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批准逮捕1(1/1)

正当监室里还在叠被子,杜正刚在算着谁春节前有可能回家的时候,柳浮生说: “正刚,别算了,从现在到春节满打满算也没剩下多少天了,春节前法官也忙着走亲戚备年货,谁有那闲工夫给咱们开庭呢!” “对人家来说多判一个月少判一个月就是动动笔的事,所以年前我已经不抱幻想了,等过完年判我十个月,让我再坐半个月回家,我就心满意足了!” 听到柳浮生的话,杜正刚翻着日历说:“如果判我拘役六个月就好了,那样我刚好大年二十八就可以回家了!” “正刚,来不及了,开完庭等判决书还要些时间,难道你认为法院的人就那么敬业,大过年的来给你送判决书吗?” “所以说别想美事了,咱们监室里的人春节前谁也回不去,大家都安安心心的在这里过年吧!” “周正还是有希望回去的,他现在还没有批捕,说不定就不批捕回家了。” “他有个屁希望,他是取保候审以后进来的,如果进来以后不批捕,人家把他送进来干什么,我觉得给他下批捕令也就是这两天的事了。” 杜正刚听完有些失望,因为他预估的刑期就是拘役六个月,现在他已经在看守所关五个多月了,连起诉书都没有拿到,更别提开庭了。 和杜正刚相比,我更失望,因为我预估的是37天不予批捕,如果真的37天不批捕,我刚好大年初五,政府单位上班的时候可以回家。 一页日历被杜正刚撕下,他告诉我们距离过年还有二十三天,也正是这个时候,风场的门开了,我们一窝蜂的拥入风场洗脸刷牙,迎接崭新的一天。 说是崭新的一天,不如说是重复而又没有意义的一天,虽然说看守所里一天顶一天的刑期,可是谁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判多久。 上午一切照旧,今天中午放完风准备吃午饭的时候,提人的马干部打开监室的房门。 听到响动我本以为是送饭的来了也没有在意,哪曾想马干部喊道:“周正,出来提审。” 听到提审,我整个人都吓傻了,因为之前在家的时候我听说提审就是挨揍,揍人的花样还很多。 什么竹签扎指甲,脚伸水盆里用电警棒电盆子里的水,吊起来用电话线或者皮带抽,听说还有烧红的烙铁,总之就是要让你招供。 正当我心里发毛的时候,杜正刚走到我身边说:“周正,估计叫你出去是签批捕令的,我告诉你,现在咱们监室里严重缺烟,如果真的是签批捕令你就给办案人员要烟,不给烟就不在批捕令上签字,听到了吗?” “刚哥,别开玩笑了,我现在双腿都是发抖的,提审呀!人家不把我吊起来打就烧高香了,还要烟呢?” “吊起来个屁!你还以为现在提审和早些年一样呢,现在没有人敢动你,你听我的,放心大胆的要!” 杜正刚给我交待完事情,门口的马干部也等的不耐烦了:“周正,你俩说完了没有,说完就赶快过来,提完你我还要提你同案呢!” “是!” 我赶紧走到马干部身边,伸出双手,任由他给我铐上冰凉的手铐。 铐好手铐锁好牢门,马干部给我比了一个五个手指头捏在一起的手势:“完了,批捕了。” 听到马干部的话,已经很明白马干部意思的我再次确认道:“马干部,提我出去是要签署批捕令吗?” 马干部不厌其烦的说:“检察院批捕科的人来了,你们同案十个人全部批捕,现在前面的几个人已经签署完了,就剩你们三个了。” 就在马干部和我边走边说话的时候,我看到签署完批捕令回来的杜俊辉,我挤出微笑对着他笑一下,他板着个苦瓜脸点下头,这就算打招呼了。 很快,马干部把我送到第二道栅栏门前,第二道栅栏门外已经有另一个干部在等候了,可能是因为提审我们的关系,栅栏门也没有上锁。 “好了,跟着刘干部去提审室吧,我在这里等你出来。” 很明显,外面上了年纪的干部就是刘干部,他拿着一张打印纸看了看问:“周正?” “到!” “好,就是你出来吧。” 我出去以后,刘干部拉着我的手铐边走边说:“等到人家问什么你就答什么,赶紧把批捕令签了让检察院的同志下班,你也能回到监室吃中午饭。” “刘干部,签批捕令还要审问吗?” “不是审问,就是问一下大致的情况,人家全程录像呢,走吧,已经到了,进去你就知道了。” 说着,刘干部把我带进四号提审室里,来到提审室,我和一男一女两个检察官被一个类似于银行窗口的玻璃隔开,谁也打不到谁。 即使这样,刘干部还是让我坐进审讯椅里,把我的只手两双脚锁上,然后他对检察官说:“好了,你们提审吧,我在外面等着,提审好了就叫我。” 同时他也对我说:“你也是,有什么事情就叫我。” 我还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刘干部就关上房门,离开了提审室。 他刚出去,我就紧张的四处张望,这时候女检察官突然问道:“姓名?” “周正。” “性别男,民族汉,年龄二十三岁,这些资料都符合吧?” “符合。” “是这样的,因为时间关系,你们的同案也比较多,我们就挑主要的问,你看这样你同意不同意?” 听到女检察官这样的话,我瞬间感觉自己的案子看来真的不是什么大事,就连检察官都懒得一条一条的问了,那能有多大点事? “行!” 我不假思索的回答,可女检察官却说:“我们要的回答是同意或者不同意。” “同意!” “好,那我现在宣读你的犯罪过程及犯罪证据……” 一开始检察官宣读的都没有意见,但是当他念到:“犯罪嫌疑人周正,你在明知道某公司是网络诈骗公司的情况下,仍然选择去这家公司上班,你的这种行为已经触犯……” “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