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香气十足的猪肉(1/1)

将谢玉华那边处理好了之后,曹孟又马不停蹄的奔向了百货商城。 曹孟来百货商城没有其他的意思,就是给老妈买些衣服;老妈身上的衣服都不知道穿了多少年了。 而曹孟之所以没有带着周冬梅一起来,最主要的还是太了解周冬梅了。 百货商场里的衣服可不便宜,几块钱一件。来这里买衣服的人,基本上都不会差钱。毕竟普通人有几块钱,都去买布自己做衣服了。 谁花这个冤枉钱来买现成的啊。在这个年代,最不缺的就是手艺人。基本上每家每户都有一个会做衣服的人。 所以如果带着周冬梅来百货商场买衣服,周冬梅可能最后会妥协,但免不了费一番口舌。 而曹孟也没有买布回去,让母亲自己做的打算。 在百货商城买了几套棉衣,又买了棉絮。曹孟这才扛着一堆东西回到四合院。 进入四合院,周冬梅已经将屋子收拾干净了,当周冬梅看到曹孟回来之后,连忙走上前去接过曹孟手里的东西。 “你这又是买的什么啊?饭在炉子上,先去吃饭。”将曹孟肩膀上的东西取下来之后,周冬梅都没有去查看曹孟买的是什么。 拉着曹孟走进了屋子,由于炉子烧着的,所以屋子里也有一些暖意。 而此时炉子的边缘上放着一个瓷碗,锅也放在炉子上的。将曹孟手里的东西放在床上之后,周冬梅就掀开了锅盖。 随着蒸汽消散,白面馒头就映入眼帘。 曹孟刚坐下,周冬梅就拿着筷子和碗走了过来,放在了曹孟的身前:“真是的,一天也不知道在忙些什么,饭都不吃了?” 周冬梅一边抱怨,一边将瓷碗里的肉往曹孟的碗里夹。 “妈,以后我要是没回来,你就先吃,不用等我。”曹孟看了一眼瓷碗里的红烧肉,很显然周冬梅做出来之后,就一直温在火炉旁,她并没有先吃。 “我还用你教啊,今天早上吃的有点多。到了城里,也没什么活干。不是很饿,你以为你妈傻啊,肚子饿了不会吃饭啊。 快吃吧,这都几点了。”周冬梅瞪了曹孟一眼,随后就坐在了曹孟旁边。 “嗯,你也吃。”曹孟咧嘴一笑,然后夹起一块肉放在了周冬梅的碗里。 随着一块肉入口,曹孟有些诧异的看了一眼周冬梅,因为这个肉特别香。虽然味道并不算特别出众。 周冬梅毕竟一直生活在农村,平时做饭连盐都舍不得放的人。手艺别说比肩何雨柱南易这种大厨了,甚至连秦淮茹都比不上。 可今天老妈做的红烧肉曹孟却越吃越想吃。 曹孟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形容,反正就是这个肉比现代都市里面的肉有肉味,哪怕是全肥吃起来也不会特别腻。 思索了片刻之后,曹孟觉得问题是出在了肉上面,由于昨天吃的是杀猪菜,一锅乱炖下来,也没有觉得肉有多香。 现在的猪并非现代都市里面的那种大约克夏猪,也就是大白猪。而是纯正的燕京黑猪,肉质风味浓郁。但生长速度很慢。 不单单只是四九城,目前整个种花家的猪都是没有进过改良的华夏猪种;这些猪的肉非常香。但生长慢是这些猪的通病。 这也是现阶段肉供不应求的主要原因之一。 而现代都市的猪肉几乎都是后世引进改良的大白猪,长得特别快;但相比于华夏的传统猪种,这种猪的猪肉少了许多风味,以至于肥肉多吃几块就会觉得腻。 也正因为猪肉好吃,曹孟的饭量相比寻常,都大了几分。 一瓷碗的肉,曹孟和周冬梅吃的一干二净。而且大部分都进了曹孟的肚子,不是曹孟贪吃,而是周冬梅早上吃昨天剩下的杀猪菜确实吃的有点多了。 在加上大半天下来,基本没有做什么体力活,所以消化也就慢了许多;根本吃不了多少。 刚吃完饭,老妈就打算收拾碗筷,但被曹孟给阻止了。 