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卤肉(1/1)

中午,吃的是血肠,潘叶只简单焯了一下水,就捞出来了。 吃血肠这种东西,最重要的是蘸水。 酱油,辣椒粉,还有今天早上剩下的骨汤,一起调出了一碗味道不错的蘸水。 中午,母女四人,都没有吃多少饭,只把血肠给吃了个干净。 这种吃饱就能躺着的感觉,实在是太美好了,潘叶抱着肚子躺在垫了薄被的躺椅上的时候,由衷的发出了感慨。 下午的时候,潘叶去罗丹翠那里买肉了,六个猪蹄,两个不带脸肉,但也足够大的猪耳朵,还有一块上好的五花肉,这些东西,花了她九块多钱。 罗丹翠好奇的问道:“潘叶,你今天不是从你大伯家带了不少肉回来吗?” “今天下午你又从我这买这么老些肉,能吃的了吗?” 潘叶:“我打算做点卤肉出来卖,先试试水,现在马上就要过年了,大家钱包都是鼓的,也舍得吃喝,试试呗!” “要是不成,这肉,我就留着自己吃。” 罗丹翠认同的点点头:“是这个理,做生意嘛,变通是很重要的。” “现在是过年的时候,生意好做,确实可以多变通一下。” “反正你早上只做粉,中午跟下午,都是闲的。” 潘叶一只手拎起了花篮,坠手的感觉,很不错,接下来,就靠着这些东西挣钱了,希望能给点力:“罗姐,那我先走了,回去洗洗刷刷,也需要不少时间。” 这时候猪肉的肉质,比之后世的,好了不知道多少倍,卤出来的肉,应该也会更好吃。 晚上六点多,吃完饭后,潘叶开始卤肉。 肉全都焯过一遍水,洗干净后,开始炒糖色,她用的是黄冰糖。 糖色炒好后,开始加水,肉跟卤料一起放进去,加盐加酱油加干辣椒,姜蒜也是必不可少少的。 刚开始没有什么味道,整锅卤肉,看起来平平无奇,没有什么特色,但半个小时过去了,慢慢的,一股奇异的肉香弥漫在空气中。 潘叶用小火慢炖,八点多才把火给关了,睡觉,至于卤肉,则是在汤水里泡着。 的把肉的价格说出来,那就很合适了。 “什么卤肉啊?” “卖吗?”年轻小伙是个重口腹之欲的,也不缺钱。 按照他原本的计划,吃完早饭后,他就会跟哥们一起,去县城玩。 镇上的那群有钱人,口味都被潘叶养刁了,吃习惯了她家的粉,早上都很少在自家吃了。 毕竟潘叶这里的粉,又不贵,一毛就能吃上一碗小料满满的粉,更别说两毛的瘦肉粉了。 有钱吃贵的,没钱就点便宜的吃呗!一毛钱,还是没什么压力的。 如果不是潘叶这边没动静,另外一边的陈记,早就想加价了,毕竟过年了,大家手里都有钱了,最主要的是,过年肉价变贵了,成本增加,加价那是正常操作。 原本刘春香还想去找潘叶说说的,要加就两家一起加,可陈康大男子主义发做了,不让刘春香去,他认为,这是他们陈记对潘记的低头,这件事到最后就不了了之了。 “卖啊!我卤了不少,也吃不完,本来就打算卖掉一部分。” “猪蹄一块六一个,猪耳朵一块五一个,五花肉五毛钱一片,我捞出来给你看看。”潘叶直接放下手里的东西,拿着两个白瓷盘就去铁锅里捞肉了。 肥肥糯糯的猪脚,出现的那一刻,直接吸引了两人的眼球,放在瓷盘里的时候,q弹的肉皮还跳动了一下,看的两人口水都快要流出来了。 “老板娘,给我来一个猪蹄,先尝尝味道。”他一眼就看中了那q弹的猪蹄,一看就好吃。 潘叶笑着点头:“马上。” “还有,鉴于你们是今天第一个来的顾客,我这卤肉也是你们第一个捧场的,今天的猪蹄算你一块五一个,好吃下次再来捧场啊!” 小年轻高兴坏了,又省一毛,虽然他不缺这一毛,可老板娘这态度,就让人觉得舒服:“那成,给我们来一个猪蹄,挑个个大的啊!” “得嘞,你们等一下,我先去给你们下粉。”潘叶手脚麻利的开始烫粉,煮汤。 今天汤粉里的小菜是猪血跟海带,葱花是必不可少的,她这小店,一年到头,都少不了葱花。 为此,大伯母他们,还特意划了三分地,专门用来种葱花香菜这两种东西。 能种这些来卖,可比种黄豆花生这些,划算得多。 “粉好了,你们过来端吧!” 潘叶则重新拿个干净的白瓷盘,给两人挑了个个头大的猪蹄。 “噔”的一声,被炖的软烂脱骨,入口即化的猪蹄,被放在了桌面上。 小年轻杨聪咽了咽口水,不过,他还是给自己的好兄弟,分了一块。 软烂脱骨的猪蹄,只用筷子轻轻一夹,就散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