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游手好闲之徒(1/1)

易连贵的第一次,无意间小偷小摸成功得手,就知道孝敬爷爷奶奶,这样似乎还得到了爷爷奶奶的疼爱。 当然了,不回家,那鸡也弄不熟。 易连贵回到家里,睡在自己床上,自然无比安心踏实,瞌睡也睡得香甜。 在外流浪虽然自由,不受约束,自由自在,可是,却吃不好,也睡不安,回到家里,突然感觉无比的安稳。奶奶早把鸡汤炖好了,见孙儿睡得正香,奶奶不忍心叫醒他。 反正鸡汤炖好了在锅里,孙儿起来后自然会自己吃的。二老吃过早饭,正常的去地里干活去了。 易连贵一觉睡到中午时分,起来后不见爷爷奶奶在家里,知道又是去地里忙去了。 他径直来到灶屋,揭开锅盖,浓浓的香味,扑鼻而来。这鸡汤都快凉了,但是,诱人的香味,在揭开锅盖的那一瞬间,依然馋得让人要流下口水了。 易连贵睡足了,肚子更是饿得不行,也许是饿醒的吧,要不然,可以一口气睡它个一天一夜了。因为这几天一直没睡好。 回到家里真好,有吃有喝睡得香。易连贵在灶屋随手拿个大碗,就铲了一大碗鸡汤,端到堂屋开始吃起来。 这可是有史以来最好吃的鸡汤了。 别看乡村家家户户都喂有鸡,但是,吃一次鸡,却是一个奢侈。没有随意杀鸡炖汤吃的,要么来了贵客,才杀鸡待客。 平日里从来不会无缘无故杀鸡吃的。 母鸡舍不得杀,要留着下蛋,公鸡,也只有一只。即使过年腌鱼腌肉,从来没有人腌鸡过年的。 所以说,虽然大多数家庭都喂养了鸡,但是,平时炖鸡汤是不可能的事情。 也许有人不相信,家家户户都喂有一群鸡,舍不得吃,那些鸡都是怎么消耗完了的。 首先是,凡亲戚里有谁怀孕的,等生了孩子坐月子的时候,就会用鸡送礼。 剩下的鸡,自己家里是舍不得吃的,留着慢慢下蛋,为家里贴补零花钱。等到鸡瘟一发,一窝鸡全部没了,这走鸡瘟死掉的鸡,又不能吃,只能埋了。 有一部分的农户,家里的鸡子总是喂不起来,难得喂个三两只鸡,更是舍不得吃。 易连贵的爷爷奶奶,一天到晚忙着几亩地,哪里有功夫喂养鸡仔,易连贵家里,虽然喂有鸡,但是,喂得不多。 为何有的家庭的鸡喂得多,有的人家却喂不起来呢? 答案只有一个,就是家运不同。鸡鸭喂得多,满屋都是鸡在跑,鸡在飞的,足以证明家运兴旺。 反之,连续几年,鸡都喂不起来的,家运在衰败也。 易连贵家里,爷爷奶奶每年喂有几只鸡,就是数量有点少。 易连贵自爸爸去世,妈妈改嫁之后,爷爷奶奶勉强喂有三两只鸡,金贵得很。 易连贵吃了自己弄回来的鸡,非常爽快,原来,要想吃到可口的东西,并不是什么难事。 这天,易连贵吃饱喝足了,又贪婪了家里的安逸,在家里享受着清闲。 爷爷奶奶从地里回来,见孙儿在家里,非常开心。二老怕孙儿长期不着家,那可不是什么好事情。所以,回来看见孙儿在屋里,满脸堆笑地跟孙儿唠嗑,以示对孙儿的友好。 易连贵看到爷爷奶奶还是蛮爱自己的,心里自然踏实,在家里好好待了一两天之后,又觉得必须弄点什么来孝敬爷爷奶奶才对。 这天,他睡到半夜,想着第一次在半夜三更捞到过的好处,心里又痒痒的,反正睡不着,不如再出去晃晃,看能不能再捞到个什么惊喜。 人的行动都是被大脑在指挥着,易连贵被脑袋里的总开关所控制,自然而然从床上起来,穿上衣服。 爷爷奶奶白天劳作一天,睡得正香。易连贵悄悄地溜出门,没有惊动到爷爷奶奶。 因为第一笔偷盗收入,易连贵习惯了朝着那个方向走去,原来偷鸡的那户人家,隐隐约约还是记得。 不过,易连贵这次没有偷鸡的念头了,偷什么好呢?这个可是没有计划的。 要偷东西,还不是随性而来,遇到什么搞什么。 