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第七十八个嫌疑人1989年长春市“10·25”特大凶杀案119(2/2)

东大桥是二道河子区与南关区的界桥,附近车水马龙,热闹繁华,夏季时贩卖水果的商贩们早已不知去向,要在这繁华之地寻找一个无名无姓,曾卖过西瓜的“哥仨”中的“老二”,谈何容易?</p>

副队长李惠民率领2个专案小组的同志们分头行动,深入到居民委、商店、摊床调查走访。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了解到夏季时确有一个叫刘胜友的,他家中是“哥仨”,在这卖过西瓜,家住东站。</p>

他们立即驱车赶往东站,可刘家已搬迁,具体搬迁地点不清,最后,他们在远达大街11委131组查到了刘的下落。并发现刘家哥仨均有赌博行为,但没有发现“老二”刘胜友的踪迹。</p>

为了不打草惊蛇,及时掌握刘胜友的行踪,11月14日,专案组以赌博为由将“老三”刘胜春传讯到分局。</p>

根据刘胜春的交待,专案组掌握:刘胜友因赌博欠下不少赌债,且生性凶残,今年4月,他向父母要钱时,把自己手指剁掉,以此相威胁。他想做买卖,但却没有资本。</p>

据此,专案组几位领导分析认为,刘胜友目前经济拮据,且生性凶残,具有本案的作案特点,而且此人案发前曾和崔彬接触过。刘胜友具有重大嫌疑。</p>

专案组的记事本上醒目地记下第78个嫌疑人——刘胜友。</p>

但是,刘胜友已去向不明,会不会已经畏罪潜逃?</p>

一张张严密的抓捕网张开了。</p>

凡是刘胜友可能落脚的地点,都在我侦查员严密控制之下。一夜过去了,坚守的同志除了一身疲乏和寒气外一无所获,刘胜友没有出现。渐渐的,一束束红色的光芒刺穿夜幕,城市的轮廓显现在晨曦中,新的一天开始了。同志们拖着疲乏的双腿,仍坚守在岗位上,突然,人们眼睛一亮,一个20多岁的男青年大摇大摆地走了过来,推开了刘家的屋门,正是刘胜友!</p>

行动!随着一声令下,同志们一拥而上,刘胜友束手就擒。</p>

审讯室里,刘升副局长、张方明、李惠民两位队长威严地坐在刘胜友面前,他们那具有穿透力的目光直射向刘胜友,逼得他抬不起头来。他故作镇静地站在那里,用眼角的余光扫视了一下在场的人。就在这短暂的瞬间,几位审讯者同时发现:他那躲闪的目光中,隐藏着极大的恐慌。</p>

凭多年和犯罪分子打交道的经验,他们断定:破案在即。</p>

然而,刘胜友毕竟是一个凶残狡猾的家伙,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讯问,仍未谈到实质性的问题,他只承认自己有赌博问题,对审讯者旁敲侧击问话装聋作哑。看来他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审讯者互相交换了一下目光,决定正面触动一下。</p>

“你和小光是什么关系?”</p>

“小光”是崔彬的小名,恰好还有个叫“小光”的人是刘胜友的朋友。这突然的问话使刘胜友大吃一惊,脸刷地一下就白了,眼睛睁得大大的,但很快他又恢复了正常,淡淡地回答:“他是我朋友。”</p>

“不对,我说的是在光复路市场卖烟的‘小光’。”</p>

这致命的一击使他猝不及防,从他那已经颤抖的双腿和额头上浸出的汗珠看,他的心理承受能力已经到了极限。</p>

“能给我一支烟吗?”他没有回答问题,却向审讯者要了一支烟。叼在嘴上狠狠地吸了一口,浓浓的烟雾从他那微微颤抖的双唇中吐出,就像他那侥幸的心理一样,很快在空中飘散了,他彻底地垮了。</p>

“我杀人了!”</p>

刘胜友交代,崔彬夫妇、出租车司机张波被杀案均系他与同学唐明山所为。</p>

但唐明山现去向不明。目前关键是尽快查清其行踪,及早抓获,决不能让他闻讯潜逃。经工作,专案组很快查明唐犯已携对象潘淑霞去山东省寿光县接其母亲回长。据此,张方明队长按照分局领导的意见,迅速调整了警力。</p>

当天下午,李惠民副队长率领庞庶民、高屹等人搭乘民航客机赶赴山东,追捕唐明山。</p>

为了严密措施,预防不测,15日晚4时起,专案组又派出三个小组将东站唐犯家、阜丰潘淑霞家和长春站严格控制起来,以防唐犯突然返长。</p>

16日中午,负责控制潘淑霞的专案小组听附近看护员反映,上午还看见潘淑霞出去了!这一情况非同小可,说明唐犯已经返长,必须迅速查到唐犯的下落。</p>

下午4时,专案组将刚刚回家的潘淑霞传讯到分局,说明唐是杀人犯,对她晓以利害,希望她能够配合,经过一番激烈的心理斗争,她终于说出了唐的下落:今晚在八里堡的“独一处”饭店等她给送大衣。</p>

得到这一重大线索后,张方明、朱德才两位队长立即研究制定了抓捕方案,决定将计就计,利用潘送大衣的机会,在饭店内抓捕唐犯。5时30分,朱德才队长率领侦察员们进入阵地,7时许,唐犯出现了,当他走到潘淑霞前正要接过大衣时,侦察员将其擒获。</p>

原来,早在案发前半个月,唐、刘就在一起商量,赌博输钱、做买卖赔钱,不如抢钱容易,还来得快。于是,他们在光复路市场转悠几天,原想在小百货那儿下手,但因为人多他们没敢动。这时他们碰上了崔彬,发现崔彬很有钱,便在崔回家时跟踪,找到了他家。</p>

24日晚7时,二犯来到崔家,说有10箱烟,让崔准备钱。崔毫不怀疑便约定晚上10点给送来。为了作案方便,二人在惠工路附近租了一辆车,车到六中附近,用事先准备好的铁管将司机打死。由唐开车直奔光复路,不料车到一面街附近突然熄火,二人便弃车到东大桥头取出事先放在这里的自行车,正在这时,崔彬骑摩托车来找他们,他俩就欺骗他说:烟在后面马上就到。崔信以为真先回家了。</p>

等二人赶到崔家时,发现崔正在门口等他们,乘其不备,刘用铁管向崔后脑连连击去,打倒后他们冲进屋内,将惊醒的董德芹打死,一把抓起装有2.6万余元的皮兜,窜入夜色中。</p>

1989年12月26日,刘胜友、唐明山双双被判死刑。</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