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梨花落满目殇(1/1)

“什么……?”沈丘瞪大了眼睛,她都已经脑补出了董家长辈因为身份地位不匹配而棒打鸳鸯,然后强行将女儿绑上花轿的恶毒戏码了,结果你搁这儿跟我说这是当事人自己的意思? {等会儿?刚刚铺垫一大堆书禾姐姐和辛老板的爱情故事,结果反转在这儿等我呢是吧?} {沈丘姐姐这表情简直是在演我,是不是搁我家装监控了!} {书禾姐姐为什么要嫁给骆岐川啊?难不成他们之间也有什么情感纠葛?} {可是不对啊,就目前为止,骆岐川的故事线里都没有书禾姐姐啊?!} {这转折有点突兀了嗷,差点给我腰闪了,坐等编剧怎么圆!} 简不听却挑了挑眉,看向董书禾:“你想进段府。” 言之凿凿。 董书禾扬了扬唇,抬起下颌,没有吭声。 “是书禾姐姐,说服了董家老爷和夫人,同意的这桩婚事。”虞娇娇又说。 世道艰难,董家夫妻俩原本想着将生意逐步挪到海外,到时候带着孩子们移民出国,躲开这是非之地,可董书禾不知为何,偏生不愿意离开,想要只身留下。 夫妻俩自然是舍不得,自家如花似玉的姑娘孤零零的一个人就在国内,他们哪里放心的下? 甚至董夫人都松口说“你说当真喜欢那个唱戏的,把他带着一起走便是了”。 可他们却没想到,董书禾提出了联姻,想要嫁进段家。 镇子上的人哪有不知道段府的?人人把那儿当做龙潭虎穴不说,哪有正经人家的闺女敢进段家的门? 老两口劝解无果,最终只能依了她。 送上门来的联姻,沈丘自然不会拒绝。 “商人逐利,即便我并非是真正的段夫人,可我依旧按照段夫人的行为逻辑生活了十年,我当然不可能放弃这么一个送上门来的盟友。”沈丘耸了耸肩,“正如你所说,董家和段府的结合可以将利益最大化,事实也证明,单从利益这方面来讨论,我当初的决策的确没有问题。” “至于从人伦方面考虑……打我接手段夫人手下的芙蓉膏产业链的时候,我的行为就已经不能从人伦方面考虑了。” {……就怎么说呢?这姐说话还真是……怪实诚的。} {从人伦方面考虑……等会儿,这个咱不考虑,这个考虑了伤钱!} {所以书禾姐姐到底为什么偏偏要嫁到段府来?} {还有没有人记得之前书禾姐姐房间里翻出来的那首诗?我大胆猜测书禾姐姐身份不简单!} “我也对书禾姐姐为什么会做这个决定感到好奇,所以跟以柘哥一起,好生调查了一番,最终的结果……”虞娇娇若有所思的说。 之前调查董书禾的房间时,就查找到了很多的书信和投稿到报社的文章。 而她的这个习惯早在她的学生时代就已经开始有了,甚至她有很多天南海北的“笔友”。 他们以诗会友,尽情洋溢着自己的文采与才华。 辛煦不过是她众多“笔友”中的一个罢了。 她经常在报纸上发表文章,见解独到又有深度,言辞恳切又不失犀利。 无论是商业财经类的文章,还是社会性题材的散文,亦或是映射社会现实的短篇小说…… 她以燕雀为笔名,文章妙笔生花,文采斐然,吸引了不少读者的关注。 如辛煦一样因为她的文章对她感兴趣而写信与她交流的人不在少数。 这段婚姻对她而言似乎并没有什么拖累,她如闺阁中一样,每日写文章,回信,读书,看报,自己一个人忙的云里雾里,这多出来的丈夫到底心思在谁身上,她漠不关心,似乎婚姻对她而言,不过是换了个地方居住罢了。 即便婚后被骆岐川冷落,她也不曾有过崩溃和怨怼,更不曾歇斯底里过,甚至连家里的生意都没有撂下,时不时还会回董家的铺子里巡视。 种种表现,都让人觉得,她嫁入段家,并非是因为爱情,而她选择留在国内,更是与所谓爱情无关。 {辛大大眼睛瞪得像铜铃!} {辛煦:好好好,我以为我是你的唯一,万万没想到我竟然是你的万一!} {辛大大:我以为我是你的万里挑一,没想到我是你的万中之一!} {这届网友是不是有点叛逆了?