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安之若素(1/2)

元可樱也就是风铃,她有特种部队的经历,风铃在剑术上达到了伤不到自己可以自保的境界了,毕竟刀剑无眼,并不是她顺手的武器,当初执剑的时候老削到头发,她只能把头发盘起来,但是这般却更像男子了,又想到剑眉星目这个词,她英姿飒爽像个美少年。

风铃的身体适合练武,而特种的擒拿格斗风铃虽然生疏但是也慢慢捡回来了,起码近战风铃是无敌的,她找天五要了一把普通的匕首,插在自己腿上缝的口袋里,还是匕首适合她,是野外生存的利器,所以风铃就变成了双武器了,不管什么办法能保命要紧,长剑的练习还需要下功夫。

天五只觉得主人太自我感觉良好了,因为现在的她,只能勉强打过普通人罢了。

匕首?好笑,他们剑客一剑在手,都是十几年起步的职业,刀剑无眼,谁会给你机会近战呢。

元可樱开始了变成风铃的训练,可是这哪里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在恢复训练的时候,元可樱常常望着远方,那个楚倾歌是这部小说的大女主,与风铃同岁,丞相的独女,容貌倾国倾城,锦衣玉食,有忠贞的后宫团环绕,与皇族关系根深蒂固,还有个妹控的哥哥楚天澜,这些加成愣是这个朝代的女子,谁看了都会羡慕嫉妒恨吧。

这一对比,元可樱的女反派连被爱都那么困难,竟没有一条合格的大腿,异世生存都是多个朋友多条保命之路,元可樱在这个杀手组织里都水深火热的,凭什么人家楚倾歌,蕙质兰心,身世清白,一生无忧?

算了算了,谁让人家是女一号,哎,当时看小说只觉得爽了,穿越火葬场了。现在的倒霉境界只能努力了,毕竟她对现代社会的解读,越努力越幸运。

这个女反派的设定并不争气,不和女主争男一,居然是男二顾湛的舔狗,佛说五毒:贪嗔痴慢疑,风铃可不是痴吗,沉溺于顾湛曾经的温柔相待,但是过去了毕竟已经过去了,毕竟爱情本就是薛定谔的存在。

元可樱作为读者自是知道缘由的。

女反派没有身世解读,从小在市井杂耍为生,有个利用他们这些孩子杂耍为利的老人。那年,顾湛随叔父顾铭一同下南斐调查地势,遇见了这个难得一遇的练武之身的的风铃。

顾铭是不在伽罗神选拔的伽罗族人,有慧根一眼便看出了风铃是可造之材,可惜生作女儿身。

顾铭要出面买下她,但是她住惯了寒窑并不愿意走。但是顾湛出面,一饭之恩,让风铃认识到什么叫一遇顾湛误终身,这个神仙面孔的小男孩就是杀手组织的少主顾湛,剑宫生死符掌权者,也是都刃美谈的少年王爷。

顾湛很喜欢这个把命交给他的小女孩,他拒绝了叔父顾铭把这练武奇才的姑娘扔去生死符当剑童女,他对风铃极好,因为他们都是无父无母的可怜人。

顾湛将风铃带回王府和彧将军非要送来一起练武的彧君安,他们三人一起练武,那段时间一定是风铃最快乐的时光。

直到风铃误杀了凌璟闯下了弥天大祸,虽然也是顾湛帮她平息的事件,但是顾湛失望透了。这个从小捧在手心里姑娘娇纵任性,如今还背负人命,害人一生。心里已经打算从此以后桥归桥路归路,就此诀别。

叔父顾铭留给风铃的两条路,一是离开王府,二是加入生死符,她义无反顾的加入了生死符,甘愿当一个手下,甘愿堕入黑暗,只为在他身后护他周全,自从知道那个天仙楚倾歌勾走了男神的魂,风铃就开始花式作死,什么飞天蜘蛛,南陵蚀骨粉,流弹藏红花……无险不用其极,因此风铃破罐子破摔放纵自己,各种作妖,只为顾湛能再多看她一眼。为了顾湛她什么都做的出来,所以在十年一换血的生死符,用计险胜了原先的天字一号杀手前朝武状元剑冲,争到了天字宫的首席地位。剑冲也算感恩风铃可以让他全身而退,又传授了她剑法,风铃超高的领悟创造了迷津六刃。

元可樱回忆到这觉得这书的作者真的是太妙了,这个自作多情的女反派,天天没有正事,好像她的人生追求只有男人一样。

凭借元可樱自己的经验,靠男人不如靠自己,开心最重要。

最可气的是风铃之死,她通过手段给男二生了孩子,但是人家男二就是只爱女主,对风铃不屑一顾,风铃刚生产完就被当场被同僚“千毒雨霄”(剑宫地字宫主)杀死了,这里解释说是因为风铃练了魔功只能趁虚若斩杀,背后还有大反派伽罗庭(北鼎伽罗神)最后剧情有些玄幻了,那一节风铃看的时候太累了就直接去看结局了,唉,元可樱那个后悔啊,毕竟人生没有快进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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