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 人不可貌相(1/1)

奥地利,维也纳。 随着奥地利工业的发展,弗兰茨已经感受到发展电力的必要性,但是由于必要的电磁学理论还没有还没有被完善。 其实1831年法拉。 虽说有很大的运气成分,但这也是千百次实践得来的,而且他本身也确实很有才能,可以改造交流发电机(但当时并未引起重视)。 此人会出现在难民名单上说来话长,他的父亲是比利时的一名公务员,生活在热埃–伯德内地区(在列日)。 不过由于历史有些改变,比利时在卢森堡危机之后便遭到了瓜分。而奥地利分得了原本属于比利时的列日公国,在一番大清洗之后他的父亲下岗了。 弗兰茨并不想搞什么大换血,但是奥地利帝国的高层却对新领地并不放心,各种隔空指挥弄得怨声载道。 大换血只是他们的骚操作之一,其他诸如改革税制、改革兵制、建立军事要塞之类的简直让弗兰茨的血压升高,几乎是将他的既定策略全盘推翻了 因此格拉姆的父亲没有了生活保障,但是却意外地有冒险精神,便卖掉了家产去和人做生意。 这种不出意料地被骗了,血本无归的格拉姆一家只能申请了难民庇护举家前往奥地利,甚至不得不考虑移民海外。 因为格拉姆的成绩很差,父母又再难生育,也没有一技之长。奥地利政府巴不得将这种人扔到殖民地或者匈牙利去自生自灭。 好在弗兰茨一直在寻求研究发电机的人才,早就将其列为重点目标。只不过由于其学习成绩太差,奥地利的情报机构再三确认才敢向弗兰茨报告。 这位历史上能留下姓名的科学家的成绩真的很烂,烂到很难让人相信他会成为一位科学家的程度。 全班五十个学生,他排名第四十九,几乎所有老师对他的评价都很差。 弗兰茨看了看这一家子废物,几乎找不到什么理由将其留下。索性便不找了,弗兰茨会资助格拉姆。 不过在此之前他还是打算亲眼见一见这位天才,结果第一印象是17岁的格拉姆还不及13岁的弗兰茨高。 虽然穿上了一身干净的衣服,但总是给人一种很邋遢的感觉。不敢抬头看人,显得十分怯懦。 然后便开始了一些简单的测试,当然都是由专业人士进行,虽说简单,但那只对少部分人而言。 结果不出所料这位格拉姆和他的老师们评价的一样几乎一无是处,但是唯有在机械组装方法有些异乎寻常的天赋。 一只复杂的机械钟,里面有上百个零件,按照的图纸就有七八张。但格拉姆只是看过机械师拆过一次,就能完美地重新组装起来。 这种天赋让已经有四十几年从业经验的机械师高呼“不可能,一定是他经常拆卸这种机械钟,或者是常年在钟表店工作才能做到这种程度。” 于是乎老师傅换了一件更复杂的东西——巴贝奇差分机,虽然是早期款,但复杂程度也不是普通钟表能比的。 一个半小时之后,格拉姆将那台简易差分机拼装出来了。 弗兰茨只能感慨“这就是天才吧!?最起码这记忆力和联想能力已经远超常人了。” 然后弗兰茨将此时最新式的发电机拿给格拉姆看,希望他能给出一些可行性建议。 这当然是痴人说梦。 不过弗兰茨还是向其发出了邀请,成为奥地利的特殊公民,享受学费全免,以及生活补贴的费用。 能收到这种邀请,格拉姆还是很激动的,毕竟这要比他去非洲或者匈牙利开荒种田好多了。 但格拉姆似乎有些误解,他一心只想当一个高级技工,并不想上学,只想留在那些老师傅身边当学徒。 弗兰茨满头黑线,他如果只是想要一个技术工人还用得着这么费尽心思吗? 弗兰茨倒并不是觉得高级技工不好,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想要凭借单纯的技术革新来改变世界会越来越困难。 理论知识是必须的,而拥有大量实践经验和丰富理论知识的专家才是奥地利未来所需要的。 简而言之就是弗兰茨对其抱的期望很高,至少应该超过其历史上的作为。 因此格拉姆不得不重新上学,不过由于其基础太差,在多方建议下他被要求重读初中。 当然弗兰茨为了确保其不会跑偏,所以又将格拉姆的父亲聘为了奥地利的公务员。 他唯一的工作便是监督格拉姆的学业,以及每周两天的实践深造。 这时格拉姆倒是突然提出了一个要求,他想和弗兰茨来一次比试。因为在他听过的故事里,这种大贵族的后代一般都是酒囊饭袋,只会耍耍嘴皮子而已。 格拉姆想看看那是不是真的,他究竟能不能如话本小说中那样轻易将这位皇子击败。 结果却让格拉姆完全笑不出来,弗兰茨每一方面都比他强,哪怕是力量也完全无法相比,十七岁被十三岁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尤其是双方比试兵器,对方居然折断自己的手里剑。 “那可是铁的啊”格拉姆心中感慨。 弗兰茨则是发出了不屑地笑声心道。 “裁判、评委、甚至观众都是我的人!你拿什么赢?!” 刚刚还觉得自己是天才格拉姆如同被泼了一盆冷水一般,随着他父亲办入学手续去了。 “人心险恶啊!” 此时的奥地利还享受着科技创新带来的红利,甚至在部分工业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能领跑全世界,但弗兰茨还是隐隐有一些担忧,毕竟时代在发展,他还能取巧的方式不多了。 未来的就要靠奥地利帝国自己的造血功能了,但是造血这种事情说起来容易,真做起来可能几十年都未必有起色,也有可能像诺基亚那样走上歪路。 当然只要弗兰茨在,历史的大方向还是不会出现太离谱的错误的。 此时的奥地利在部分工业上已经占据了先发优势,但是行百里者半九十,也许稍不留神仅仅是一时的懈怠就有可能被人超越,最终酿成失败的苦果。 弗兰茨听过太多败者的故事,无论多么凄美,多么激昂,他也不想落得一个自刎于多瑙河畔的下场。 相比之下弗兰茨更愿意做一个胜者,哪怕是要做英雄,他也更想成为一个活着的英雄,而不是被人缅怀那种。 1843年9月30日。 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城。 此时美国最大的军营——杰斐逊军营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一个西点军校的毕业生,但他的成绩可以说差到了离谱。 (历史上这里当时不过只驻扎了两个团的兵力,但此时却聚集三个师近两万人的兵力。毕竟美国此时面对的形势,要比历史上严峻得多。) 除了马术一项以外其他的项目,无论是炮兵、步兵、骑兵的成绩都是非常差。而这位年轻的军官居然报名要到堪萨斯、怀俄明、爱达荷州这种直面墨西哥人和法国的地方去当骑兵指挥官。 但他的成绩不能让上述任何地区的军官放心,于是乎他成了一名步兵上校。 毕竟谁让他是西点军校的毕业生,还有一个当市长的老爹呢? 很难相信眼前这个看起来有点散漫、软弱的男人,日后会成为在美国南北战争中力挽狂澜的血手人屠——格兰特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