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凯夫拉全身铠的恐怖威压(1/1)
活在恐惧之中的猎物,只会拼命的逃跑,甚至已经忘记了什么叫做反抗。 这一幕,已经切实发生在罗老狗的身上,令人厌恶。 可就算再怎么厌恶,这都是不可被挽回的局面。 更为可悲的是,他李自成竟然也成为了被裹挟的一员,只能埋头狂奔,被当成牲畜一般的肆意驱赶,无情屠杀。 逆势之中,总会让人回忆起很多东西。 想想当初被孙传庭给打得只剩下十八骑,当初的场景,不也是如此吗? 只敢埋头逃跑,甚至连回头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孙传庭! 孙传庭! 难道,就只能如此窝囊的一直逃跑吗? 李自成愤然的想要回头拼杀一场,可是一想到身后追来的数千重骑援军,他的心中便是一阵凄凉。 罗老狗之所以跑得像是一条丧家犬,不为其他,仅仅只是因为当前的场中军力对比太过悬殊。 悬殊到令人绝望的地步。 面对官军绝对意义上的装备碾压,回头作战,就是在送死! 绝对意义上的送死! 没有丝毫悬念的送死! 奋力奔逃的猎物,并不是因为它们不知道反抗,而是因为它们在长久的反抗失败之后,已然在绝境中心如死灰。 回头拼命是个死字,只有奋力的奔跑,比其他猎物跑得更快,才能在本次的大逃亡之中凭实力活下来。 当猎物的实力远远比不上猎手的时候,也就只能将竞争的赛道圈定在猎物这个己方赛道之上了。 什么时候,他李自成,竟然沦落为一只被人肆意追逐的可怜虫了吗? 一种因为刚刚大胜而得来的高傲,在这种耻辱感的驱使之下,已经黑化为一种倨傲的狂妄。 他李自成杀得了左良玉,难道就杀不了孙传庭吗? 造反出身的,有像罗戴恩这种乘势而起的投机分子,也有像他李自成这种义无反顾的铁脑壳。 不拼是个死,拼了才能死中求活,这就是造反的终极意义! 李自成心中最不缺的,就是这种倔强的狂妄,就是这种死不服输的铮铮傲骨! 这个世界,就没有平白被屠杀的道理。 贼你妈,拼了!!! 扭头看去,李自成想要找到一个良好的反击节点,引导自己的三堵墙精骑给杀得正过瘾的明匪精骑上一课。 可是,刚刚扭过头去,李自成的一只独眼都快要瞪裂了。 只见之前才刚刚出城的明匪重骑,此时有一支竟然已经追了上来。 只见这帮人身上穿着的布面甲十分的奇怪,连片的布面甲显得有些臃肿,但基于这帮人的马速,可以推测这些布面甲的重量其实并不高。 跑得比一般的重骑要快,甚至比他们这些轻骑还要快,这是一支什么骑兵? 更为令李自成感到骇然的是,随着这支布面甲重骑的加入,后方排枪的密度变得更大了,哀嚎之声也开始充斥着绝望的呐喊。 被人当兔子打,瓜怂才喜欢这种感觉。 很明显,当前的军势,就是明匪的排枪正当强势,就算是他李自成带队冲锋,也很可能会死于排枪之下。 李自成带队冲锋的意义,一是为了复仇,二是为了提升士气。 从来都没有送死这一个选项。 送死,消耗敌方枪子这种事情,自然是由曹营这种联军好兄弟去干。 “铁匠,派一支小队去试探一下这帮明匪,不能让他们太嚣张了!” 想要拉曹营下水,自然需要预先铺垫一番。 说完这话,李自成随即将矛头直指罗戴恩,那种鹰顾狼视的压迫感,惊得罗戴恩都下意识的回看了一眼。 “罗副帅,现在正是通力合作的时候。 你手下的精骑也不想被这样活活耗死吧,你也派出一支去探探深浅吧。” 李自成这话,说得极其冠冕堂皇,可罗戴恩是什么人,根本就不需要思考,立马便看出了李自成的不怀好意。 可现如今形势如此,拒绝李自成的建议,就是在主动制造合作障碍。 若是当众撕破脸皮,那么这就是在给李自成送刀把子。 对于一个罔顾大局者,甚至可以被妖魔化为背信弃义的小人,偷偷的使一点绊子,又或者在背后捅上一刀,这不过就是在替天行道而已。 为了击败精骑,便背上这样的黑锅,罗戴恩绝对不会如此。 “闯王英明。” 罗戴恩大声的回应一句,脸上的笑容,似乎正在盛赞李自成的英明。 眼见罗戴恩这条老狗上套,李自成也没有多说些什么,只是点了点头,给与了一个肯定的表态。 这种肢体语言上的暗示,就是在告诉这里的所有人,他李自成的权威性是要大于罗戴恩的。 所以,之后要是他李自成开始反冲锋了,你们都得以他马首是瞻。 