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大明的东印度公司(1/2)
鲁迅?
朱高炽绞尽脑汁,实在不记得历史上有这么一个读书人,只道是自己孤陋寡闻,毕竟黄昏是三元状元黄观的侄儿。
可能读的书不比他少。
很是感激的问道:“那么黄指挥打算怎么帮助编书和下西洋两事。”
朱高炽其实很愁。
编书和下西洋两件事,从父皇的种种举止来看,这是绝对不能停下的事情,而朱高炽确实没办法了,弄不到钱,这两项大事就无法如期而行。
如果黄昏能帮忙,那就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
一念及此,朱高炽心头感慨万千。
早知道这样,黄指挥你把我再骂一顿罢,随你怎么骂,我都绝不还口。
黄昏道:“目前,我能拿出五万两白银,今天就可以送过来,是送到王府还是送到户部去,殿下自己决定,不过我就一个要求:专款专用。”
这个钱只能拿来编书和准备下西洋。
前者是自己的名。
后者是自己的利。
在为国家和历史做贡献的同时,我黄某人也是要捞点好处,总不能让马儿跑,又不给马儿吃草,没道理的事情嘛。
五万两?!
朱高炽倒吸了一口凉气。
加上黄昏之前应允的三万两宝钞,这就是八万两——八万两是一个什么概念,今年因为战事,全国赋税好的话,除去地方留用,收到国库的也就一千多万两不得了。
黄昏一个人就拿了八万两!
这是何等的一笔巨款。
黄昏若是留着这些钱,哪怕他不继续当官,这辈子,下辈子,乃至于儿孙好几辈子都不愁吃喝。
黄昏看见朱高炽的神情,有些意外。
朱高炽没见过大世面吗?
区区五万两白银……
换算成人民币的购买力,也就三千五百多万而已,毛毛雨嘛。
其实他倒是误会了。
明初因为税制混乱,加上打了几次仗,尤其永乐年间五次亲征,国家其实很穷,何况朱棣又迁都,这导致了永乐盛世和仁宣之治,是百姓的盛世。
这些年的明朝皇室,其实穷得一批。
当然,所谓的穷也是相对而言。
明朝朱元璋驾崩之后,社会上层慢慢变得有钱起来——很有钱的那种。
要不然丘福和朱能能拿出这么多钱?
再者,黄昏这个换算成三千五百多万,仅是以米价作为衡量,得出白银和人民币的兑换,实际上这五万两的白银,在明朝的购买力,绝对要超过三千五百万人民币。
黄昏咳嗽一声,将朱高炽惊醒。
这位大明大皇子,立即起身,对黄昏深深的施礼,“如此,我便代天下百姓,谢过黄指挥。”
黄昏呵呵受之。
朱高炽重新落座,神态很是兴奋,问道:“有个疑问,时代商行那边,其实我一直有关注,黄指挥断然是不可能拿出五万两金银的,这钱是淇国公和成国公的?”
这很重要。
黄昏暗乐,知道这位殿下想偏了,以为淇国公和成国公是借自己这边,曲线救国来支持他成为大明储君。
泼了一盆冷水,“殿下想多了,这钱确实是成国公和淇国公的,不过这钱可不是他俩白送的,殿下应该知道微臣府上那件可以令黑夜亮若白昼的神器罢。”
朱高炽颔首,“耳闻久矣,黄指挥之才,真是惊若天人。”
这马屁拍的……
真爽。
黄昏颇有点得意,“陛下和皇后也想要在乾清殿、坤宁宫布置此等神器,因战事后国库空虚,陛下心疼钱,于是不想要了,但二皇子殿下孝心可嘉,知悉此事后,因远在福建,于是请淇国公和成国公代劳,出钱购买了两件神器,微臣明后几日,就会去乾清殿和坤宁宫安置,这便是三万两。而淇国公和成国公贵极人臣,两位国公也想在府邸之中安置此等神器,是以这又是两万两定金。”
朱高炽面色不变,心中很是失落,甚至有点绝望。
果然,自己想多了。
二弟做了这件事,等父皇从顺天归来,来到乾清殿一看,哟,亮若白昼,再一问,原来是老二的一片孝心,你说父皇会怎么想?
黄昏暗想,不能让朱高炽丧失信心啊,立储还是要争一下,不争的话自己怎么趁浑水摸鱼,于是笑道:“殿下不用担心这些事,国家储君,岂能一两件孝心礼物便定夺未来,你做好分内事,便够了。”
朱高炽精神又一振。
他完全没察觉到,今天和黄昏之间的谈话,已经完全被黄昏掌控了节奏,倒也不是朱高炽无能,实在是敌不过有上帝视觉的人。
放下心许多的朱高炽问道:“关于出使交趾一事,父皇专程下旨,显是无比重视此事,其中可有深意,还请黄指挥指教一二。”
黄昏思索了一阵。
组建神机营这件事,不存在单方面利益问题,是旨在大明未来,朱高炽和朱高煦两兄弟再猪油蒙心,对此事也会双手赞同。
于是道:“知道亲征为何不了了之吗?”
朱高炽想了想:“一则是国库无钱,二者是父皇体恤军民,三么,大概是一时之间难以拿下鞑靼,不如见好就收。”
黄昏点头,“这是你们在应天看见的局势,而我在榆木川,看见的却不是这些,我看见的是鞑靼骑军的张狂,是大明骑军的无能。”
朱高炽恍然,“骑军劣势太大,所以落了个我进敌退,我退敌进的两难之势。”
难怪……
朱瞻基一到榆木川,父皇就借这个台阶班师了。
黄昏叹道:“所以,若是不解决鞑靼骑军,不管陛下再多少次亲征漠北,都不会取得太好的功绩,至于统一漠北,就更不用奢望了。”
朱棣大概想过统一漠北,可惜做不到。
但是……
如果能破鞑靼骑军,这就有可能了。
朱高炽倒是看得很清楚,“确实,按照当下局势,要将漠北纳入版图,极其困难,最好的办法还是册封瓦剌、鞑靼、兀良哈,让他们互相牵扯。”
这点政治眼光,朱高炽还是有的。
黄昏乐道:“所以就要出使交趾。”
朱高炽不解,“册封鞑靼、瓦剌和兀良哈,这和出使交趾有什么关系?”
黄昏无奈,只好耐心解释,“出使交趾和册封没有关系,但是要破漠北草原骑军,就非得出使交趾不可,原因很简单,交趾那边现在有一门火器制作工艺,若是将之带回大明,大规模运用,组建一支火器部队的话,以火器部队配合红衣大炮,要破鞑靼的骑军,易如反掌。这件事你知道就好,全力配合,须知陛下已经将这火器部队的名字都取好了。”
朱高炽眼睛亮了起来,“在宋朝突火枪基础上改良的火铳?”
元朝就有。
但威力不足,缺陷很多。
大规模组建火器部队这种事,这一两百年来,根本就没人想过,不得不说,黄昏和父皇这个想法,真是惊羡天人。
黄昏嗯了一声,“还不够,待从交趾取到这门神器制作方法后,微臣会全身心投入加以改进,届时的神机营,将成世间第一只战无不胜的部队!”
朱高炽神采飞扬,“神机营,好名字!”
黄昏乐道:“此事微臣进谏的。”
朱高炽由衷叹道:“黄指挥这一进谏,足以耀我大明千秋,若是功成,千秋之后的史书之中,黄指挥之名,当冠以圣人之溢。”
黄昏两眼尽是星星,“殿下说什么?”
朱高炽愣了下,“足以耀我大明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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