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章 疑点(1/1)

其实,之所以会有这些传闻,是由于当初的林予曦,触碰了太多人的蛋糕,以至于外界为了发泄怨气,对她的风评愈发的差了起来。 “好好地一个女人家天天睡男人堆儿里,能是什么好东西?” “简总再能干又能怎么样?娶了那么个老婆,难怪早早的离了婚,不然那头上都绿的能养驴了!” “长得漂亮又如何?要我说这女人啊,就得养在宅院儿里精心呵护着,否则,若是在外面经历太多风水雨打,可是会凋零的很快的……就比如那林予曦,一天天憔悴的跟个黄脸婆似的,也不知道打扮打扮……” 而林予曦与女儿不亲近这事儿,更是遭到了颇为严苛的指责和唾骂,似乎她是个多么人品稀烂、不合格的女人似的,就好像一个女人既然决定做了母亲,就不该奢望再找回自己一般。 可对此,林予曦这个当事人却并不在意,反而对外面的风言风语不屑一顾,甚至兴趣来了还能亲自凑过去添油加醋。 不但如此,连简裕安满心不悦的要为她正名都被她拦住了,相比起来,倒是简裕安显得更感性了些,因着这事儿替她委屈得成天黑着脸,连带着那阵子公司空气都阴冷了几分。 “我都没气,你气个什么?嘴长在他们身上,你能管得住他们初一,还能管得住他们十五?总不能天天盯在他们屁股后头,不让他们张嘴说话吧?”林予曦笑吟吟得哄人,明显没将那些风言风语放在心上,甚至还有闲心雅致出言调侃,“你因此得到了业绩,我因此丰满了简历,至于他们,被我们折腾得几年白干不说,你还不让人家过过嘴瘾了?真撕破了脸把他们得罪急了,你这生意日后跟谁做?总不能就这么放弃国内市场了吧?” 瞧着简裕安似乎还是心有不甘,她笑得更欢了些,单薄的身子直发颤:“既然我们简总觉得我吃了亏,不如便奖励我个约会吧?听说最近老唐家出了新品酸菜白肉,还有我最喜欢的甜醋鱼……最近为了应酬吃了好些顿法餐、西餐,吃得我胃疼了好几次……分明是我们国家的菜肴最好吃,怎的偏偏都喜欢附庸风雅吃些半生不熟的洋餐?真的有人会觉得那些东西好吃么……” “你看看,说起来你和林予曦也算得上是一家人,可就连你耳中所听到的她的形象,都是那般不堪。”董书禾语气虽然平和,言语中却似乎给人一种带着钉子的感觉,属实是有些不衬她此时的这副好相貌,不禁让简不听神游了一番,暗暗思忖这人的真面目究竟如何风采,才能与这神女的火爆性子相称。 “尽管他们统一了口径,可他们口中的林予曦哪里就是真相了?要我看,以你们人类的标准来看,她虽然算不上什么绝顶好的母亲,但是一定是个绝顶优秀的女性,若非她年轻时倾心了简裕安,未必便不能成为举国闻名的女性法官。”董书禾似乎看出了简不听的心中所想,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这么低级的错误你也能犯,你是该骂!” 明潇和杜湘帘的事儿,其中未必就如他们所说的那般简单,时代久远,真相如何已是难以查证,就是仗着这点,他们二人是否提前串供仍未可知,简不听却因心生同情而不愿生疑,属实不该。 简不听闻言倒是不恼,忍不住笑出声来:“这是刚刚表姐心中所想的?” “……你怎么知道?”董书禾闻言一愣,无趣的摊了摊手,“她这人也真是,你一撒娇,满肚子的话,便都不知道该如何言说了,就这性子还想养好孩子,你没变个混世魔王都是你家祖坟位置埋得好!” “不过,你最后那句话不对。”