领袖能够主导大势,大势也能左右领导的判断,这就是驱使人的凌厉手腕! 一时之间,一左一右共四五百人的精骑陡然杀出,向着那些正在疯狂打排枪的布面甲精骑冲了过去。 陈大旺此时杀流匪杀得正无聊,见到一帮不要命的流匪竟然敢于主动出击。 这种增加狩猎趣味的好事,到哪里去找啊? “兄弟们,给我杀!” 陈大旺一马当先,带着数百骑脱离队伍,迎上了这帮脱离大队伍的小股骑兵。 对于这帮人,陈大旺都不屑于使用珍贵手铳,拿起长枪就冲了上去。 骑枪,某些时候,就像是一次性的厕纸一样,特别是在这种骑兵集群对冲之中。 一杆骑枪只要能够杀掉一人,那么这杆骑枪就算是物有所值了。 在陈大旺的带领下,其余的特种营精骑也是亢奋异常,纷纷摘下插在枪套之中的长枪,朝着扑面而来的数百流匪精骑便冲了过去。 两方都是绝对精锐,两方都是毫不相让,纷纷挺着骑枪就冲杀而来。 骑兵之间的对冲,迅捷而残忍,骑将只要扎入胸甲,那便是横死当场的结局。 陈大旺的钨钢骑枪扎穿了对面流匪的胸膛,对面流匪的骑枪也扎在了陈大旺胸前的六级防弹插板之上。 不得不说,骑枪之间的对冲,其威力确实不容小觑,就算是能够防子弹的防弹插板,也被凿出了一个凹痕。 嵌入的枪头快速折断枪杆,蹦起的碎屑飞溅在三级头上,溅起的碎屑尘埃只能说是不疼不痒。 因为彼此之间的剧烈冲撞,就算陈大旺的碳纤维包钢枪杆没有断裂,陈大旺也只能脱手将其给扔掉。 拔掉胸前的枪头,陈大旺反手就是一扔,精准的命中下一匹精骑的面门。 在一阵惨嚎之中,陈大旺抽出腰刀,猛地疯狂砍杀,任由对方的枪头不断戳击在胸前的防弹插板之上而不理睬。 身着此等精良好装备,以命换命招式自然是随便施展。 刀光飞舞之间,冲天而起的血柱此起彼伏,泼洒为漫天的血雾,朦胧了三级头的防弹玻璃。 一轮对冲下来,陈大旺只觉胸前的防弹插板似乎快要报废了,手中的锰钢雁翎刀竟然也出现了豁口。 这帮闯贼的三堵墙精骑,还真是一帮硬骨头,竟然如此难杀。 就算知道要以命换命,这帮人竟然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直愣愣的就冲了过来。 很明显,这帮亡命徒就是在以命换命的不断战斗中养成的搏杀习惯。 在这种战斗之中,谁怂谁就输了,谁心乱了,谁就会先死。 只可惜,在装备的绝对碾压之下,特种营的精骑根本就不需要防备自己的胸膛,只需要拼命厮杀就行了。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对面流匪精骑搏命的技术越高超,刺击胸膛的命中率越高,特种营的伤亡反倒会越小。 闯贼的三堵墙精骑至死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明明枪术惊人,最后输的还会是他。 “兄弟们,都没事吧?” 陈大旺浑身热血沸腾,随手擦去面罩上的血流,满脸傲慢之色的故意询问了一句,得到的也是预料之中的哄堂大笑。 与一般的精骑交手,他们中或许还会有几个伤了臂膀的倒霉鬼。 可是,与闯贼的三堵墙精骑交手,他们竟然无一负伤,二百比零的对冲阵亡率,简直让这帮冲出来的小股精骑胆战心惊。 仅剩数十骑的精锐,划过一个短暂的弧线折返回来,看着地上留下的清一色义军尸体,这帮人的脸都吓绿了。 这帮布面甲精骑,到底是什么玩意? 为什么他们的胸甲扎不透? 这可是骑兵专用的破甲枪,枪头厚重而尖锐,不论是什么铠甲,只要扎入夹片的缝隙,必然能够透甲而入,伤及肺腑及心脏。 在对冲的过程之中,所有幸存者都明确的看到了,他们同伴的破甲枪已经精准的扎中了官军的胸甲,为什么会毫无效果? 就算是顶级甲胄之上的护心镜,在骑兵剧烈的对冲之中,也会被骑枪的强大势能所凿穿。 死在骑枪之下的名将,比比皆是,死在战阵之中的名将,更是多如牛毛。 铠甲的防护,从来都是相对的,这世间也绝没有什么不死铠甲。 可是,当前的这帮官军,他们所穿着的布面甲却做到了这种绝对的防御。 杀不死的绝对防御! 这帮官军的布面甲,到底是什么东西? 真如鬼神降临一般的令人感到恐惧。 似乎,也只有天神所穿着的神兵天甲,才能用来解释当前的这种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