你们是真会往嘉宾的伤口上撒盐啊?!你们就不怕辛大大8g冲浪么?!} {辛大大冲不冲浪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珩哥他是真冲浪,自己的电影他是压根不看,简姐的直播他逐帧分析!\/do} 董书禾嫁人之前,是董家、商铺、梨园、邮局四个地方晃,压根没有什么其他的消遣,嫁了人后,就变成了董家、商铺、邮局、段府四个地方闲逛了。 她圈子很小,从没见过什么新朋友。 从查到的东西来看,她就是个普普通通、热爱文学、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豪门贵妇。 可莫名的,任谁都能看得出,她的身份并不简单。 虞娇娇和温以柘二人不愿放弃,却一头雾水,却找不到什么新的线索能够补齐两人的故事线。 骆岐川此时却开了口:“辛老板的视角,就由我来说吧,刚好,我去了梨园。” 梨园地处镇上的闹市区,前方是戏台,戏班子里的人住在后院的厢房里。 戏班子里二三十个人,班主是个看起来五十出头的妇人,名叫付三娘,她身材婀娜,皮肤白净,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看起来就有些不好惹似的,可是那张银盘似的美人脸,看起来却有些福相,倒是中和了她容貌上的戾气,而她逢人未语三分笑的圆滑态度,也让觉得随和舒适了不少。 从她的口中,骆岐川和董书禾,打听到了辛煦的事。 董书禾也认识到了一个,她视角之外的辛老板。 辛煦虽然如今被人尊称上一声“辛老板”,但实际上,他也不过才红了没几年。 付三娘原本就是一代名角儿,后来成了戏班子的班主,为了能一直站在戏台上,她奉献了自己的一切,以至于她即便至今也没有结婚。 而辛煦,是在她三十岁那年遇到的。 辛煦的母亲也出自三教九流中的下九流。 他的母亲,是个秦楼楚馆中的红倌人。 她具体经历过什么,无人得知,她当日也没有细谈,不过不用想也知道,她的故事定然与一段无可奈何、识人不清的感情有关。 辛煦被母亲带到梨园时,才五岁,小小的孩子看起来容貌端正,皮肤白皙,看起来粉雕玉琢的好似年画娃娃似的,许是平日里很少说话,连吐字都不是很清晰。 最终,一番讨价还价后,他的母亲带走了三个银元,留下了他。 五岁大的孩子,走路都还走不稳,每天繁重的训练让他无所适从,而跟母亲的陡然分开更是让他痛苦万分。 只不过,挣扎了一段时间后却发现,并无用处,母亲走了,似乎就不准备再回来了。 付三娘也说不好是因为什么,只觉得看着这个孩子觉得面善,也许是这孩子过于乖巧,也许是当天清风正好,阳光映在了他的脸上,他不安的颤抖着的睫羽看起来像极了蝴蝶的翅膀,晃了她的心神。 她竟然一个冲动,收了辛煦做养子。 当初的付三娘还正当红,是个远近闻名的名角儿,很多外地的戏迷,经常千里迢迢的只为听一出她的《西厢记》,见一见这世间最美的崔莺莺。 托了她名气的福,辛煦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被饿了几天之后,他放弃了挣扎。 孩子小,学什么都快,戏班子里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人,人多,说话的也多,倒是没几天,他讲话就利索了。 戏子虽然是下九流的行当,却并不是什么轻松的行业,刚好相反,这甚至是个吃力不讨好的差事,辛煦幼时没少被体罚。 开始的时候,因为戏词记不住、晨练起晚了、神态不到家等原因,几乎是天天被打手心。 后来,时间过去了很久,久到他已经记不起了自己母亲的长相了。 他总算把师傅教的学成了七七八八,可是却并没有机会让他登台。 