简不听笑了笑,没有理会董书禾的吐槽,反而说,“据你所说,按照伯母的性格,她嫁来京城,未必就一定只是因为倾心于伯父的原因。” 那时的林氏在h市财大气粗,可毕竟只是商贾之家,比起当初的简家来说,背景差得远了,当初的ja虽然比林氏的产业恢弘不了几分,可那简家有着大房和三房在军政方面的帮衬,崛起之势势不可挡,定是未来可期。 而林予曦梦想和坚持的法学专业却是个百分百得罪人的行当。 若是林予曦与曹天赐联姻,尽管两家商户可强强联合,可毕竟两家还都是各为其利,难保家族不会插手林予曦的事业。 可却对她和家族彼此的事业没有半点帮衬,搞不好,她和家族之间反而会被彼此拖后腿,且她在h市故友遍地,法理无情,人却有情,即便她再如何问心无愧,也难保被人指责有失公允。 与其如此,不如另辟蹊径,换个更大的平台,去天子脚下谋条更自在的出路。 对于简裕安,她自然是恋慕有之,否则也不会在最青春洋溢的时节,甘愿做他后院中的简夫人为他生儿育女。 可未尝没有相互成就、互相成全的用意。 从婚后简裕安待她的态度便可见一斑,无论这位简夫人想读书还是想进公司工作,简裕安都是如出一辙的支持,给足了她成长进步的空间,从未阻隔她奔向梦想的步伐。 让人不禁感慨,若非当初简裕安临危受命无暇他顾,也断然不会让自己夫人受母亲刁难,最终让她忍无可忍到了抛下孩子离开简家的地步。 但是,换角度来想,这何尝不是因为她清醒又独立呢? 她爱着简裕安,却不会只因为爱就困住自己的未来,她对爱情有着极致的热情,对梦想更甚于此。 如今看来,那些关于林小姐“恋爱脑”“花痴女”之类的指责,属实是有些贻笑大方。 只是可惜,这样的女子,若是如今还在世间,定然是京城最具盛名的一位“政律女王”,而不是业界一个模糊的“曦爷”能够囊括的存在。 简不听如此想着,眸色暗淡了些许,这般心性的女子最终竟然落得这般下场,曹天赐究竟于心何忍? 他甚至连究竟什么是爱都分不清楚,林予曦没有委身于他属实是独具慧眼。 越是这般想着,越是让人觉得林予曦惹人生怜。 这般宛若枭鹰般自由骄傲的女子,最终却为了心中所爱甘于被困于一间四方宅院闭门不得出,成了一个孕育子嗣的工具,着实让人觉得惋惜。 如此说来,如何不能说明,在她心中,爱人和女儿的性命,足以高于她苦苦追寻的梦想、和她矜骄自持的自我? 人皆说她不爱家庭,不爱女儿,即便是对简裕安的爱也来得快、去得快,是个颇为水性杨花之人。 可她最爱的绿色绣球花,花语却是希望、忠贞、团圆的新生。 只可惜,她终究没能等来她所期盼的团圆,也没能迎来她人生的希望。 想了想,简不听不禁开口询问:“表姐这般似乎不只是为了敲打我,她似乎的确对杜、明二人的证词有所怀疑……可表姐从不会无的放矢,这次竟然直接将此事举例……她可是听说了什么?” “啧,你们这姐妹俩还真是在对方的肚子里放了蛔虫……她嘱咐我,说若是她忘了提,便让我记得跟你提上一句……”董书禾说着忍不住再度吐槽了起来,“她这哪里是忘了,分明是怕了你撒娇不敢多说了……” 那人分明是早预判了这般情景,骂孩子她是骂不下去,索性将事情交代给董书禾,她自己躲去书房躲清闲。 “在你看来,这明轩该是什么样的人?”董书禾生锈的脑子动了动,回想了一番简婷婷之前叮嘱过的话,懒洋洋的开口道。 简不听闻言单手托腮,稍稍思索了一会儿,回应:“按照明潇和杜湘帘所说,应该是个不善言辞、专心学术的年轻人,平日里喜欢运动,身体健硕,性格也算善良和煦,君子之风……可是……” 开始她被情绪所扰没经细想,如今想起来,却隐隐觉得好生怪异,有些地方似乎说不太通。 