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暴富(1/1)

砰的一声,光罩陡然爆炸开来,一股极其强横的风暴自天空中席卷开来,仿佛一场飓风般。 原本安静的山峰,几乎是在霎那间变得暴动起来,所有人都是卯足的劲冲向山顶的古墓府,不过山中显然也是有着妖兽的存在,还有互相之间的明争暗斗,时不时的会有着兽吼以及一些惨叫声响起,但总的说来,依然是有着不少人在短短数分钟时间,便是冲到了山顶。 不过在此之前,林幕他们五个联手打破封印的人,已经率先进入到了墓府当中。 刚刚进入墓府大门,就有十几条不同的通道出现在五人面前,其他四人都是毫不犹豫选择了一条通道掠入其中,林幕却是稍微落后,待发现所有通道都一模一样之后,也就随意选了一条进入。 片刻间就到了通道尽头,又是四个不同的大门,林幕强行破开一道石门,映入眼帘的是石室当中堆满地面的纯元丹,这数万的纯元丹对于别人来说可能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不过对于林幕的修行来说,却几乎已经起不到什么大的作用。 元力涌动将所有的纯元丹都收进空间戒指里面,转身走向下一道石门,却没有想到,打开石门之后里面居然空空如也。 又是打开一道石门,里面同样是空空如也,要不是林幕肯定自己是第一个进入石室当中,并且精神力扫过了石室每一个角落,林幕还真不能相信墓主居然在这两个石室当中什么也没有留下。 直到打开第四道石门,林幕看到的是堆满半个石室的火红色丹丸,正是林幕心心念念的涅盘丹,虽然没有纯元丹的那般数量,却也至少有着一万五千枚。 一万五千枚涅盘丹,再加上林幕上次得到的涅盘丹,这些涅盘丹已经足够林幕踏入半步涅盘境,不得不说这对于林幕来说是一夜暴富。 仅仅收获这些涅盘丹,林幕就觉得这一趟墓府之行就是再没有任何收获,也是已经值了。 不过想到如此数量的涅盘丹,却仅仅只能让自己踏入半步涅盘境,林幕不由得也感到前路任重而道远。 况且这些涅盘丹林幕也不可能用来出售,日常修行更加需要其它的修炼物资,这也让林幕感到自己非常“穷”。 不过这一条通道,也让林幕明白涅盘境终究不是造化境可比,即使死前留下的一小部分财富,也远远超过林幕的预料,这让林幕对于墓府当中的其它地方,有了极大的期待。 想到这里,林幕立刻返回大门的位置,又选择了一条通道进入。 此时的古墓府中,不少地方都是有着人影涌动,而且还极为的混乱,看那模样,显然也是有着一些人找到了不错的东西,当然,由于人多,难免引来红眼,那导致的最终结果,便是当宝物到手时,立刻爆发了惨烈交手,各自呼朋引伴,争得头破血流,不亦乐乎。 不过这对于林幕来说都不是问题,似乎除了林幕选择的那一条通道之外,剩下的通道最终都是相互联通,条条通道交错复杂,即使林幕有时也不知道要往哪里走。 不过林幕也不在乎要去哪里,只管一心向墓府最中心的地方前进,途中遇到别人正在争抢的宝物,也就顺手抢了。 墓府当中,不知道谁打开了放置灵宝的宝库,一件件灵草如同解开缰绳的野马一样四处飘荡。 林幕一路走来,倒也是遇见了一件灵宝,不过仅仅是低级灵宝,品质也算不上上乘。 总归是聊胜于无,林幕也不气馁,继续自己的墓府寻宝之路。 却也有一些没有见识的,看到林幕只身一人,就想着杀人劫财,不过最终都沦为了林幕的掌下亡魂。 这般不急不缓的前进下,大概十几分钟之后,林幕才到了通道的尽头。 林幕缓缓走出通道,通道之外,是一片极为辽阔,类似广场般的大殿,大殿周围,也有着数条直达此处的通道。 由于林幕浪费了不少的时间,此时的这片大殿中,已是有着不少的身影,粗略看去,恐怕不下数十人。 此时众人正对着大殿当中的光罩攻击,那里面赫然有着六件灵宝,不过大多数还是下品灵宝,林幕也不想在这里浪费时间,顺手拍了过去,在众人看来坚固无比的光罩瞬间破碎,林幕拿了看起来还不错的一件紧接着就往墓府更深处赶去。 随着林幕越加深入,见到的人也越来越少,反倒是地上的尸体林幕看到了不少。 不过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没有实力还非要掺和进这种危险的事情当中,运气好或许可以一飞冲天,运气不好就只能成为墓府当中一具无人问津的尸体。 一路飞驰,林幕突然发现在前方的地面上,有着一些呈现黑sè的肢节状,捡起一块瞧了瞧,似乎正是一条人的断臂,只不过这断臂通体黝黑,而且份量极沉,显然是jg铁所铸,而且,在断臂上面,还有着一些玄奥的符文。 “符傀!” 林幕想到在书中见到的记载,符傀是符师炼制的一种傀儡。简单说来,符傀有三等,上中下,不过林幕手中这符傀断臂,恐怕连下等都算不上,只能说是残次品,一些上等符傀,就算是踏入了造化境的强者都很难收拾,而且,据说在那上等符傀上,还有着一些更高级的符傀。 例如原着当中林动后期得到的吞噬天尸,那可是巅峰时期可以抗衡轮回境强者的符傀巅峰作品。 甚至到了那种实力高度符傀,已经都是拥有了属于自身的灵智,就是与一般修行者都没有什么区别。 根据手臂上留下的元力破洞,林幕推断应该是王炎动的手,看来除了林幕之外,绫清竹他们四个应该已经进去了墓府的深处。 就是不知道,林动现在到了墓府哪个地方,还会不会遇到绫清竹,与对方发生那非同一般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