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温蹄华的印度杉(1/2)

狂热到底是狂热,在许下了“下次遇到困难一定寻求你的帮助”的承诺后总算是让暮光闪闪的脸上多云转晴了。反正小马利亚的许多难题都是可以靠友谊解决的,但真要是遇到了那之外的危险,狂热可不会信守承诺。他可不想像那个异世界的自己一样,永远的失去心爱之物。

终于是到了下车的时候,延误了一整夜的火车总算是到达了温蹄华,音韵公主成长的城市——虽然那是温蹄华附属的一个偏远村庄。

这里的前sile组织早已收到了塞拉斯蒂娅公主的指令,已经派出了几名特工在此等候多时了。希望他们没有因为火车延误一个晚上而被火车站的寒风冻感冒,不过从他们的气色来看,他们应该还是非常健康,毕竟没有那批小马会在生病的时候还吃那么多冰激凌。

“哦,是你们吧?狂热先生和暮光闪闪小姐,”为首的一匹小马随意地把冰淇淋扔进垃圾桶里便迎了上来,伸出一只蹄子就要和两马握蹄,“在下叫印度杉是负责迎接你们的小马,在下们可是等候多时了。”

“你好,”狂热把一只蹄子递给了这匹穿白色短袖衫小马握了握,“现在情况如何?我希望那些精灵飞蝇还没有蔓延到这里。”

“哇哦,哇哦,你可真是匹正经小马!”叫做印度杉的小马又和暮光闪闪握了握蹄,“但那事儿你可别担心,一旦监测到那些小虫子的出现我等会立刻采取相应的措施的。至于现在,两位一路舟车劳顿还是要在下先送两位去下塌之处休息片刻吧。

听到这,狂热看了一眼身旁的暮光闪闪。连续几日的火车,再加上照顾后面几节车厢的伤患,让她的脸上已经挂满了疲惫,休息一下再好不过了。

“那么出发吧。”

“好——的——!”印度杉突然就兴奋了起来,他搂着两匹小马的脖子就上了火车站外的一辆四轮马车,没错,马拉马车。“二位的下榻之所就在温蹄华皇家酒店,你们知道的,那就在市中心,旁边就是温蹄华公共图书馆。”

他一面说着,还一面朝暮光闪闪眨了眨眼睛:“在下听以前在坎特洛特的同事说过,塞拉斯蒂娅公主收了一位特别爱看书的学生。”

“啊,是这样吗?“”暮光有些不好意思,她没想到她的名声就连温蹄华的小马都知道了,谁让她总是自己父母的影响力和公主学生的重要性呢?“我正打算这几天空闲的时候去那儿逛逛呢。”

“只是逛逛?那儿有整整21间分馆的藏书,你确定只是逛一逛?”印度杉挤眉弄眼地说道。

“事实上,”暮光闪闪从她的行李中翻出了那张音韵的借书证,“我也许可以多借一些书带回小马谷。”

“噢!”印度杉有一种夸张的表情说道,“那张借书证是音韵公主的吧?只有她的借书证才能借书不还。在下的意思是,你要把书带到其他地方,那肯定就来不及还上了。”

“嗯,没错,她就快成我的嫂子啦!”

“是吗?印度杉嘴角带着一丝不知可否的微笑,并且打开窗,指向了窗外一栋最高最显眼的建筑,“瞧,就是那儿——温蹄华皇家酒店,知道他为什么要叫皇家酒店吗?”

“为什么?”暮光闪闪非常配合地问道。

“因为音韵公主。她原本可是住在温蹄华附近的一座小村庄里的,直到成为公主之后才搬去了坎特洛特。但她总得回来看看过去的亲人朋友吧,然而他已经成为了公主,怎么能继续住在那样没有档次的小村庄里。于是我等sile分部,就为她建造了那座80米高的建筑。”

“我倒是觉得她应该更想住在一座小村庄里,”暮光闪闪提出了不同意见,“如果她住在那住那么高的酒店里,还怎么见她的朋友呢?”

“你是这样想的?”印度杉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而是又指向了皇家酒店旁的一所大楼,这座椭圆形的大楼由弧型螺线连接而成,为一种不对称结构,外立面饰以暗红色的花岗岩,增加了许多岁月的沧桑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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