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剥了皮我认他骨头(1/1)

周蓉恨恨的看着周秉昆离去的背影,年少的时候,她只一直都看不起这个傻乎乎的弟弟,将近十年光景的远离,让她越发摸不透自己的这个弟弟在想些什么。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曾经的那个傻乎乎的让她看不起的弟弟,现在和她的身份互换了, 自己现在成了他眼中可有可无的事物,她也很鄙视冯化成的这种行为,可让她恼火的最根本原因,是亲弟弟对自己的无视。 一旁的周秉义看着脸色阴晴不定的妹妹,正要开口出言宽慰的时候,周蓉突然“蹭”的一下站了起来,朝着礼堂外走去, 周秉义见状, 赶忙起身跟了出去, 他怕周蓉跟叶晨发生纠缠,那样可就太丢脸了。 至于站在台上的冯化成,此刻已经完全被人无视了,台下坐着的师生,全都朝着礼堂外走去,根本没人在意他的存在,正主都出现了,谁还有心思搭理你一个赝品? 大伙都看到了叶晨走出礼堂,也都一窝蜂的追了出去,想要见识一下这位新晋的浪漫主义诗人,最关键的还是这位诗人是他们的校友,这时候还不去交流下心得还等什么时候?最关键的是一定要找他给自己的笔记本上签个名。 至于找冯化成签过名的那些文学女青年,都打着广告。这一幕看的周蓉一愣一愣的,她感觉自己从小看着长大的弟弟,已经变得让自己不认识了,将近十年的光景,改变了太多的东西。 今天是没机会跟叶晨算账了,周蓉是不会为了找叶晨算账,跟这群疯狂的文艺女青年一样,往前挤的,她的骄傲也不允许她这么做。跟在后面的周秉义,自然也看到了这一场景,看着周蓉最后怏怏离开,周秉义并未上前跟周蓉搭话,此时的她需要冷静一下了。 周秉义可以说见证了妹妹周蓉和冯化成相识的全部过程,有很多话,周蓉不会跟父母和弟弟周秉昆说,但是会跟他这个大哥说,因为在周蓉眼里,大哥和自己才是一类人,他会理解自己那些离经叛道的想法,不会动不动就出言训斥。 周秉义最后又回到了北大礼堂门口,站在台阶下等着冯化成从里面出来,今天叶晨拆穿了他的真面目,让周秉义感到庆幸的同时,心里也对这个老家伙充满了厌恶。 没过多一会儿,冯化成失魂落魄的从里面出来,特意挑了一条小路朝着校门的方向走去,正在这时,冯化成突然感觉自己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他刚回过头去,一个砂锅大的拳头,狠狠地砸在了冯化成的脸上,一拳给他打的眼冒金星,他站在原地缓了好一会儿,使劲晃了晃脑袋,这才清醒过来。 他这时才看清面前这个男人的长相,只见这名男子正揉着自己的拳头,开口说道: “按我的性格是从来都不喜欢跟别人动手的,但是对你是个例外,这一拳我是替我妹妹打的,你这孙子就是个杂碎,我做梦都没想到你居然这样不堪,完全就是个欺世盗名之徒,枉费我妹妹周蓉喜欢了你这么多年,还因为你险些跟家里闹翻,识相的以后离她远一点,要不然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直到把你打老实了为止!” 说完周秉义也没做停留,直接转身离去,冯化成怔怔的站在那里,好久才回过神来,此时他的脑子跟团浆湖似的,不明白事情怎么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刚才的一幕被路过的学生看到了,不过也没人多管闲事,今天在礼堂发生的事情,早就被传的沸沸扬扬了,哪怕是冯化成刻意的找了一条小路躲避行人的目光,也还是有人在远处对他指指点点,对于冯化成这种人,北大的学子真是发自内心的厌恶,就好像是正在品尝美食的时候,突然在盘子里看到一只苍蝇磨脚的感觉…… 周秉义的性格稳重内敛,在兵团的这些年,他见过了太多的事,这让他在为人处世方面变得异常的老练,如果换了平时,他绝对不会表现的这么冲动,可今天的事情他亲眼目睹,而且还从弟弟的口中得知,这位所谓的二流诗人,为了吸引身旁文艺女青年的目光,居然不惜冒名顶替,剽窃自己弟弟的作品,这让周秉义在啼笑皆非的同时,心里不由得冒起了一股邪火。 