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唆使未成年人犯罪(1/2)
王强:“你污蔑我,根本就没有唆使大女儿陈美婷。”</p>
林北冷哼一声说道:“还敢说没有?8年前,陈美婷12岁的时候,余霞就已经偷偷告诉她,其实陈志不是他的亲生父亲,而你王强才是。”</p>
“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陈美婷和他老爹陈志的关系越来越差劲。”</p>
“过年的时候你答应给陈美婷买一部全新的手机,而作为代价就是让她去恶心你,于是他就购买了大量的黑蜘蛛鞭炮,对陈母进行轰炸。”</p>
“陈母因此住院了三个月,陈志本人的工作也因此耽误,陈母住进了icu,花费了不少钱财。”</p>
王强一惊,他不敢相信,为什么林北会知道他给陈美婷购买手机的事情。</p>
而且还唆使她使用鞭炮炸陈母。</p>
这件事情难道不是只有陈美婷和他自己才知道的吗?</p>
难道陈美婷叛变了?</p>
说着他看向了一旁的大女儿,他女儿和他长得有三分相似,更像他的母亲余霞,所以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人怀疑过他。</p>
看着一旁,陈美婷满脸无辜的样子。</p>
不是她?那会是谁?</p>
为什么林北什么都知道?</p>
王强感觉有些怀疑人生。</p>
这个时候刘华强说话,他知道不能再这样跟着林北的节奏,否则只会对余霞越来越不利。</p>
“就算当时陈美婷做错了事,可是那么多年以前,陈美婷还是个未成年人,他也不懂事,也不是有意的。”</p>
“这么说你是承认了王强唆使陈美婷恶意伤害陈母的事情了?”</p>
这个时候王强怒了:“你有什么证据说明我唆使陈美婷?”</p>
林北不知从哪里掏出一沓文件。</p>
“这是当时王强给陈美婷买手机的购物清单,上面甚至还有电话卡。</p>
如今这部手机应该还存在放在陈美婷家中。</p>
只要跟厂家联系,对一下手机的编号就能知道这是同一架手机。”</p>
此言一出,王强彻底慌了。</p>
陈美婷这孩子也就才16岁,到时候,只要和他串一下口供。</p>
估计什么都招。</p>
“法官大人,我承认,是我曾经叫做陈美婷去炸陈老太太家的房子。”</p>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冯天赐问道。</p>
“还不是因为那几天,余霞和陈志走的太近了,对了,这件事情也不全是我的责任,余霞也有份!她也有配合,是她让我这么干的。”</p>
“他还跟我说,只要陈老太太生病了,我们俩之间接触的机会就更多。”</p>
余霞怒气冲冲的指着王强:“王强你说什么呢?不要乱讲,这现在是在法庭!!你要对所讲的事情负责任。”</p>
王强吞了口唾沫:“就是余霞指使我的,我当时还有聊天记录。”</p>
刘华强瞬间感觉头皮发麻。</p>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而且还确定是跟余霞有染的男性。</p>
现在居然指证余霞, 这td不是自爆吗?</p>
刘华强怒道:“注意你的一言一行,你这样会把余霞害死的。”</p>
林北指责道:“报告法官,我举报对方律师,限制证人的证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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