这明轩的形象实在是有些矛盾的说不太通。 “这话你可别让囡囡听到,否则,她定是得骂你好骗!”董书禾扬了扬下颌,一副骄傲自得的模样,明显是极为乐得模仿人类长辈说教的场面,说,“照你们这个世界来说,三十年前,女子未婚先孕,需要面临的指责和艰辛远非现在可比的,若是普通人家,甚至连孩子的户口都难上。” “即便他不曾知晓那个杜湘帘有孕,却也是在未成亲时便跟人家姑娘有了夫妻之实,这谈何能称得上‘君子之风’四字?” “更何况,明潇说,他的兄长因为不曾在家,所以并不知晓他心悦杜湘帘,可明轩与杜湘帘初见那日,是明潇催促明轩去帮助杜湘帘的,难道明轩回来后就不曾开口去问明潇为何出手相助?” “再者说,若是明轩不知道明潇的情义,为何本来不善言辞、寡言少语的他,会三天两头打电话将自己与杜湘帘约会相处的细节说给弟弟听?” “尽管此行我未能与你们同行,没能亲眼见到这两人,可从你转述的内容来看,这两人身上肯定还有猫腻!” 简不听听到董书禾的话,心中的疑惑也被托浮至了表面,不禁抿唇轻笑,言语之间略带调侃,“书禾,你现在真是愈发的像个人了。” 与初始相识时的模样,如今的书禾简直算得上变化极大,世俗终究是让她沾染了些“人味儿”。 “你也这么觉得?”董书禾闻言眼睛一亮,若是有尾巴怕是已经开始摇晃了,“我也觉得,你们民间对我们神族的描述实在是有些不现实,实际上的神族都是各自为政、各司其职,没空天天盯着你们凡俗的是非,若不是天崩地陷的大事儿,神族是很难想起来插手的……什么博爱众生,更是人族的臆想,不过是为了不让小世界崩塌的顺手所为而已,初衷也不是因为‘爱’,而是为了灵气,说到底不过是因为我们自己的利益……真正的神明,是不懂爱的。” “在我们眼中,万物平等,各有各的命运,我们于万物无爱,顺万物轨迹,尊重各界天道和大道的运行……爱是你们凡俗生物独有的东西……” “相比起来,倒是囡囡更像是你们神话中提到的传统意义上的神明……若是可以,我还真想跟她换换,这人间属实是比神界有趣多了!” 眼看着董书禾明显有些偏了话题,简不听不禁叹了口气。 作为活的比蓝星还久的神只,她看着的确有些过于不靠谱了,搞不好就是因为人类知晓了她是这么个不靠谱的神,才早早的断了她的供奉,连累得世俗里关于她的记录少得可怜,甚至鲜少有人听闻过她的名号。 “算了吧……简家其实也没那么扛败。”简不听有些取笑似的调侃了一句,随即又将话题扯了回来,“你说的这些都是我回来后才带来的消息,表姐可得到了什么其他的信息?” “哦,对!还没说完……说来也巧,囡囡查到,那个明轩,曾经所在的研究所,其实正是你们简家所投资的。因此,她便带我去拜访了那位与明轩相熟的教授,向他打听了明轩的情况。” 说着,董书禾的话头顿了顿,又说,“虽然时隔多年,但是那位先生依然对明轩记忆深刻。” “明轩这人平日里性格阴郁,独来独往,虽然的确是个极为优秀的高材生,在当时那届学生中颇为出名,但是性子却甚为不讨喜,因此身边并没有什么朋友……而且……” “而且什么?”简不听皱着眉头追问,直觉告诉她,兴许接下来的话,才是真正引起表姐起疑的重点。 “而且,曾经有人见到过他虐待流浪动物、且将其致死。”董书禾撇撇嘴,满脸厌恶的说,“这样的人,临终时在发现女朋友背叛自己后,当真会生无可恋到选择成全她、因为爱而选择原谅她,将自己的眼角膜捐给她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