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时隔两年再次见到井茉(1/1)
春妮是从屯子西面进去的,而姜大胡子是在东头第一家。 这就要求春妮要走过一整条街。 春妮一边走,嘴里一边骂骂咧咧的,看见她觉得温和的老实人,还要跺一下脚,呸上一口。 她一边走一边思考,要怎样才能不留痕迹的和姜大胡子接上头呢? 走到屯子东头,春妮发现,这个姜大胡子家,和别的穷苦百姓家不一样,他家居然有着高高的围墙。 虽然没有井、王、龙三家的墙高,但也足有一米多高。 春妮站在墙下,也到胸口了。 她趴在墙上往里望,正房的旁边有一个马厩,里面有三匹马在槽头吃草。 一个普通人家,三匹马已经是极大的家底了。 难怪他家有一米多高的围墙。 这是防贼的。 春妮和老康接触了几次,和这几天的阅历,也长见识了。 她觉得这个姜大胡子估计就是给交通站运送物资的。 这三匹马表面上是他的私人财产,实际上是交通站的。 春妮绕着姜大胡子家的房前屋后转了一圈,发现他家前面的院子长,后面的园子却很短。 只有十几米的距离。 东墙外面有一排柳树,树干的直径有半米多,应该有十几年的树龄了。 春妮转了一圈,心里有了主意,先上大门口等着,实在看不见人,再上后园子砸窗户。 春妮蹲在高墙下,时间已经是中午了,温暖的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 她不时的站起身,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往院子里看一眼。 屋里始终没有人出来。 时间在一点点的过去,春妮开始着急起来。 直到下午两点多的时候,一个络腮胡子和两个年轻的男人,才从屯子外面拉了一车蒿秆子回来。 春妮并没有着急起身,她依旧窝在那里。一双眼睛却有意无意的看向那个络腮胡子。 没啥特别的,和一个普通的农户没两样。 春妮伸展开四肢,让自己更能引起人注意一些。 可这几个人竟然对她视而不见。 一个疯子,确实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络腮胡子的旁边还有两个身份不明的人。 所以春妮不能急于上前。 老康和春妮说过,有的地下工作者的身份,就连自己的父母,妻儿都不一定知道。 三个人把车拉进了院子,车上的柴禾被卸下来以后,几个人就进了屋子。 再也没有人出来了。 又过了一会,烟囱开始冒烟,看样子是生火做饭了。 春妮躲在大门西边,距离第二家没多远的距离。 一个大着肚子的年轻女人,倒腾着小脚从院子里出来。 站在大门口,不停的向着春妮所在的方向张望。 看样子是在等什么人。 等了一会,可能是着急了,她竟然扎煞着两只手,慢慢的向着这边走了过来。 走到春妮身边的时候,明显放慢了脚步。 春妮偷偷打量了那女人一眼,心脏忽然剧烈的跳动了起来。她迅速低下头,连嘴里的絮叨都忘了。 她现在只想让那个女人快点过去,不要留意自己。 她害怕被认出来! 因为那个年轻的女人竟然是两年多未见的井茉。 春妮做梦也想不到,会碰到她。 井茉胆子小,只要春妮像对待别人那样,冲着她呲牙跺脚吐唾沫,她肯定会被吓跑。 但看了一眼井茉大着的肚子,春妮没那么做,她害怕吓着井茉。 只能尽量把头垂得更低,以免井茉看见她的脸。 春妮听到井茉轻微的叹息声。 一阵脚踩在雪地上的咯吱声,在东边的路上响起。 春妮听见井茉停住了脚步。 围墙的拐角处走过几个人来。 “茉儿,说过你多少回了,咋不长记性?外面又冷,地上又滑,你怀着孩子呢,摔倒了可咋办?” 春妮听得出来,男人嘴上的话都是埋怨,但语调温柔,满是宠溺。 这种语调,她在井家的男人嘴里从来没有听到过。 “你真当我是大小姐?走个路也能摔跟头!” 井茉笑吟吟的说着。 春妮想,她一定过的很幸福。 在井家大院的时候,井茉常年都难得有几次笑脸。 春妮真想抬起头,好好的看看井茉,和她说上两句贴心话。 可是现在她有任务,知道她身份的人越少,她越安全。 春妮在心里想,要是看见她现在的这个样子,也不知道井茉会不会装作不认识她。 “大嫂,你以为我大哥是心疼你呀,他是怕你摔坏了我大侄子!” 姜三志打趣井茉。 姜大志把手上的冰镩递给二志,伸手扶住井茉。 笑着说:“别听三志胡说,我是担心你!” “我才不听他的呢!” 姜家三兄弟每天都会去江面上镩冰窟窿,弄点鱼,多少也能换点钱。 姜大志每天晚上要回来的时候,井茉都会出来迎一迎他。 两年多,已经成为习惯了。 只是最近,她肚子里的孩子,越来越大了,井茉的身体也一天比一天笨重了。 所以她每次出来迎接他,姜大志都免不了抱怨她几句。 每次井茉都笑着答应,但第二天,她又准时站在大门外。 “大志,娘做好了大碴子粥,一会你给她端一碗来,死冷寒天的,吃一碗热饭,也能热乎点,熬过这个冬天,开春就好了!” 井茉自从怀孕以后,心柔软了不少,再加上姜家的人都心地善良,潜移默化的,她的心也不像在井家大院那么冷漠了。 遇到乞丐,疯傻的,总是能伸一把手,尽点绵薄之力,以求心安。 她经常想起她娘疯癫时的样子,不知道娘那时候有没有被人善待。 “好,都听你的!” 只要井茉有要求,姜大志就没有不答应的。 几个人一边说着话,一边往家里走去,不时的传来欢笑声。 春妮眼中含泪,这是一个温馨的家庭。 她抬起头,看着井茉拖着笨重的身子,在她男人的搀扶下,回了家。 没过一会,姜大志端着一二碗苞米碴子来了。 他蹲下身,把饭碗和筷子小心的递给春妮,害怕吓到她。 “吃吧,吃饱了就不冷了!” 春妮一直在哆嗦,疯子的这件破棉袄,有的地方都透亮了,一到外面,冷风一吹就透了,根本抵不了严寒。 春妮不得以抬起头,望了姜大志一眼,伸手接过他手里的碗和筷子,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姜大志只见过春妮两次,一次是他成亲的时候,一次是他送井茉回娘家。 春妮觉得,姜大志绝对认不出来她。 但为了安全起见,她还是一句话没有说。 毕竟脸上有污垢掩藏长相,但声音却掩盖不了。 春妮以为,姜大志会把碗筷递给她以后就回去。 没想到他却一直蹲在那里,不停的打量春妮。 弄得春妮心里七上八下的。 吃了一半,春妮才想明白,他没准是等着自己吃完,要收走碗筷呢。 “别着急,慢慢吃,嚼碎了再咽!” 看见春妮加快了吃饭的速度,姜大志温柔的出言安慰她。 这让春妮更加觉得,井茉嫁了一个好丈夫,这个男人很温暖。 春妮吃完以后,胳膊平伸,把空碗和筷子举到姜大志的面前。 姜大志并没有着急去接,而是仔细的打量着她。 最后他说了一句让春妮十分心惊的话以后,转身走了。 他说:“我咋就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