从小到大,周秉义和周蓉是周家最聪明的孩子,所以两兄妹之间有很多的话题,周秉义也一直都知晓自己妹妹的思想动态,今天看到自己妹妹费尽心机的帮冯化成和北大文学社牵线搭桥,却换来了这种结果,知道妹妹周蓉因为这件事情即将面对什么的周秉义,真的是被气炸了,所以才会这么冲动的教训了冯化成。 周秉义来到了水房,洗了把脸,然后回到宿舍拿了饭盒,去食堂打好了饭菜,自己吃完之后,又来到了妹妹所在的宿舍楼,托底下的同学帮忙把饭给妹妹周蓉送去,熟知妹妹性格的周秉义,知道今天周蓉是肯定不会去食堂打饭的,因为她丢不起这个脸。 做完这一切的周秉义,回宿舍换了身衣服,然后走出了校门,朝着叶晨和郑娟一家四口租住的房子走去,今天的事情他想跟自己弟弟好好的谈一谈。 当周秉义敲响房门的时候,郑娟来给他开的门,见到周秉义,郑娟开口问好: “大哥啊,你怎么有空过来了?吃饭了没?” 周秉义笑了笑,然后对郑娟说道: “甭麻烦,我吃过了,秉昆在家吗?” 只见郑娟点了点头,然后开口说道: “在家呢,在屋里写东西呢。” 叶晨在来这个世界之前,就给自己安排好了一切,最难的无非就是前面这十几二十年,所以他才会给自己准备了一条捷径,那就是利用自己过目不忘的技能,提前翻阅了大量的在这个时代受欢迎的大部头的伤痕文学,为了当好文抄公,他也算是做足了准备工作。 被郑娟让进屋的周秉义,看到弟弟在书桌旁忙碌,阻止了郑娟叫停叶晨的行为,而是在一旁随便的拉了把椅子坐下,郑娟给周秉义泡好茶递了过来,周秉义一边喝着茶一边等待着正在忙碌的叶晨。 叶晨码字的速度还是很快的,毕竟只是把脑子里的文字,直接提取到纸张上面,不用太多的思考,虽说没有后世电脑码字快捷方便,但是也没耽误太多的时间,他给自己每天安排的任务是五千字,一部二三十万字的大部头,基本上两个月就能搞定了。 码字状态下的叶晨是专注的,大脑屏蔽了外界的一切,这种时候,郑娟都会安静的忙碌着自己手头的事情,不会让外界打扰到他,码完字的叶晨,把钢笔盖好帽,然后放进了笔筒,使劲的抻了个懒腰,这才发现微笑着坐在一旁的周秉义。 看到周秉义,叶晨笑了笑,开口说道: “大哥,来了怎么也不说句话?我光顾着忙了,都不知道让你等多久了!” 周秉义也没跟叶晨客气,直接起身拿过了桌上叶晨刚刚码好的稿纸,翻看了两页后,有些惊讶的开口说道: “你这是又开始写新的小说了?” 叶晨点了点头,然后看着周秉义说道: “对啊,学累了的时候,正好换换脑子,顺带着还能赚点生活费,何乐而不为,您说是吧?” 周秉义重新坐下之后,看着面前的叶晨,开口说道: “秉昆,这些年我发现你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换了以前,依着你懒散的性子,才不会这样忙碌,现在我感觉你像换了个人似的。” 叶晨双手捧着手中的茶杯,暖着手开口说道: “要说一切都是为了理想或者是兴趣,那太虚无缥缈了,我也没那么装,其实说白了,我也不过是想多赚点钱,按照姐姐说的,我其实就是个钱串子。 其实如果是我自己的话,钱够花就行,可是我身边还跟着一大家子的人呢,我得为了一家人的生活考虑,最主要的,是我想多赚点钱,早一点买套房子,把爸妈从光字片儿里接出来,二老已经苦了大半辈子了,我想让他们享两天清福!” 叶晨自然是知道老大周秉义今天会过来的原因,无非就是拿周蓉的那点破事儿来烦他,所以叶晨故意扯开话题,用话术让周秉义先自惭形秽,张不开嘴,这样叶晨也就不用听他唠叨了。 果然,周秉义在听到叶晨的话之后,瞬间就感到脸红,自己和周蓉在上大学期间,还在从父母的手里支取生活费,而弟弟不但自己解决一切开支,同时还惦记着多赚些钱给父母买套房子,把父母接出来享福,自己这个当大哥的,实在是感到羞愧,自己有什么资格去教训他? 