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7章 三河县的七宗罪(2/2)

再看江寒,这年轻人的嘴角带着一种似有似无的微笑。</p>

高明星和江寒接触时间长了,发现这个家伙真有棱角,一言不合就开怼,听说他在县里把县长还有常委怼了一个遍,还跑到南粤省上了电视台把整个省给怼了!</p>

这些天,在一起探讨大遗址的保护、开发和利用问题,高明星和江寒不少争论,从争论变成了争吵,但最后赢的往往是江寒!</p>

很多时候,都是自己带的五六个研究员一个个地倒戈,都认同江寒的观点!</p>

有一次,高明星堵气半天没有和江寒说话,到晚上,江寒拿出毛台酒,高明星才算与他和解。</p>

高明星一直在奇怪,就江寒这种又硬又倔的臭脾气,怎么能在官场上混呢?</p>

那些行政官员们哪一个不是稳稳当当、平平和和的人?就算遇到不对的东西,很多时候也装作看不见、听不到。</p>

在官场上只有四平八稳、左右逢源的人才能得到提升,这种棱角分明的人,在官场上根本走不远。</p>

对于江寒在仕途上的发展,高明星一点都不看好。</p>

高明星倒觉得江寒这种个性适合搞学术研究,比如说考古。</p>

高明星劝江寒考中科院的研究生,他来当导师,江寒一口拒绝,气得高明星眼睛直翻。</p>

江寒这家伙只要有这种表情,就差不多该怼人了。</p>

刘声又扬了扬手中的红头文件,放到了桌子上继续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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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项目都必须立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也同样如此。《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立项申请由遗址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提出,经省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初审同意,报国家文物局审批。”</p>

“立项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计划书、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文物影响评估报告。”</p>

“经国家文物局批准立项后才可以进行建设。在具体建设过程中,涉及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项目,需按相关程序报批。项目要符合三个条件:所有的自然或人为因素引起对遗址的破坏行为已得到控制和纠正;各项建设的审批手续齐全;所有建设项目符合遗址公园的规划。”</p>

“你们这个所谓的多功能会议中心,就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p>

“概括起来,三河县在大遗址公园的建设上,有七宗罪!”</p>

刘声站起身来道:</p>

“第一宗:大遗址公园擅自交由不具备资质的单位负责!”</p>

“第二宗:不经国家文物局勘定就让社会闲杂人等进入!”</p>

“第三宗:对大遗址公园进行人为破坏!”</p>

“第四宗:擅自改变遗址公园的用地性质,进行开发建设!”</p>

“第五宗:项目建设无规划、无审批、无监督,无序进行!”</p>

“第六宗: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门管理机构!”</p>

“第七宗:大遗址的核心保护区、控制区、利用区没有明晰边界,管理混乱!”</p>

高升起、张雅文互相看看,心里害怕了,因为他们看到副省长的脸色都变了,不是对国家文物局不满意,而是对三河县不满意。</p>

这位司长真的是厉害,把文件背得滚瓜烂熟,指出的七宗罪,条条都在理!</p>

这么多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追究下来,县委书记、县长吃不了兜着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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