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1章 无神论、唯神论和唯钱论(1/1)
[“多花点时间梳理整个流程,我想大部分人应该都能想出应对办法,难的是那种危急场合下要在短短数十秒内想出策略,考验的就是个人的智力水平了!”] “太勉强了,完全是靠着敌人的轻视才能保持这种对峙的状态,只要另一个人一出手,局势立刻就会转变” 鹿丸快速转动脑筋思考着其他的应敌策略,但不管怎么想,都想不出任何能在那种局面下取得优势的办法。 看着鹿丸想到头都快冒烟了,阿斯玛吐了一口烟后说道:“敌人的实力远超我们,说是运气也好巧合也罢,但能形成那种局面已经是我们超常发挥的结果了,真的没必要想太多,只是徒增烦恼而已。” “我自然明白!但我还是想努力一下,要是以后遇到类似的情况,就不需要阿斯玛你去做被牺牲的弃子了!” 鹿丸表情倔强,阿斯玛也被他的情绪所感染,不由得感慨道:“这样吗虽然可以接受自己的死亡,但如果可以,稍微挣扎一下也没什么损失啊好!我来陪着你一起想吧!” “嗯这就算了吧,连我这种刚学了十分钟将棋的人都赢不过,阿斯玛你还是不要在这种不擅长的地方费心思了” “臭小子,小看我吗!” 【鹿丸一边控制着飞段移动,一边向提出疑问的神月出云解释道:“我要把他从地上那个图案中拖出来,这样他的术诅咒就会解开了。”】 【“究竟是怎么回事?”神月出云继续追问,鹿丸接着说道:“他那巨大的武器上有三片镰刀,从形状上看,与其说是要给对手致命一击,不如说是为了扩大攻击范围,目的就是为了让对手受伤换句话说,只要能让对手受伤,他的术就能杀死对手!”】 【“那就是诅咒吗?但是对手受伤和诅咒又有什么关系呢?”】 【“是血要想和被诅咒的对手连接,就需要让对方的血流入自己体内。”】 [“这就是智者的能耐吗,从对方的武器样式居然也能看出这么多情报!”] [“刚才谁说多花点时间就能想出办法的,我感觉就算给我再多的时间,都不可能从对方的武器上联想出怎么多东西,顶多就是提一嘴这种武器比较少见!”] [“这倒也未必,虽然不能像鹿丸一样理解的那么透彻,但有些动作还是能很明显注意到的。就像飞段舔血的动作,哪怕一开始不明白这个动作的意义,但和之后发生的事情联系一下,想出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困难,然后再倒推出鹿丸这个解释也是可以的!”] 【神月出云想起了刚才看到的一幕,鹿丸又说:“他舔完血后身体就变色了,所以这个发动条件很明显,但不仅如此,想要发动诅咒其实还要满足另一个条件。”】 【“刚才他不是不惜被阿斯玛的火遁击中,也要跑进地上那个圆圈中吗,之后他站在那里说仪式开始,吼叫着准备就绪,因此我推测,他必须站在那个图案中才能让诅咒发挥作用。”】 【‘了不起的小鬼’听完了鹿丸整段分析,角都暗自赞叹,不过飞段可就没这种雅兴了,在鹿丸的控制下,他的身体慢慢的朝着侧后方移动,然后终于忍不住了:“混蛋!臭小子!等会我非把你碎尸万段不可!”】 【“你不会有这个机会了!!”鹿丸立马回怼道,随即将飞段彻底从图案上拉开。】 [“每看一次鹿丸的戏份,就会让我怀疑自己脖子上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和奈良家的人战斗真不能乱说话啊,随便发句牢骚都可能会让对方联想到什么,绝了!”] [“总结一下就是,让敌人的血流入体内,同时飞段本人站在那个图案上,才能让伤害共享的术生效!”] [“这么一解释,怎么突然就感觉这一招没什么大不了了!”] [“没什么大不了?!先不说正常人能不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分析出这些情报,就算知道了这两点,有多少人能在飞段的猛攻下不受到伤害,又有多少人能阻止他进行这个所谓的仪式!”] [“想不受伤很难,但阻止仪式好像也不是不可以啊,只要来个会土遁的忍者,对着地面施展土遁术就行,总不至于将那个图案变得四分五裂了,还能起到伤害共享的作用吧!”] [“飞段这个图案是每次都要现场画出来吗?能不能提前把图画在一张布上,战斗的时候直接拿出来用就行!”] [“照你这么说,他还可以将图案放大,这样他就能随便移动了!”] [“你们真是够了,怎么还给这种家伙出谋划策啊!嫌死的不够快是吧!”] 看着这些提出各种离谱论调的弹幕,飞段额上青筋暴跳,恨不得现在就顺着天幕把那些发言的人通通砍死。 “这些该死的无神论者,居然那样调侃我们的神大人,他们一定会付出代价的!” 角都斜眼看着飞段,声音中似乎带上了一丝愉悦:“这不是很好的提议吗,先提前把那个图案画好,以后战斗的时候就不会那么拖拉了。” “你懂什么!”飞段立马呛到,随即这样解释:“这种仪式肯定是要现场布置的,不然怎么能体现我们对神的虔诚!” “就算再虔诚又能如何,有钱赚吗。” “该死的角都,居然把神和金钱这种俗物扯到一块,总有一天我一定要把你也献祭给神!” “我随时奉陪顺带说一句,钱才是真正的神。” “啊啊啊,为什么要和你这种家伙组队啊!” 【阿斯玛见状快速做出配合,丢出一枚手里剑划过飞段的耳畔。看着飞段被切开的耳朵而阿斯玛则毫无异状,鹿丸便立刻变换了手印施展影缝之术,实体化的影子穿过了飞段的身体将其牢牢的固定在地上。】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