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9章 罪状(1/1)
李娟娟绝对是一个坚强的女人。 当年她在大牢中目睹同门师姐自杀,痛苦和愤怒并没有将李娟娟击垮。 她先是装疯卖傻,让元泓等人对她心生厌恶,把她赶出龙虎山。 原本李娟娟准备下山之后再密谋报复,可下山后的她发现自己竟然怀孕了,甚至不知道孩子是他们当中哪个禽兽的。 孩子是无辜的,即便孩子的父亲是个恶魔,但李娟娟还是心软了。 她选择躲了起来,生下孩子,打算等到孩子能独立生存以后,自己再想办法报复当年的几个畜生。 只不过单亲母亲独自抚养孩子并不容易,李娟娟这五年来的生活并不好过。 中途她好几次想要放弃,但对元泓等人的恨意,让李娟娟咬牙坚持。 好在她的坚持终于有了回报。 慕容巧颜和付青鸾找到了她,希望她能站出来指认元泓,李娟娟看到了希望,毫不犹豫地答应二人,然后跟着她们悄悄返回龙虎山。 大家所做的所有努力,终于在今日得到结果。 “这世界上任何证据都可以造假,但基因不会骗人,”我冷声说道,“你们几位当年犯下的暴行,瞒得了天地,瞒得了大家,但真相终有重见天日的一天!!” 在场的宾客当中,有不少人原本是抱着幸灾乐祸看热闹的心态。 他们想看到元泓等人落马,想看到天师丢脸,想趁机拉踩一番龙虎山,让自己的门派趁机上位。 可当他们真正听说了李娟娟遭受的痛苦,看到孩子那无辜的眼神,看到几个斋醮司高层丑陋的嘴脸时,大家心中的正义感依旧让大家愤怒不已。 “这几人简直禽兽不如,枉为我们正一道的道士!” “如今铁证如山,你们几个还有什么可狡辩的?!” “快把他们抓起来,他们必须为他们当年所做之事付出代价!” “天师难不成要包庇他们吗!!” 众人义愤填膺,声讨之声大过天地,人群激动之下几乎要把天师脚下的法坛给掀翻。 天师脸色难看,此时他已经被我们架在火上烤,如果做出的决定稍有不慎,只会引来大家更大的怒火。 于是天师当机立断,与斋醮司割断关系: “刑捕司听令,元泓几人罪孽滔天,速速将他们几人拿下,再由督查司审理!此事非同小可,天师府绝不姑息,一定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交代!” 不用天师下令,刑捕司也绝对不会放过他们。 只是,今日元泓他们并不是我们的真正目标,我真正的目标是天师! 所以我立刻站出来喝道:“慢着!事情还没结束!” 有玄煞师伯在此,刑捕司的人自然也是听我号令,所以刑捕司的弟子们全都按兵不动,一时间场面有些……令人唏嘘。 明明在场身份地位最高的人是天师,天师都下令捉拿几个罪人了,结果天师的命令却被我一个小小的寿青法衣给驳回了。 更可怕的是,竟还没人有异议。 元泓抬了抬眼皮,问我:“陈安,你还有什么计划?听我一句劝吧,你能做到这个份儿上,已经很不错了。” 推翻天师,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儿,也不是小小的元泓能影响到的。 所以元泓认为,我已经做的够多了。 可我觉得还不够。 张崇阳咬牙切齿:“陈安,你还想干什么?天师已经下令抓捕斋醮司的这群罪人,你反倒出言阻止,到底谁才是包庇他们之人?” 我轻蔑地看了张崇阳一眼:“急什么?你是害怕我说出更多秘密吗?” 打从一开始,我就没瞧得起张崇阳过。 一个狐假虎威的小人罢了。 茅山派的善微长老站出来声援:“元庆还有什么要说的,不如趁此机会一口气全说出来,你不用担心,我们茅山派虽然不如龙虎山,但也有一番实力,如若有人想要对你出手,茅山绝对不会坐视不管!” “我们华山派虽是全真道,但全真正一本是一家,元庆在行正义之事,倘若有人想对他不轨,华山派也绝对不会坐视不管!” 就连属于第三方的黑衣人代表李静娴李阿姨,也站出来发表申明: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侮辱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龙虎山不是法外之地,一旦坐实罪名,黑衣人绝不轻饶!” 好家伙,黑衣人说话就是不一样嘿…… “元庆,为师怎么以前没看出来,你的人缘这么好呢?”师父在一旁故意调侃。 我有些脸红害臊,这些人之所以帮忙,不是因为我,而是不想轻易放过天师。 此时我在做的事情,可能对龙虎山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甚至有人会骂我是叛徒。 但我心里清楚,天师才是龙虎山最大的祸害,天师不除,龙虎山可就不是损失名誉这么点事儿了。 于是我鼓起勇气,走到广场空地的位置,取出了鬼毫笔。 我将体内的炁汇聚在鬼毫笔的笔尖,鬼毫笔能直接凌空勾勒出金色的符文。 只不过这次我并不是要画符,而是要写罪状! 【斋醮司执事孔大鹏,收取贿赂,出卖同门,曾经三次放妖人进入龙虎山刺探情报,造成十五名弟子在下山斩鬼的任务中牺牲!】 【斋醮司主簿张子扬、赖善,利用职务之便,将妖人招入龙虎山,并协助他们窃取龙虎山机密,曾有传度堂弟子发现二人做所之事,二人害怕事情暴露,便残忍将弟子杀害,抛尸于后山枯井!】 【斋醮司护法纪宫,奸淫门下女弟子二十七人,收受贿赂总额超过数千万,在赣州拥有三座高档别墅,四十套住宅,悄悄生下子女十六名。曾有弟子试图反抗,纪宫便派人将之暗杀,连带着灭了弟子满门,并且放火毁尸灭迹!】 【斋醮司执事齐元誉,出卖……】 凌空书写的罪状,越写越多,字字诛心,分外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