定会有好东西。 啊,他看到了,是那个该死的警探。 浪人和石料商肯定也在追自己。 身边是敲打铁片的铁匠,木架与粗布搭成的遮阳棚,熔炉与冷水池。 他还能怎么办? 总不能随手拿出把武器来,试着以一敌三吧! 他今天是有点傻了,可他还没有疯。 警探与浪人的脚步声在逼近,他没有时间了。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销毁证据。 他今天注定是无法发财了,可警探与狼人也别想让自己二顾牢狱。 “喂,你在做什么,那不是垃圾焚烧炉!”铁匠抓起盗贼的手,盗贼当然知道。 不过这下子,他手里就没什么晶球罪证可言了。 警探与浪人,他们来了。 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他们正朝自己的方向赶来。 那名石料商,背着一大袋晶球跑到这里,也真是难为他啊。 “呸,真是帮咬住不放的狼狗!”盗贼干脆坐到地上,摊开双手等着他们来拷住自己—反正—他的战利品,他的赃物会被大火烧干净的。 他也未曾想到,他会比火焰中的晶球抢先一步,感受火焰的炙烤。 阿斯拉与警探,是跟随风中传来的尖叫找到他的。 不约而同,他们先检查起盗贼的状况。 “不,退后,浪人。其他人也是!”警探将怀中的官方证件,向铁匠、阿斯拉,其余凑热闹的围观人群逐一出示。 他没有对他们说更多的敬语,也没有更多命令。 可悲的家伙,居然为了藏身跳进火炉里? “不,警官,我可以作证,”铁匠伸出左手,饮下半杯清水扫干肺中的尘埃。他挥舞双手以便辅助说明,“他把自己偷的东西丢到炉子里,他疯了!东西点着后…冒出的火焰钻到他身上…” 灭火,逮捕,请求铁匠作为人证。 还有,那名尾随盗贼至此的浪人? 警探不认为,阿斯拉还会希望看到火炉中的残渣。 出于证物搜集的严谨,他还是为阿斯拉让出道路。 警探也好,铁匠也好,在场的任何围观者,都不知该如何形容火苗熄灭后…他们所能看见的…东西… 那是只活着的东西,是个生物。 转换下思路就好,那名盗贼偷到的晶球不是石头,而是一颗蛋。 很可能是蜥蜴或鳄鱼的蛋。 火焰让它出于自保目的,冲破蛋壳。 否则,正趴在火炉里舔鳞安睡的小家伙,又是从何而来呢? 新的问题出现了。 火炉里的小家伙,算是人证,物证还是“蜥蜴”证? 利尼维亚此前的例法上,可没出现过物证自己长出四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