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朋友(2/2)
他拿了干布印干她脚丫子上的水。她的脚谈不上漂亮,不过脚掌很小,他一个手掌就能彻底握住,脚趾头圆圆肉肉的,像一颗颗小萝卜,十分讨喜。
“好。”他擦净她的脚丫,又拿出块长布条往她脚上一圈圈地缠上去。
“什么?”她疑惑看他,猜测他言中之意,就没发现自己的脚被裹起。
“你不是说我们适合当朋友?那我们就当朋友。”秦扬风不紧不慢的缠着,缠到她的脚踝时他打了个精巧的蝴蝶结。
“朋友?”苏黎歌脑袋转不过来。
他又将鞋子小心翼翼套到她脚上。
“对呀,朋友。像我们刚认识时那样,最适合我们的相处方式。”他放下她的左腿,转而抬起她的右腿。
她的右腿比较难处理,小腿上被赵铭安打伤的地方还没全好,包着伤口的纱布已经脱落。
苏黎歌回忆起两人认识的最初,一起喝酒一起醉,嘻笑怒骂谁也没放在心头过,确实是他们之间最没负担的相处方式。
可不知为何,他说出“朋友”这两个字时,她虽然松口气,心里却升起些无法言明的失落。兜兜转转一大圈,他们回到最初,而如果没有这场意外,他们之间大概连朋友也当不了。
但不管怎样,他的提议确实是如今最适合他们的距离。
“土豆凉了,快点吃。”他催促一声,手已经拆掉了她腿上旧的纱布。伤口上一片绿糊糊,是前两天沈束给她上的药,他倒下水,又用布仔仔细细地擦着,直至将最后一点污渍和血痕都拭去。
“你吃了吗?”她听话地剥去土豆皮,忽然想到这事,问道。
“我一会再吃。”他头也不抬,又开始脱她的鞋,“八爷,我给你的脚缠上布,你就没那么容易再磨到,不过今天还是少走点路。”
遥远而熟悉的称呼在耳边响起,她失神。
“八爷”还是四年前她在杂志社的昵称,她是编辑,笔名“黎八”,他们都管她叫“八哥”,清穿剧盛行,她又被叫成“八阿哥”,最后成了“八爷”。
那时候他是杂志社的投资者之一,也算她的老板,不过他并不管事。每次他都踩着饭点到杂志社,从她的便当里抢起最大的那块肉,咬一口再嫌弃地扔回给她,气得她把牙齿咬得“咯吱”作响。
她以为他只是个随和幽默的富二代,而她在他眼里也只是个有趣的小员工,没什么特别。后来……她的闺蜜徐宜舟和杂志社真正的管事人萧嘉树走到一块,连带着她和秦扬风的接触也多起来,一起去过游乐场,一起泡过小酒吧。徐宜舟和萧嘉树都是爱下厨的人,每到节日就叫上他们两到家里小酌,四个人天南地北地聊着。
那段时间大概是他们之间最没心没肺的日子。
也许正是因为太没心没肺了,他们才阴差阳错成了夫妻。
说来也怪,芸芸众生,为何他偏就对她另眼相看?
苏黎歌一直想不明白。
“秦少,别闹。”她想到这段过去,想到徐宜舟、萧嘉树乃至她人生中为数不多的几个至交好友,不自觉就弯了嘴角。
当朋友的时候,他叫她“八爷”,她称他“秦少”,两个人像在演武侠剧。
听到这声“秦少”,秦扬风也有些恍惚。
她一直以为他们的相识是因为徐宜舟和萧嘉树,但其实他们的相遇远比她的记忆要早,只是她忘了而已。
那应该是苏黎歌毕业的第二个年头,他在s大外的小酒吧“暮光”里遇到她。那天是“暮光”酒吧搬离大学城前的最后一晚营业,他的好友叶景深在酒吧里等一个人。
他印象很深。吧台上有个小姑娘在唱歌,叶影深听得很认真,他说他在这家酒吧里找到顾琼琳时,也是这个小姑娘在同样的位置唱同一首歌。
离他们很远的卡座很呱噪,几个小姑娘在庆祝生日,蛋糕抹得天昏地暗。他从洗手间出来时正听到有个甜脆的声音说——“祝我诞生!”,他转头看到酒吧的碎光里她娇憨的脸。
他们喝酒到深夜,他叫了计程车送叶景深回家,结果被她给霸道地抢走了。
苏黎歌一定不知道,当时她的脸上抹满了奶油,像只欢脱的小京巴,只有一双眼睛亮得迷人。
后来,秦扬风才知道唱歌的小姑娘就是属于萧嘉树的徐宜舟,而属于叶景深的顾琼琳在那天离开,他唱得烂醉如泥……
记忆和缘分这两种东西都是这世上最神奇的东西,前者让过去永远不过期,而后者则让不可能的变成了可能。
其实他没想过会和她重逢。来a市之前,他刚参加完叶景深举办的星光慈善夜,叶景深和顾琼琳在台上甜蜜、萧嘉树和徐宜舟在台下恩爱,只有他这只单身狗还在人群里寻找一个似乎不可能会出现的人,希望来一场不期而遇的相逢。
而让人始料未及的是,这场相逢竟然真的发生了。
“包好了。”他放下她的脚,抬起头。
苏黎歌终于看到他的脸。
温柔的脸庞,带点坏坏的笑,像他四年前每一次要抢她便当里鸡腿时的模样。
“今天你就呆在这里,哪也别去。食物的事交给我和薛晨,我们会把男生全都叫到山上布陷井。”他道。
“我也去,我可以帮你们。”她霍地站起。
秦扬风摇摇头,不容置喙:“八爷,等我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