如果弟弟不够优秀,周秉义还能找到借口,自己和周蓉起码赚足了脸面,让父母可以为他们引以为豪,可是弟弟现在比他们更加的优秀,心里却还是记挂着父母,这让周秉义想在心里给自己找个开脱的理由都找不到,此刻的他哪还有脸对弟弟指手画脚,只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因为他已经被臊的不行了。 周秉义的脸上挤出了一丝不自然的笑容,开口说道: “我就是过来看看你来这边生活的习不习惯,有没有啥我能帮得上的,现在看来,你过得比我想象的要好。” 听了周秉义的话,叶晨笑了笑,这是母庸置疑的,此时的周秉义和周蓉一样,还挤在学校给他们安排的宿舍里,而自己和郑娟却住在舒适宽敞的房子里;自己每天放学回家,热乎的饭菜就已经摆在了那里,自己的爱人在等着自己吃饭,他们俩却要挤在食堂里排队打饭,二者之间的差距肉眼都看得见。 “大哥,您有心了,周末有空就过来坐坐,我初来乍到的,除了班级里的同学,也不认识谁,平时想说话都找不到对象,没事就过来聊聊天,喝喝茶,顺便改善一下伙食,家里虽然也是粗茶澹饭,总还是比学校食堂的吃着可口。”叶晨笑着说道。 冯化成第二天来到了作协上班,同事看到他后,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古怪了起来,正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他在北大的丑闻,此时已经传遍了四九城,作为文人,对他感到不屑是很正常的,冯化成一上午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办公,都有一种如坐针毡的感觉,他恨不得马上逃离这个地方…… 江辽省第一监狱的一间监舍内,收工回来的水自流从兜里掏出了一份从管教那里要来的报纸,白天在管教的办公室里,管教和他谈话的时候,他无意间在一旁的报纸上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所以才会跟管教申请,要过了这张报纸,一探究竟。 在监狱的这些年,水自流得益于他曾经的社会关系,再加上他本身就长袖善舞,气质不俗,不管是和管教,还是犯人之间,关系都处的还算融洽,所以对于他这个小小的请求,管教也没拒绝,左右都是已经看过的报纸,随手就给了水自流。 水自流看着报纸上那张熟悉的照片,只见上面的标题是“光字片里飞出的金凤凰,记省高考状元周秉昆二三事”,水自流看到这里,不自觉的笑了出来,随口说道: “周秉昆,你还真是让我大吃一惊啊,没想到你被窝里放屁——能文能武(能闻能捂)啊!” 给水自流伺候槽子的人此时已经端着饭菜来到了水自流的面前,帮着铺好了桌子,正在摆放餐具,听到水自流的喃喃自语,不由得一愣,开口问道: “水哥,你说的谁?周秉昆吗?你认识他?” 水自流看了一眼面前的人,开口说道: “怎么,德宝,你也认识周秉昆?” 水自流对面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因为侮辱妇女获刑的曹德宝,因为他处事圆滑,被水自流看中,每天帮他处理一些琐事。听到水自流的问话,曹德宝咬牙切齿的说道: “我和他以前都是松花江酱油厂的工人,当初就是因为这个王八蛋进来的,剥了他的皮,我都认得他骨头,等我出去绝不会放过他!” 水自流听到曹德宝的话,嘴角微微弯起,带着一抹嘲讽的笑意,然后开口说道: “我就不问你那些狗屁倒灶的烂事儿了,做人要有自知之明,就你这小身板儿,你拿什么跟人家掰手腕去?别说他现在已经去北京读书去了,就是他还在吉春,也不是我瞧不起你,他把一只手拴在裤腰带上,都能揣咕死你,所以德宝啊,出去以后消停的吧,回去守着你爹妈好好过日子才是正事儿!” 曹德宝听了水自流的话纵然心里不服,可也不会对水自流进行反驳,在这里的经历让他学会了察言观色,更何况自己能在里面吃饱吃好,都是仰仗着面前的这个男人,这是自己的饭票,自己犯不着因为这种事情惹他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