所以,他只能一边继续勤学苦练,一边在戏班子里打杂。 尽管生活算不得富裕,但是至少能吃饱穿暖,他幼时不理解母亲为什么抛弃自己,可如今长大后,他却突然间明白了,甚至理解了母亲的做法。 在这样一个时代,母亲抛下自己,才是理智而清醒的做法。 否则她一个单身的女人,要如何独自带着一个年幼的孩子,在这样艰难的乱世中生存下去呢? 而变故,出在了上一代花旦赎了身。 那姑娘嫁给了镇子上的一个富商做三姨太,而她第一当家花旦的位子,就空了出来。 直到这时,辛煦才终于,正式上了台。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 辛老板这男旦一上场,就获得了一个满堂彩。 而这也是董书禾第一次来梨园听曲儿。 她是被亲戚家的表妹拉过来的,原本的她,对这些消遣素来是不感兴趣的,万万没想到,如今却一朝听戏就听上了瘾。 董书禾无论在哪儿,都是个光彩夺目,灼灼逼人的人物,而她当时坐在台下时,漫不经心的喝茶的模样,同样让人毫不意外的灼了辛煦的眼。 那是他的第一次登台,付三娘因为不放心,特意坐在台下看着他的表演,生怕出什么差错,却一不小心,看到了他看向董书禾的眼里,装满了熠熠生辉的惊艳。 此后,董书禾便成了梨园的常客。 她特意包了一个长期使用的包厢,每次来都会坐在固定的位置上,安静地欣赏辛煦的表演。 而辛煦自然也逐渐注意到了这个特别的观众。 付三娘发现,辛煦每次在台上时,总会不自觉地将视线瞥到她包厢的方向,偷偷寻找她的身影。 辛煦的《牡丹亭》和《贵妃醉酒》大火,闻风而来的戏迷越来越多,又因着有董书禾似有若无的照看着,找他麻烦的人也少了不少。 不是没有提出想要辛煦作陪的客人,都被付三娘装聋作哑的一一挡了回去。 她也是从这一步走过来的,当初她就想着,无论是谁都好,如果能救救她就好了。 可命运早就有了安排,她的祈祷没有得到任何的回应。 而如今,无论是看在曾经自己的面子上,还是看在辛煦是自己义子的面子上,她都得好好保护着那个孩子,不让他走自己的老路。 她在这行里“辉煌”半生,自然也有了些自己的“人脉”,以至于这些达官贵人们,对她倒是会给上个三分薄面。 可一日,她被人设计调走了。 她原本以为,辛煦会受人欺负,匆匆赶回来时已经急了一身冷汗,结果赶到梨园时,却发现一派歌舞升平,并没有什么事情发生。 后来经过打听,她才知道,是董书禾插手救了辛煦。 她突然不知道到底是该喜辛煦平安无事,还是该忧董书禾又在辛煦的心里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后来,辛煦和董书禾走的更近了些,两人时不时会,辛煦眼中的爱慕像是藏不住了似的,即便是嘴上藏住了,也会从眼里溜出来。 付三娘突然觉得,董小姐对辛煦也并非无意。 可很快,她就被一个新的消息打击的有些怀疑人生——董书禾跟辛煦说,她要嫁人了,是段府的大少爷。 “我早就知道我们的身份是天壤之别,可还是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没关系,她对我也并非无意,即便只是须臾的幸福,也是千金不换,只要享受过程就好。但是当与她分开这一天终于到来的时候,我才发现,人都是贪心的,得到了一时,就很难不惦记着得到一世。” “可我拿什么得到她的一世呢?我踽踽独行前半生,赚得的也不过够买她的一只耳坠子,即便我如今拥有的,大多数也拜她所赐。我与段家少爷相比,怕不是江边的萤火比之正午的骄阳,完全没有办法相提并论。” “不过是‘半生漂泊只恐负深情,两袖清风怎敢误佳人’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