将放在床上的棉衣拿了出来:“妈,你去试试,看看合不合身。” “给我买的?”看着曹孟手中的棉衣,母亲愣了一下。 “当然是给你买的,你看看你身上的衣服,这补丁都比衣服的布料多了。” “你这孩子,花这冤枉钱干啥啊。我又不是没衣服穿,这棉衣多少钱一件啊?能不能退?”周冬梅看着眼前崭新的棉衣,一脸的肉疼。 “妈,这衣服是百货商场买的,退不了。你快去试试。”曹孟不打算告诉周冬梅价格,毕竟价格要是告诉了母亲,又免不了一顿说教。 “退不了啊,这衣服我就不穿了。等于莉过门后,留给她穿。我一个老太婆穿这么好干嘛?赶明儿你去给我买些布回来,我自己做几件。” 一听到退不了,在加上棉衣偏小,曹孟的身体壮实,根本穿不了,所以她就想到了于莉。 “妈,这衣服于莉也穿不了。我买的都是老人穿的,于莉要是穿这些衣服出去,会被别人笑话的。怎么说来着,太老土了。”见母亲不打算穿,曹孟又开始找起了理由。 现在这年代,根本没有老不老土的说法。家家户户的棉衣都是穿三年,补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要是有新棉衣,谁不喜欢啊。 更何况这是百货商场买的,不论是做工还是布料,都比大部分人身上的棉衣时髦不少。 可现在母亲根本不打算穿,曹孟只能找这个理由来说服周冬梅。 “这好吧,不过下次别浪费这些钱了。以后你和于莉也别买衣服了,买些好料子回来,我给你们做。”听到曹孟的解释,周冬梅这才勉强接过棉衣。 “行,我知道了。你快去试试,对了。这些棉絮你也去铺在床上,暖和。”见老妈收下衣服之后,曹孟这才将棉絮拿了出来。 抱怨了几句之后,周冬梅这才抱着棉絮和棉衣走进了隔壁屋子。 大约二十多分钟之后,周冬梅再次走进了屋子。 曹孟看着母亲的一身没有丝毫改变,有些疑惑的问道:“妈,衣服不合身吗?” “合身啊。” “那你怎么不穿上啊?” “穿什么穿?那么好的衣服,现在穿不可惜了嘛,等去见于莉父母再穿。我平常穿我带来的衣服就成了。”周冬梅没好气的白了曹孟一眼,随后就开始收拾碗筷。 看着从新忙碌起来的母亲,曹孟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母亲和大部分人一样,任何好东西基本上都会留到逢年过节再用,平时都是能过且过。 这种性格一时半会也改变不了,只能慢慢来;所以曹孟也就没有强迫周冬梅穿上新的棉衣了。 “对了,玉华那边你安排好了吧?” “嗯,工作找好了,明早我就带她去厂里上班。房子也租好了。”曹孟坐在火炉旁应了一句。 “好,以后她有事,你能帮就帮;但你别无休止的去贴补她家。她家是个无底洞,你贴不过来的。”周冬梅已经猜到谢玉华现在的吃喝拉撒都是曹孟帮忙解决的。 一想到谢玉华家里的两个酒鬼,连忙对着曹孟嘱咐道。 “嗯,我知道了。对了,妈,等会你再蒸些馒头,菜就不用炒了。晚上我喊人来炒。” “喊人来炒菜?怎么嫌我做饭不好吃?喊别人来炒菜,其他不说,怎么也得留别人吃顿饭吧。儿子,不是当妈的说你,你这马上就要结婚了,有些地方该省就得省。” “妈,你想什么呢?我这不过几天就要和于莉结婚了嘛,这结婚总得有个厨子吧。我们院里就有一个厨子。 晚上我打算跟他说这事,等到时候让他来帮忙做厨。反正都要请他吃饭,就让他帮忙炒个菜。你也能轻松一点不是。”曹孟见母亲误会自己了,连忙解释道。 “这样啊,那成。”听完曹孟的解释,周冬梅那紧皱的眉头也舒缓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