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修筑长城——余子俊(1/1)

余子俊,字士英,四川青神县人,祖籍京山,明朝名臣。登进士免除岷州、河州、洮州三卫的戍守,南方的兵卒一万多人。更换了南北轮戍的兵卒六千多人,让他们各自戍守本土。岷州栗林羌反叛,余子俊埋伏军队突然出击,将其击败。 朝廷召还余子俊任兵部尚书。余子俊上奏章申述明确条例十项,又列立军功悬赏等级,由此朝廷内外有章可循。缅甸酋长卜刺浪企图夺取思洪发、贡章地,找借口向朝廷要求。余子俊说不能答应,朝廷谕止了卜刺浪夺地的企图。贵州巡抚陈俨等因为播州苗人暗中起事,请求调湖广、广西、四川兵五万,会同贵州兵一起围剿。余子俊说叛军在四川,而贵州请求征讨,是为邀功,上奏章止息这件事。 当初,余子俊疏论大臣陈钺击杀进贡的夷人之罪,宪宗由于太监汪直的缘故宽恕陈钺。陈钺在汪直面前多方陷害余子俊,时逢余子俊因母亲去世回家守丧,才免遭陷害。三年服丧期满后,宪宗授余子俊户部尚书,不久加封太子太保,兼任左副都御史,总督大同、宣府的军务。 当初,余子俊巡视宣府、大同两镇,要求以延绥边墙法在两镇推行,因年成歉收而停止。到这次余子俊又巡视边境,余子俊坚决要推行,余子俊说东起四海治,西抵黄河,连绵一千三百余里,旧有墩一百七十个,应增建四百四十个,墩高宽都是三丈,估计需要劳动人手八万六千人,几个月可以完成。宪宗下诏书同意弹劾,宦官大多想陷害余子俊。工部侍郎杜谦等前往调查,按实事情况公平地对待,返京向朝廷奏报换置将帅同阮勤说的情况相符,没有侵吞建边墙的费用。然而花费银一百五十万两、米豆二百三十万石。耗费财物,劳动百姓,不能说没有罪,宪宗削去余子俊的太子太保职,命其致仕归家。 兵部尚书空缺,宪宗发觉余子俊无罪,于是起复他为兵部尚书,仍加太子太保。孝宗继位,因余子俊是先朝老臣,对他愈加尊敬。余子俊上疏陈述十事,之后又陈述边防七事,孝宗大多同意实行。 余子俊病重,仍亲自撰写奏稿,陈述救荒息盗的办法,刚刚得到朝廷的允准,他便在任上逝世,享年六十一岁,孝宗为其辍朝一日,追赠特进光禄大夫、太保,谥号“肃敏”,授予他的一个孙子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