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与将军的一眼(1/1)

在城北的门口等了许久,远处的黄土路上漫天尘烟滚滚而来。 城内的道路早就被清空,百姓们只能躲在自家店铺下面,或者街道两侧等候。 可他们的热情依旧不减,人群中阵阵声音,一浪高出一浪。 “是李将军!李将军回来了,我们南陈的战神!” “太好啦,李将军回来,我看那洛阳城内妖邪还敢怎么猖狂。” “我呸,前面的那人,你当人李将军是国师啊。斩妖除魔这事我看李将军来了也不行,还得是国师出手才好。” “嘿你怎么能这么说啊,我跟你讲……” 人群中,激烈的讨论声此起彼伏。 南陈王朝家喻户晓的人物一共有两位,一位是柱国将军李将军,还有一位便是司天监里面的国师。前者镇守边关,保南陈安居乐业;后者坐镇洛阳,保一方风调雨顺。 要说皇上,百姓们可能不大认识,但要谈到这两位,那就是有说不完的话题。最常见的,便是将两者放于一块比较。支持将军的就说李将军戍边御敌,劳苦功高;支持国师的就说国师统筹规划,除魔卫道。 可比较来比较去,却实在没什么好比的,因为两人都是切切实实为南陈百姓做出贡献之人,不好相比。 但有一人,倒是备受百姓诟病,那便是当朝圣上。据传闻,民间私底下都说他对南陈最大的贡献,便是重用李将军和请来了国师。 如此大不敬的言论,道人也听得多了,却只是摇头不做评价。 “快看,李将军来了!” 一道喊声把所有人的目光都调集到了城门口,那里黄沙滚滚,走来一支骑兵队伍。 战马和士兵都训练有素,罗列成两队整齐进城。 而阵仗当先有两匹战马。 一匹是浑身雪白的照夜玉狮子,它的皮毛油光华亮,飞舞的鬃毛白里透红,可能也沾了点敌人的血,阳光照射下,给人一种威武神骏的感觉。 这匹马上坐着的,是一位约莫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面容端庄刻板,一脸正气凛然。一袭白袍在身后鼓动,露出下面的银白铠甲,铠甲厚重粗大,却显露出将军的雄壮身姿。一杆银白长枪背在身后,枪尖和红缨露出,寒光凛冽。 好一个大将军风范。 白马后头跟着一匹红色的汗血宝马,此马比白马猖狂不少,有几次想要跑到白马前头,多亏了主人拉着才没闯出大祸。 马背上坐着的是一位二十多岁的青年,面相阳刚俊朗,只是多年的沙场生活为他年青的脸庞刻上风霜,却对那些大家闺秀另有异样的吸引力。 有好几位姑娘见得那青年,手帕捂着脸,暗中交流着风月。 道人远远看着那青年,这应该是李将军的独子,听说十二岁就被李将军带上阵中厮杀,也是个狠角儿。 军队走到近前,与守城的黑甲军交接了文书,方才步入街道。 一进来,人声瞬间变得鼎沸,黑压压的人群不断往前挤着,有人手提着竹篮,不断试图往军队里面扔些东西。 “李将军,这是咱自家养的鸡和鸡蛋,您收下吧。” “李将军李将军,这是咱种的蔬菜瓜果,您收下吃好啊。” “李将军,这是咱自家养的闺女,您收下当小妾成不成啊?” “我呸,哪个这么不要脸皮啊,给老娘站出来,李将军的小妾只能是老娘我!” “…………” 人群哗然,热情高涨,纷纷向军队最前面的白色马匹涌过去。若不是那些黑甲士兵列成两队在一旁拦着,李将军怕是得被人们团团包围住,这比在战场还“凶险”。 陆离耸了耸鼻翼,风中有一股特殊的味道,经常在灶房内干活的道人立马明白这是什么。心中纳闷:怎么还有人送臭鸡蛋的?你们不是喜欢李将军吗? 坐在马儿上的李凌天面色淡然,眼神一一将街道两侧的人们看过,时不时看左,时不时看右,颇显无聊。 道服在人群中总是独特的,李凌天多看了一眼陆离,而陆离也正巧投来目光,四目交错,一瞬后便也错过去。 仅仅是这一瞬,道人也感觉不可思议。往日里说书先生经常讲的故事中人,南陈王朝百姓最深厚的信仰,如同神话一般的人物,现今活生生地走到自己面前。 这位李将军的传闻,自己是再耳熟能详不过的了,毕竟听了千百遍,耳朵也要起茧子。 他能文能武,有勇有谋。每次两军对阵前,总是会做好万全准备,在他的排兵布阵下,兵从天降,北魏总是会溃败而逃,南陈从来只有胜仗。 他英气风发,勇冠三军。两军对垒,士气为首重。每每交战,李将军总是冲锋最前的一个,白马所过之处,银枪挥舞如龙,片甲不留,杀的高大尚武的北魏人溃不成军。 他爱妻如命,教子有方。据传闻,李将军三十多岁的人,只有一个原配夫人,听说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凡是他夫人想要的,他总会想办法去找,两人感情如胶似漆,经年不落。 还有他的孩子,那位青年将军,也是在他的调教之下,和李将军一样的能文能武。民间多传言,那位会成为和他父亲一样的人物。 如此完美的人儿,道人不确定他来到此世是天公作美还是机缘巧合,这位李将军单论功绩,也是能在青史留名的人物。 与其相对一眼,就好像与历史的某一处相交而过,那种难以言明的神秘感受,道人讲不出来,只觉得妙趣横生。 军队已经走远了,陆离最后看了一眼那飞扬的尘土,也返回了自己的店铺。 只是这一眼,便也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