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顶替富婆做替身(11)(1/1)
“没,没什么。”凌潇潇娇媚的回答。 “放心好了,这里没有其他人,就我俩,怎么样,有没有喜欢上我?” “剑宇,你怎么越来越直白,人家已经有老公啦。” “你不是说他不是你老公吗?” “刚才生气他去撩妹,哼。” “凌潇潇,你和他离婚,我娶你,怎么样?” “我不是凌潇潇。” “我已经把你当成她了。” “这样子都可以吗?” “当然啦。”剑宇含情脉脉的说。 “你以前是不是很花心?怎么这么会说情话。” “才没有,见到你才会这样子说的。” 剑宇越坐越近,用手轻轻的搂住她的细腰。 凌潇潇满脸通红,把他的手拿开,把凳子挪开一点,她的心跳加快,小鹿乱撞。 一副羞涩的样子。 看呆了剑宇,完全是一个少女的表现,那像是已经结婚有小孩子的人。 凌潇潇越是这样子,剑宇越是大胆。 “怎么样,你害羞了?” “我才没有呢。”凌潇潇感觉到自己失态了,调整一下状态。“其实我也喜欢你的。” “这个我知道,不然我们怎么会这么有缘份。” “我和你只谈恋爱,不结婚怎么样?”凌潇潇调皮道。她深知自己只是一个快穿者,只是完成任务的。 “可以,我和你就谈恋爱。” “你不必为我花钱,我有,我不要项链,包包。” “那你要啥?” “我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反正我……” 剑宇已经把她嘴巴堵住,用他圆润有肉的嘴唇,去亲吻她的樱桃小嘴。 剑宇是忍不住了,他的眼里看到她小嘴嘟嘟,就想亲。 凌潇潇不会接吻,初吻那天给他夺了,今天又被他亲,他是她第一个男朋友。 已经感觉到剑宇急促的呼吸声,还有他的嘴唇,他的舌头已经伸进她的口腔。 “嗯,你咬我。”凌潇潇轻声道。 外面有敲门声,剑宇停止了亲吻。 服务员开始上菜了,他们两个贴得好紧,坐在一起。 凌潇潇不好意思看看剑宇,大眼睛眼神闪烁,然后低头不语,害羞的红粉绯绯。 剑宇说∶ “上菜了,我们先吃饭。” “好。”凌潇潇应声道。 服务员上完菜出去了。 “刚才接吻舒服吗?”剑宇问。 “你好坏。” “怎么你不会接吻?” “啊……”凌潇潇的确不会,那是她的初吻。 但又不能说,只能吱吱唔唔的,“我会……” 剑宇真的被她的表情逗笑了,她究竟是少妇还是少女,真是迷一般的存在,对她越发好奇。 凌潇潇今天太害羞了,吃的不多。 “怎么,不合胃口?” “没有,挺好吃的。” “多吃点喔,我来喂你。”剑宇说完用筷子夹了小肉丸,送到凌潇潇嘴里。 凌潇潇甜蜜的嚼着,还没吞,剑宇又夹一个。从来没有人喂过她,长这么大,所以好感动,好甜蜜。 “我一辈子都这样子喂你吃,好不好?” “不要,我在你身边不会很久,可能就两个月。”凌潇潇说。 “你不和他离婚?” “他不是我老公,不用离婚。” “你和你现在老公什么关系?” “……”凌潇潇不知道怎么回答。“婚姻合同制关系。” “哈哈……”剑宇说起来了 “有意思,按照你的意思就可以了。” “嗯嗯,你也吃,不要光顾着喂我。”凌潇潇娇声道。 两个人腻歪在一起,吃饭用了差不多一个多小时。 “宿主,赶紧回家,不然露馅了。”系统猫小夏催促道。 “唉哟,我还想和剑宇在一起,他又高又帅,又温柔,好喜欢呀。” “快,我们要完成这个任务,不能用真心。” “好吧!” 凌潇潇舍不得剑宇,但是又不得不离开。 于是说道: “剑宇,我吃饱了,送我回家吧。” “我舍不得你,怎么办?” “有时间还是会见的嘛。” “好,我们什么时候见?” “有缘的时候自然会相见。” “小杰的礼物,我还没收到呢。” “晚点喔!” 剑宇把账给结了,送凌潇潇回家。 回到家里后,小杰快速跑出来说: “妈妈,你去哪里了?你不要小杰了吗?” “我和闺蜜去逛街了,要小杰的,乖。” “噢噢,妈妈,我们一起睡觉觉。” “好的。” 准备关门,森海过来了说道: “老婆,回主人房睡吧!这边的床大,舒服。 “不要。”凌潇潇与小杰同时回答道。 “美妮,你是不是生气了?我明天带你去买项链,买包。” “不要。”凌潇潇说道,项链,包包对于她来说,没有什么意义,满一个月后,她就任务完成,富婆给她结算工资走人。 “那你想要什么?” “我只想睡个好觉。”凌潇潇说道。 “那你在餐厅已经把我的心撩拨了,我今晚想……” “想都别想,我要带儿子睡觉,拜拜。”凌潇潇说完把门关起来,反锁,上次出现了森海拿锁匙开门,她已经没收了他的锁匙了。 森海气死了,足足忍了快十天了,今天本来就想找妹子泄火的,偏偏被她搅黄了,她是不是性冷淡,但是在餐桌上这么狐媚。 凌潇潇才不管那么多,美妮没说过要陪睡的,只是假扮她而已。 抱着小杰,就开始呼呼大睡起来,安安稳稳的睡一觉,同时也要好好的回味一下,剑宇给的吻。 真是陶醉了,原主为什么这么笨,这么帅气的男朋友不要,还自己去打工,还睡桥洞,哎! 只能帮原主陪他的男朋友一个月,今天是第十天了,还有20天,明天还要对付那色狼姐夫。 “猫小夏,明天怎么对付姐夫?” 系统没回复,难道睡觉了吗?不问了,先睡觉,小杰已经甜甜的入睡了。 “宿主,明天会给你方案,会好好对付他,放心。” “什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