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扎心小能手(1/1)

老大周秉义干咳了两声,然后看着父亲周志刚开口说道: “爸,现在有个问题,就是我们仨都走了之后,妈那边谁照料?按照秉昆的意思,郑娟是要带着孩子跟他一起走的,大学四年, 他不想错过儿子的成长,让父子俩变得生疏。 而且咱们三个在外这么多年,家里一直都是他在操持,妈身体健康,家庭和谐,秉昆功不可没,要知道这是将近十年的光景啊, 没人知道他付出了多大的辛劳,但是想想都能想得到,所以他提出这个要求,我感觉并不过分。爸,您觉得呢?” 周志刚沉默了片刻,没人知道他心里想着什么,过了许久,叹了口气,笑着说道: “你和蓉儿在这件事情上还真是亏欠了秉昆,老话说得好,父母在,不远游,虽然你们在外忙碌, 是大势所趋,但是秉昆作为家人,对你们的支持也是不可抹杀的。 如果他真的学习不好, 那这就是他的命,他也顺理成章的就该继续在家伺候父母,毕竟一个家, 总是要有人做出牺牲的,可是现在他在学习方面把你和蓉儿都超过了,我再对他提出要求,那就真成了强人所难了,是在毁他的前程和生活。 作为当爹的,我自认自己也算是个明事理的人,我做不出这种事情来。这样吧,我回去之后,会和领导好好商量一下,相信领导也会考虑咱家的实际情况,批准我回去照料家人。” 周秉义听了父亲的话,嘴唇微微颤抖,想要说些什么,但是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世间万事都抬不过一个理字,对家而言,他和妹妹周蓉确实是亏欠了很多,他这是他想要辩驳都没有任何借口的事实, 最终周秉义有些羞愧的低下了头。此时的他在骨子里还是畏惧自己的父亲的。 周志刚看着老大的这副模样, 澹然笑了笑, 站起身来,拍了拍周秉义的肩膀,然后说道: “你和周蓉先回家等着吧,我这边处理好之后,也会尽快的赶回去。 上次咱们家聚在一起,拍张全家福还是在六九年,那是我们,这让周蓉感到非常的难以置信,比弟弟成了状元都让她感到震惊。 而且按照叶晨所说,他写了三十五万字,这完全就是长篇小说的体量,而据她所知,《人民文学》这几个月一直都在连载的长篇小说只有一部,剩下的都是中短篇,再不就是诗歌。那部长篇巨着被业界称为伤痕文学的扛鼎之作,评价颇高,她无论如何都不愿意相信这是自己曾经当成傻子的弟弟的杰作。 周蓉冷笑了两声,带着质疑对叶晨开口问道: “呵呵,秉昆你蒙的了咱爸,可蒙不了我,《人民文学》我是每期必看,这上面现在只连载着一部长篇小说,叫《蹉跎岁月》,剩下的都是中短篇,再不就是诗歌,你可别告诉我,《蹉跎岁月》是你的大作!我记得作者名是叶晨,跟你周秉昆有半毛钱关系?” 叶晨似笑非笑的看着周蓉然后开口说道: “不才,正是在下,叶晨是我发表文章的笔名,当初寄来稿费的时候,汇款单取完钱后,我已经留存,这几个月杂志每期都会给我寄回来一份样刊,我也都留下来了,你想看我借你看看啊?” 叶晨的话好像是一道雷一般,径直噼在了周蓉的头上,平时伶牙俐齿的周蓉,此刻被叶晨的这个软钉子给顶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平素骄傲的周蓉,一直坚信自己是周家最优秀的子女,哪怕这次考的没有叶晨理想,她也一直在对自己进行心理暗示,不以一时成败论英雄,然而此刻,她发现自己都快认不出这个弟弟了,完全被叶晨按在地上爆捶。 此时周秉义的心里也掀起了惊涛骇浪,作为一个文学爱好者,他对这篇文章自然是有所耳闻,并且不止一次的阅读过,他感觉这篇文章,写出了他们这代人的心声,这让他产生了强烈的共情,他对这部小说的作者感到钦佩不已,让他没想到的是,小说作者居然是自己的弟弟,这让周秉义大跌眼镜。 “这不是周哥吗?好几年没见到你了,你可想死我了!”三人身后突然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周志刚循声望去,发现是光字片儿的片儿警龚维则,老头儿笑着说道: “我当是谁呢,小龚啊,咱们得有几年没见了。” 这时又一个人映入了大家的眼帘,不是别人,正是叶晨的妻子郑娟,叶晨看到郑娟,过去牵了她的手,走到了周志刚面前,然后开口说道: “爸,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媳妇儿郑娟!郑娟,这是咱爸,这是我哥周秉义,我姐周蓉!” 周秉义见到郑娟,笑着点头示意了一下,周蓉则是微微皱了下眉,至于周志刚,看到小儿子这么出息,儿媳妇长的也不赖,出于爱屋及乌的缘故,笑呵呵的开口说道: “秉昆媳妇儿,你可是我们家的有功之臣,我们老周家第一个后代,就是你的功劳,对了,我大孙子呢?” 周秉义听到周志刚的话,脸上写满了尴尬,他和郝冬梅因为那次冬梅冬天跌入井里,一直都没有孩子,此时听了周志刚的话,感觉份外的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