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8章 聚变(1/1)
“所以这是个曲线售卖的方式?”安妮看了一眼,何赐在文件大概交代了一下原理,这种方式是在加固电池的动能,几乎是传统电池功率最大化的解决方案了。产生的能量和充电速度大概等于三分之一的同体积核心机,但寿命极短,用二十个小时就需要更换电池组件,拿来进行逃生和作战是够了,只是成本偏高。 “你一天能供货多少?”安妮问。 “你们把我需要的电池组拿过来,我来改造,一天时间大概能改造出一万台左右。都是第一代核心机的构件,我们的工厂很有经验。”何赐转身看向林三军,“军哥你在天津,北河那边的加工厂反正也没什么利润,都给我用来做这个了啊,我给你一成分红。” “少来,三成,晚上我还得帮你挡那些企业的反击呢!”林三军抗议。 “三成?可以。”何赐一挥手,对身后的金薇薇说,“让律师拟定合同,他们的工厂需要保证一天五千台的供货量,我们就给出三成利润,挑五十位技工师傅派过去。” 接着何赐的眼睛看向柳风雪,后者知道,这小子开始打自己的主意了。 “柳司令我这里有个合作,炎黄壁垒的装备研发部门应该有一台‘翼龙’原型机吧?”何赐嘿嘿一笑,“那是台在空气动力学上做到完美的机器吧?理论承受速度四十五倍音速的家伙,拿出来我研究研究?” 所有人都看向柳风雪,柳风雪一愣,眯了眯眼:“这是机密。” “你看这帮家伙的演技,我敢说除了军少,没人不知道你那超级飞机的讯息。”何赐伸手,“来吧,你们解决不了动力系统,我看看我能不能解决!” 四十五倍音速是什么概念,目前明面上最快的战斗机大概是八倍音速,但也只是试验成功,高速飞弹一般在十倍音速以上! 但火箭脱离第一宇宙速度的时候,速度也在十倍音速之上,脱离大气层的时候甚至能达到30倍音速以上的速度!目前不算空间跳跃的话,全世界最快的异血是柳风雪,他的极限速度大概是二十五倍音速。别小看这个速度,那是在空气阻力极大的地球上做到的,而不是失去了大部分阻力的太空!论爆发力的话,南宫若水用迭影一剑的时候最快,大概在百倍音速以上,但是要付出的代价也是显而易见的。 “核心机已经快压制到极限了。”柳风雪提醒,“还是不够。” “所以你们的情报人员发现我已经把研发部门搬走了对不对?别找了,找不到的,性能超越核心机几十倍的东西已经出来了!”何赐看向星野悠,“她见过、” 星野悠一脸懵逼:“你说啥?”她原来觉得自己就是来打酱油的,何赐要星野家族商谈什么?想做什么直接说一声就行了,星野家族对这个姑爷很信任——尽管星野家族也发现这家伙在感情上不是很靠谱,但是在商业决策和科研能力上,那是一百二十个放心! “落樱的能源系统啊!”何赐一拍脑袋,自己这未婚妻怕是个智障。 “哦,你说二代机甲那个金属粒子聚变机啊?比核心机靠谱。”星野悠点点头,“但是人形机甲的空气动力没法发挥那机器爆发力的最大优势。” 确实,人本身不是为了空气动力而存在的,不像是鸟类,特别是鹰隼那种造型,而这,正是飞机的造型! 柳风雪懂了,何赐有更先进的能源系统,但是天阁没能给他模拟出千锤百炼才能适应的空气动力学,他要一个合作项目,让人类在苍天之上也能与诸神搏斗,这是个很不错的想法。 “我回去商量一下。”柳风雪眯着眼看了看何赐,“新的能源系统什么时候上线?” “等老的这一批可以正式批量投放民用市场为止,所以您得帮我去申请尽快民用。”何赐打了个响指,“还有,核心机你们造不出来,但机甲你们比我造得好,所以安妮,欧洲人体型的机甲项目交给你了。田总,您和军少配合把药品市场的事情搞定,悠悠,你们东瀛那边对末日改装比较有兴趣吧?可以开始了。” 所谓末日改装,星野悠心里早就有了方案,这是之前一帮宅男在迷上丧失围城的电影后发明出来的东西,把车涂成布满灰尘一般的末日灰色,玻璃窗上装铁丝网,前后保险杠装上夸张的防撞隔离带。车身构架全面加强等等,还有所谓的居家末日包,里面有食物,水,电锯等等乱七八糟的。 星野悠一直觉得这种东西没用,何赐提出来也只是危机营销,不过很显然,这个没有太强核心竞争力的计划只是为了圈钱而已。 “这改装我也可以做啊。”安妮不服。 “你们欧洲车耐用性太差,还是交给东瀛吧!”何赐嘱咐了声,“主要是帕杰罗,普拉多和途乐啊!” 星野悠嗯了声,在白纸上记了记,林三军凑过来:“弟妹,我也要,要改得很帅的那种,末日降临一开出去,姑娘们争先恐后上我车的那种!” “末日降临的时候你还有空想姑娘?”何赐吹胡子瞪眼。 “别废话,你的发布会还有一个小时就开始了!”柳风雪提醒。 “其他问题就不大了,对了,军少,你让底下做食品行业的人大力发展压缩食品,不一定要压缩饼干嘛,馒头啊,鱼香肉丝啊,重庆火锅什么的都可以!”何赐对林三军晃着脑袋。 林三军用看白痴的眼神看了他一眼,起身:“走,转场,我们来看看渡舟集团的立威!” 何赐哈哈一笑,把一张优盘递给林三军:“让人送到汪家那两位的手中去,我是实在不好意思拿这个再去见汪源了,他儿子智障到我都怕!” 他起身,先往门外走,金薇薇就跟在他身边,小声对何赐说:“何总,你说的那几个混混,没有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