易连贵还是老方法,一家一家去推别人的大门,只要门弄得开,就不愁战利品了。 十几岁的半大男娃,胆子也是有的,他挨家挨户地去弄人家的门。 易连贵一点都不气馁,反正还有半晚上,大把大把的时间,并且,时间越推移越安全。凌晨两三点,是人的深度睡眠,这才是最好下手的时机。 易连贵不紧不慢地摸索着别人家的大门。 这次他不想走得太远,因为,一旦得手,还得往家里步行回来,并且要带着战利品,路途遥远,拿着东西太累又费时间。 上次偷鸡,拎着回来是一点也不吃力,但是,又困又累又饿的,全靠惊喜的动力才支撑着走到家的。 易连贵连环转的,地毯式的搜索着,…… 走啊,推啊,瞄啊,夜深人静,贼眉鼠眼,四下张望,嗯,怎么就没有一户是没关门的呢? 易连贵都有点儿犯困了,脚底似乎都没有多少力气了,嗨,看来今天运气不好,该不会空手而归吧。 盗贼不会走空路。 凡偷窃者,无任如何都不会两手空空而归的。 易连贵拖着疲惫的身体,漫无目的的移动着双腿,嗯,这家屋外的墙角处是个什么东西?远看还有一个小高度,该不会是堆放的杂物吧。 易连贵走近前一看,眼睛都放出绿光了,这不是一个电视机吗。天呐,居然忘记搬进屋了。 那年月,电视机刚刚进入乡野村庄,只有刚结婚的小夫妻,才会添置这时尚玩意儿。 易连贵还不忘推了推这户的大门,嗯,推不开。看来是晚上把电视机搬出来,同村的左邻右舍都来看了的。这户人家忘记搬进屋了。 电视机刚进入村寨的时代,正是电视剧“霍元甲”的热播时期,当时这电视剧《霍元甲》,在村庄惹起了不小的热度,只可惜每天晚上只播个三两集吧,然后到了第二天晚上再继续看,所以,只要是哪个村庄里有一个电视机,就像是全村共有的电视机,到了傍晚,吃过晚饭,几乎全村组的人,都来看这电视连续剧。 起先没有引起热度,是有人看了之后,回到家里就大肆宣扬这《霍元甲》是如何如何好看,还有这电视剧的片尾曲,不知道是片尾曲还是片头曲,非常的动听,歌词也是一级棒。 初看的人,回到家里卯起来鼔吹一番,就带动家里其他成员都来观看。 这一看,嗨,真的是喜欢得不得了,每天只看个三两集还嫌不过瘾。 中间穿插的广告,着实令人讨厌,有村民还调侃,这放广告是让你们去解个小手,撒泡尿,还不耽误剧情。 最最吸引观众的就是电视剧里的主题曲《万里长城永不倒》: 昏睡百年, 国人渐已醒, 睁开眼吧,小心看吧, 那个愿臣虏自认。 这旋律,是第一次听,这曲风,也是跟平常耳熟能详的旋律完全不一样。别有一番韵味。再听这歌词: 因为畏缩与忍让, 人家骄气日盛, 开口叫吧,高声叫吧, 这里已是全国皆兵, 历来强盗要侵入, 最终必送命。 歌词也是特别带劲,只要是华人,都会随之一振。 更带劲的是下面这两句:“万里长城永不倒,千里黄河水滔滔。” 在享受动听旋律的同时,还能带起一腔热血: 冲开血路, 挥手上吧, 要致力国家中兴。 岂让国土再遭践踏, 各负起使命。 …… 这港台电视剧第一次在内地播放。绝对是空前绝后, 当时乡村用电还不是很稳定,偶尔看着看着,就突然停电了,急得所有人都直跺脚,有人提议,把生产队里的发动机拖来发电,这说法只能说说而已。 就是热播《霍元甲》,把电视机的主人,看热了头,忘了搬电视机进屋。当然,偶尔忘了搬进屋,早上左邻右舍有谁最先开门看见了,都会主动喊主人一声,告诉机主,电视机依然在角落里,机主起床开门看见了,一大早上再搬进屋,没事的。 那年月,乡村民风淳朴。 就是这淳朴的村风,给易连贵带来了惊喜。人家小夫妻最值钱的嫁妆,就是这电视机。 易连贵推了人家的大门,推不开,从里面拴上了。这更好了,不用进别人家的门,就能轻而易举抱起来,迈开脚步就往家里走。 最早期的黑白电视机,就跟最早的台式电脑差不多大小,这电视机四方四正,抱起来很是轻松,抱着走一会儿,就觉得吃力了。 正所谓,远路无轻担。虽然不是挑着,抱着就更难行走了。还不能停下来歇息,只有一气呵成到家,才更可靠。 这见不得人的事,越快结束越好。 不过,易连贵抱着再累也是兴奋的,这玩意儿可值得了。抱回家爷爷奶奶有电视看了。 易连贵就这么一路累得气喘吁吁地回到家里,天还没有亮,他把电视机先放在自己房间里,等白天再抱到爷爷奶奶的房里。 爷爷奶奶的日常依旧,晚上回房,看见了这个新鲜的时尚玩意,知道又是孙儿的战果,乐得家里有个电视,还是不错哦。 就这么着,易连贵总有东西往家里来,爷爷奶奶落得个现存,爷孙关系越来越和谐了,易连贵得到了家长默许,同时还得到了爷爷奶奶的关爱,易连贵开始了职业般的偷盗生涯。 就这样,易连贵在畸形的家教中成长。 易连贵小偷小摸的偷盗,都是在外村里偷窃,从不在本村寨里搞,同村组的家庭,没有被伤害到,又都是一个族姓,并没有人刻意地去厌恶他,当然,也没有喜欢他。 时间一长,同村组的人,都知道他在外面不务正业,本村人也不怎么与他有交集。 易连贵自己也有自知之明,他不跟同村人打交道,也不可能跟本村融合在一起。 这样下来,易连贵就成为了独打独闹的一个角色,过着自己与众不同的日子。 几年下来,易连贵在外村结交几个社会小青年,混得有几个知己,岁月也过得充实了许多。 人,一旦有了往来朋友,生活就是彩色的。 这又是一年的夏季,易连贵与他的朋友,相约晚上,几个人凑合在一块,你一言来我一语,聊起了哪里哪里种有香瓜白瓜的。 嗯,有瓜田,何不去偷它几个来解解馋。 几个人一拍即合,知道准确地点的男孩,就带着他们几个,趁着夜色,就往瓜地里去了。 这带路的男孩子,只知道大概的瓜地位置,一群小混混来到田地里。其中这个男孩子用手一指:“喏,就是那里。好大一片,全是瓜园。” 易连贵低头看脚下说:“这有一道水沟,怎么过去嘛。” 这男孩子说:“水沟那边就是瓜地,水沟这边是我们村的地,我在我们的地里看到那片瓜园的。” 几个男娃,站在水沟边,望着眼前的瓜园,口水欲滴,有个娃儿提议:“我们从水沟里走过去。” 还是那个男孩子说:“这水沟不深,也就在膝盖骨的高度。我们要过去的话,就把裤子卷起来才能走过去。” 这几个娃儿一听说膝盖高的水沟,这不过去才怪,来都来了,岂有空手而归的。 这时候又一个男娃说:“哟,没带竹篓,怎么装啊。” “哟,也是,什么都没带,等会搞的瓜,怎么弄回来嘛。”到了地里才想起来没带装的东西。 “也是啊。”又一个附和着。 可是,人已经到了眼面前,不过去,那就不叫混混。易连贵发话了:“走,下水淌过去,没带子娄子,就把衣服脱下来兜着。” 他这一说,一群伙伴全清醒了。 几个人都猫下身子卷裤腿,各人把裤腿卷得老高老高的,争取下水沟时,裤子不沾到水。 农村的夜晚,出奇的安静,更何况这一望无际的田野里。夜幕下,谁都不会知道有几个毛小孩子,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他们勇敢的下到水沟里,不知道他们怕不怕水沟里有破碎的玻璃渣,把脚扎到了。 这水沟里,绝对有蚂蝗虫虫的,那蚂蝗虫一遇到水响,就会迅速往人的小腿和脚上游去。 到底他们去到瓜田没有,都干了些什么? 第一次无意间的得手,让易连贵觉得太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